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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她如此自恋,我却在描写的过程中,不止一次地感受到她没有“尊严”。我一度以为这是因为我不满她的冷淡,或对她的了解依旧不够深入,可随着旅途的前进,我却越发清晰地感受到这一点。这怎麽可能呢?世上没有这样的规律。
是我的叙述逻辑不够严谨吗?是我忽视了什麽吗?
我不得不去寻找可能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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啓蒙思想将“文明”和“自然属性”对立建构,认为人通过自由意志,使其彻底区分于其他动物,使人能抽离并凌驾在自然之上。因为人人都有这种属性,故而人人生而平等。
没错,这就是“人本主义”的初始状态。演化至今,它变成了一种更通俗更常态化的词——尊严。
然而人本主义有漏洞,因为它强调的自由意志常与理性紧紧绑定,那麽它就注定将情感丶本能丶体验等非理性的事物定义为“自然”,然後贬低它,因此对人进行分门别类(譬如女人在经期或孕期因荷尔蒙的波动而更加敏感,本可以解释为敏锐等优势,却被冠以非理性之名而饱受贬低,再譬如社会多年对于抑郁症等精神方面的疾病的污名等)。
同时极为荒谬的一点是,人既然“天生”拥有理性,那麽“理性”及“自然”,为何又需要以自然去贬低自然,给人性分三六九等?
况且,人既然自我标榜以自由意志为特点与其他生物分别,那麽敢问世上究竟有哪一种生物不因此与其他物种分别?
如此一来,人本主义所标榜的平等,是真的平等吗?不过是为了建立一种新秩序。
这种新秩序经过几百年的发展,渗透进了方方面面,从殖民主义的一种民族先天优于另一种民族,到资本主义的冒进者自律者剥削者优于保守者能动性弱者被剥削者,再到近代父权制的男性因理性优于女性。
(实际上,在工业革命之前,男人被认为饱含激情,因此诗人文豪哲学家只能是男性,而女性没有那种热情的天赋,只有靠耐心和勤奋做事,故而应当去处理枯燥无趣的数字工作。也正是因为那时的此种“传统观念”所造成的职业分工,让世界上的第一个程序员从女性中诞生。)
除此之外,还有人对于生态环境的破坏,生物实验的滥用……都是啓蒙时代人本主义思潮漏洞所遗留下来的问题。
那种所谓的“尊严”也许在当时非常有用,但发展至今,尤其在这个故事里,实在是一种非常逼仄,狭隘,寡淡无趣的东西。王小姐学不来,也是再正常不过。
说到底,生命自有价值,将生命裁切,一部分搞搞捧起,赋以“尊严”之美名,剩下的当废料丢在一旁,然後以“没有自尊”为一种贬低旁人的理由,甚至以此为受害者的受害做正当性辩护,(都是因为你没有尊严,人家才会瞧不起你的!)实在是一种荒诞的行为。有没有一种可能,是ta的尊严,并没有被看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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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创作者,我还思考过很多别的东西。譬如王小姐的第二个养母安妮·克莱文以及她一家人的遭遇是否足够公平,我是否表现出“我以上人人平等,我以下阶级分明”的倾向,将那些弱势者们当作了给主角增色的景观……因为不论如何,这支笔在我手里,即便故事天然存在,是我选择了将它带到这个世界,那麽考虑这些就该是我的责任。
我还能感受到其他的压力,譬如读者的口味,期待,她们是否会喜爱这个故事。这不会是一个太讨喜的故事。
但王小姐才不管这些,她的故事就是这样的,别的,她不在意。
正因如此,她才是主角。主角不一定是最强的,最惨的,最爽的,最受喜爱或厌恶的,主角的判断指标是存在感,她的重要,会让一切配角自发去往配角的位置上,即便那配角比她更强,更爽,更受欢迎。
我也是王小姐的配角。
我不是那种天然知道自己在写什麽的作者,我只是一个旅者,知道起点和终点,知道大致的方向,拿着一张粗拙的点位地图,对于旅程中会发生的一切一无所知——尤其在这趟旅程中,我是彻头彻尾的一无所知。
在故事开篇的时候,我甚至不知道王小姐和王德发的替身是什麽,只知道那跟时空跳跃以及垃圾场有关。我还一度以为王德发就是王小姐的替身。
直到我来到第230章,垃圾场的规则,在键盘上敲下那句“直到本卷的第十七章,我不得不承认,这个垃圾场出乎意料的完整。”
在那个瞬间,我猛然意识到,啊,这是个圈套。我知道王小姐在做什麽了。
王小姐以在出生之时死亡的方式,终止了身为小说主角的命运。王德发以清除所有人记忆的方式,抹除了自己的生命。可是,她们真的死了吗?真的所有人都忘记了吗?
有一个人没有忘——我没有忘。
只要有一个人记得王德发,她就会从那人的记忆中复活,只要王德发还身怀替身,王小姐就也活着,甚至跳脱在垃圾场的规则之外,作为实体生命而非记忆剪影存在。
这些家夥还没活够,她们只是厌倦了那里。我是那个垂落的蛛丝,是卫星突破引力後的着陆点,是她们蓄谋已久的新大陆。
这个故事真正结束于2022年6月10日的凌晨,我第一次见到王小姐的时刻。
意识到这事的时候,已经是24年的四月,这旅程已行进了大半,即便是考虑到沉没成本,我也只能心甘情愿地继续走下去,然後默默地把如今这一章记上日程,以配角的身份,去合上结局。
不要觉得她在故意折磨我,不,王小姐对我没有恨,也没有爱。正如她所说,她只是想来见见我。我们以两条生命的姿态赤诚面对时,她过去所困扰的一切枷锁都自动脱落了。我想,她应该对她所看到的一切心满意足,因为我不过一届凡庸,在我所生活的世界,也是遍身枷锁。
我实在忍不住去想,我也是某个作者笔下的主角吗?那位作者也如我的处境一般吗?
我不知道。我和王小姐一样,不想做主角。但如果我是——哈,胆子够大,祝ta成功。
不过现在,我还只是王小姐的故事的创作者,讲述者。所以,让我把这之後发生的事情说完吧。
当我终于意识到她在做什麽之後,她知道我会努力把这个故事讲完,于是她提前退场了。
没错,她消失了,向导把旅客扔半路跑啦!在旅途还有三分之一的时候跑啦!从这里到230章,可是整整95章的距离!
动力只剩下我身为写作者的傲气和专业素养,我开始在这前不着村後不着店的野地里绝地求生,记不起有多少次想要掀了桌子不干,我甚至为此写了一份细纲,心想如果真的坚持不到最後就拿这个东西去发掉交差。
马拉松最痛苦的总是最後一公里,在写到乔尼先生的篇章的时候,我甚至在想,如果我捅自己一刀能立刻完结,那我一定二话不说手起刀落。
我坚持下来了。我只想说,王小姐,你真是个狗东西!
……好吧,好吧,我得承认,在终于明白她在做什麽之後,我开始有点喜欢她了。没人会不喜欢意志坚定的人,哪怕王小姐将她的决心藏得那般回环曲折。我赞同世上无捷径,须得绕远路,但是这路啊,实在是太远了。
如果可以,我真想和露伴老师聊一聊。我们都出于创作者的好奇心而凑近她,被她气得半死,却又怎麽都不愿意放弃,走开。
好在我们最终都收到了回报。露伴老师最终得知了世界的真相,而我,也终于理解了王小姐。
王小姐是某种新东西,(也许也是某种被现代文明所暂时遮掩的旧东西)她的所有表现,几乎都和我常识中的知识储备不同。我不得不去探索新(旧)的知识,去重新评估我习以为常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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