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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真的是一种非常奇怪的生物,哪怕平时有多懒惰,对某些事物多提不起兴趣,一旦被贴上某个标签後,就会不由自主被那个标签牵引着让四肢行动起来开始工作。林辰叁会这麽说,不外乎是因为她这个人是很懒的,工作还天天想着摸鱼,不工作时在家的那副懒散样子,简直不用想也知道,所以想要驱使她在这种没有督促的环境里认真打扫卫生,那种理由无异于痴人说梦,但要解决的办法并非没有:她专门有买那种涤棉帆布工作服,亮黄色,还加了荧光条。
人与衣服,有时候真的不知道是哪一方影响哪一方。
穿着随意的时候行为举止相较而言也会变得随意,而穿着正式时,就会下意识地要求自己的一举一动有板有眼,挺直腰杆,符合那种精英的专业范。
所以当穿上了打扫卫生专用的工作服後,林辰叁有关于积极性的开关就完全被打开了。扫地拖地,拖地,扫地……非要把目光所及的边边角角都清洁的符合专业标准那样才会勉强放过。
手机插上耳机,手机放在裤袋里,耳机戴在耳朵里,听着《银魂》里高桥瞳唱的那首ed,单曲循环,循环劳作。
林辰叁打扫卫生单纯快乐的像是个憨批。
也不知道将木制地板清扫到了第几回,林辰叁终于停下来看了眼自己的作品,她煞是满意,其後有只素白的手伸了过来:“给,大麦茶。”
想也没想地接过,几乎将一杯喝到一滴不剩後,她才如梦初醒,去看那手的主人。这是一个看起来有些病弱的女孩子,脸色过分苍白,不管是露在袖子外面的手腕还是一张小巧却有蓬蓬的额发遮掩住前额的脸庞,都给人一种脆弱的好像轻轻一碰就会碎裂的虚幻感觉。
白色长袖外搭白色的小马甲,黑色裤子,黑色的鞋子。微蓬的长发也是黑色的。
用三个词来形容就是,清新,自然,脱俗。
她左手拿着一瓶已经撕去标签的饮料,右手保持着递出去的姿势,那递出去的东西很显然就是此时被拿在林辰叁手中的玻璃杯,这里面的液体,若是没猜错,应该就是对方所说的,大麦茶吧。
不是熟悉的声音,也没有听过的印象,林辰叁确信自己并不认识对方。
“我叫临简雾,是这里的租客。”临简雾的右手还是那般递出去的姿势,“我看你出了不少汗,这种天气要是不及时补水,後面很容易腰酸背痛的。”
感觉是个好人。
林辰叁顺其自然地将玻璃杯递还,而这位新室友也颇为体贴地给她重新倒了一杯大麦茶,再将玻璃杯接到手中後,她喝了一口才说:“林辰叁,也是这里的租客。”
临简雾的眸光像是水面那般起了一点波澜:“抱歉,我以为你这是这里的保洁人员。”
林辰叁也知道穿成这样是很容易引起误会啦,但她也没有什麽会为此感觉自卑的心理,或许说已经提到了自卑,再说不自卑肯定已经是证实了这一点就是了:“因为来的比较早,就想着把这里清扫一下。这件衣服,是为了提高工作积极性的。”
“这麽说,我算是沾了新室友的福气了,感觉会有一个很好的同居生活。”临简雾点点头,然後说,“不介意我先到房间把东西收拾一下吧?”
这个林辰叁根本没资格介意。于是她点了点头。
这时候林辰叁才发现这位新室友的行李非常简单,只有一只标准的20寸行李箱和一个看情况只是装了一台笔记本电脑的手提包。不知道那只玻璃杯是怎麽来的。
也许是人先来,东西在搬家公司那边,还在路上吧。林辰叁如此猜想着。但仿佛是注意到了林辰叁的目光,临简雾走到房门口时停住了脚步:“等会中午要不要一起出去吃个饭?”
毫无迷惑的言语,并非是林辰叁的错觉。
秉持在这方面打好关系也不是什麽坏事的林辰叁咽了下口水,谨慎地点了点头。
于是,在这样的大冬天里,她们在一家挂着兰州拉面招牌的店里面吃了一顿西红柿鸡蛋凉面来作为午饭。
很迷惑的饮食。
但好像又没有哪里不对的地方。
“能陪我去超市买些东西吗?”午饭结束,新室友又提出了新的邀请。因为被对方抢先付了午饭钱,林辰叁根本说不出拒绝的话。
在人际交往方面完全丧失主动权,她还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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