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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凌把段二抱起来,指示陶秋安拿上行李,他们要从旅馆房间硬闯出去。
突破还没有形成的包围圈不算太困难,戚凌直接跳出窗外,把段二放下,借着夜色的掩护行动,无声无息地打晕了两个便衣警察,拿了他们的枪。陶秋安把行李丢下去,因为修建了车库,窗户比普通的二楼还要高,他壮着胆子往下跳,身体本能地往前倾,双手先落地。
跳下来以后,陶秋安有些傻眼了,因为远比他想象中轻松得多。
戚凌放弃了原本的车,抱着段二往前跑五十米,果然,连接汽车旅馆和高速公路的小道上,看见了三辆关掉车头灯的警车。这时后面的警察已经发现他们了,戚凌把段二塞给陶秋安,一拳砸碎了警车的玻璃窗,硬是把里面的人给拖出来。
陶秋安坐在车上直冒冷汗,因为戚凌把油门踩尽了,正在高速公路和警察飚车。
“快,找地图,看看最近的医院在哪里。”戚凌说。
“哦。”陶秋安手忙脚乱地从行李袋里翻地图,边问:“臭小鬼这是怎么了?”
“心脏病。”戚凌顿了一下,往左打着方向盘超车,低声说:“我不应该带上她的。”
陶秋安愣了愣,看了眼躺在后座的段二:“你打算在医院门口丢下她?”
“不然能怎么办?”戚凌的声音里带着焦躁。
“不能这样做,太没人性了!”
“闭嘴,收起你那跟圣母一样的同情心,给我好好看清楚现实!”
“现实?现实就是你要把一个才七岁、心脏病发作的小孩遗弃在路边,不管她死活!”
戚凌闭了闭眼睛,不吭声,但也不为所动。
陶秋安紧紧攥着地图,见识到什么叫心如铁石,这个男人,冷酷无情得超乎他的认知。
他回过身去把段二抱进怀里,小丫头看起来丝毫生气也没有,小脸发青,嘴唇泛紫,心跳声隔了十多秒才听到一次。陶秋安低下头去,两人额头贴着额头,他喉头发紧,异常艰难地开口:“把我也一起丢在医院门口。”
有的时候,陶秋安也恨死了自己这种烂好人的性格。段二讨厌他,而他也不喜欢这个臭丫头,可到底只是个孩子啊,是个活生生的人,怎么可以说丢下就丢下?
“你再说一次?”戚凌偏过头剐了他一眼。
陶秋安清清楚楚接收到他眼里的戾气,壮着胆子问:“我们这是在哪里。”
“广深高速鹤洲段,再往前是宝安出口。”
“鹤洲,鹤洲…”陶秋安眯着眼睛在地图上找,突然大叫:“左转!快!”
结果他们没有把车开到医院,而是开到了一处偏远的丛林里,弃车,抱着孩子狂奔,甩掉了追捕的警察。最后他们徒步跑了两公里,来到一个叫宝瑞村的地方,大概是读初中的时候,陶秋安在暑假时来过这里两次。
当时是陶冶带着他,还有陶夏宁一起来的,主要是探访一个挚友,名字陶秋安不记得了,只记得那个人姓李,兄弟俩都管他叫李叔。虽然有几年不见面了,在他印象中,李叔是个很不错的人,相貌一派斯文,性子也温顺。
最最最重要的一点,他知道李叔是学医的,家里就跟小药房一样,邻居街坊有个头疼发热都到他家来问药。
陶秋安在拍门的时候,戚凌抱着段二,眼神极其复杂地看着他。
李思明四十岁出头,微胖圆脸,戴着一副边儿金丝眼镜,性子不但温顺,还温吞。
他和陶冶有十几年交情了,当年都是上海同济大学的新生,他主修临床医学,陶冶是生物系,两人既是校友又是舍友,因为脾气对盘,毕业以后也一直保持联系。
李思明摘下眼镜,不慌不忙地擦拭镜片,又望着客厅的挂钟,似乎走了一会神,才终于舍得开金口:“孩子没事了,我给她注射一剂血栓通,心跳已经恢复正常了,等醒来再吃点抑制心律失常的药,应该不会有大问题。你们也真是的,孩子有病怎么还能带着到处跑呢,心脏病如果救治不及时,可是会出人命的。”
在客厅里等了一个多小时,陶秋安和戚凌都大松口气。
尽管李思明看上去是一副好人相,但两个男人在半夜里神色慌忙,还抱着发病的孩子拍门,怎么着也得给人家个解释。陶秋安只好乱扯牛皮,说孩子的父母因为欠债跑了,他们联系上孩子的姨妈,特地带孩子到深圳去交给姨妈照顾,结果车子在高速公路上抛锚。
李思明被陶秋安唬得一愣一愣的,也没有多问什么,把他们带到了客房,叫他们好好休息。
房门刚关上,陶秋安累得都快站不住了,无力地靠在戚凌的肩膀上,抓起他胳膊啃了一口,都是因为这家伙,害他被干得腿都合不拢了还要逃亡,奶奶个熊!
戚凌先是一愣,而又低声笑了。他两三步迈到床边坐下,把陶秋安拽了过来,抱在胸前,低下头用嘴唇摩挲他的嘴唇,柔声细语:“喏,给你咬这里。”
陶秋安连忙扭头,小心肝抖了一下,又觉得这样太没种了,粗声骂:“滚,爷才不稀罕你那两片嘴皮。”
“是么,可是我稀罕。”戚凌掰过他的脸,在嘴上啵了一口。
陶秋安一把推开他,趴到床上,把脸埋进枕头里。
戚凌知道陶秋安这是害羞了,笑笑,俯去,张嘴咬住了他的后颈。陶秋安吃痛,想反抗却被按住后脑,死死的压住了,戚凌松开牙齿,却没有挪开嘴,用力地吮吸着他脖子上细腻的皮肤。
陶秋安快要窒息了,后颈又痛又痒,丝丝酥麻从尾椎窜上来,禁不住打了个激灵。
“唔…混蛋!松开你的狗嘴。”
戚凌满意地看着他后颈的吻痕,舔舔嘴皮子:“乖,累了就睡吧。”
陶秋安确实累了,眼睛一闭就睡了过去。
戚凌半坐半躺靠在床头,有一下没一下地吞吐烟雾,眼底尽是阴郁。
是他太高估了自己的重要性,还是低估了陶秋安的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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