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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队的其他人邀请叶清欢一起去吃晚饭。
叶清欢想了想,还是拒绝了。
打了一下午球,浑身都是汗,他打算洗个澡换件衣服再回去。
南大设有体育专业,所以篮球场的配置非常齐全。
球场不远处有供学生换衣服的换衣间,旁边还有淋浴间。
只不过叶清欢不是篮球队的学生,需要付费洗澡。
叶清欢给了钱,就进了淋浴间冲澡。
热水从头淋下,冲散了一身的疲惫。
叶清欢在热水下待了一会儿,换好衣服就出去。
在路过淋浴间外的镜子前时,叶清欢脑海里突然浮现起上午杨文乐指着自己脖子时暧昧的眼神。
叶清欢驻足,随后站在了镜子前。
叶清欢从小皮肤就白,就算天天在太阳下暴晒给自己晒黑了,可只要捂一个冬天,他又能白回来。
白净的皮肤就导致身上但凡有点痕迹,就会格外明显。
所以今天早上洗漱的时候,叶清欢一眼就看到了这个突兀的红点。
红点不大,只有自己小拇指指头盖的大小,位于左边靠近喉结的位置。
这个大点的红痕,叶清欢自然理所应当地把它当成了蚊子叮咬留下的咬痕。
可杨文乐当时的眼神实在是太过暧昧,让叶清欢不在意都不行。
但吻痕又是怎么样的?
应该比自己这个痕迹大很多吧?
叶清欢心里想着,手指没忍住捏住了脖颈处的一小块儿皮肤,稍稍用力往外一拉,小小的痛感袭来。
再松开手,紧挨着红痕的不远处,就又多了一块痕迹。
叶清欢一愣。
不是吧?
他就随便一扯,就留了红痕?
叶清欢赶紧使劲搓了搓。
搓不掉,还把这一片的皮肤都搓成了浅浅的粉色。
叶清欢心里一阵无语,也不纠结了,带上自己的脏衣服回去了。
到公寓后,沈诚还没从外面回来。
叶清欢给他发了条消息:「回来吃饭吗?」
沈诚没多久就回了:「估计很晚才能回,你先吃,晚点给你带宵夜。」
叶清欢:「ok。」
叶清欢点了份煲仔饭,吃完就窝在客厅打游戏了。
因为书房被叶清欢住了,所以沈诚把书房的书架放在了客厅的角落,还在自己书桌旁边给叶清欢留了一张小桌子,叶清欢把自己的电脑摆在了这边专门用来打游戏。
自从意识觉醒后,叶清欢已经许久没有这么畅快地打游戏了,等一个副本打完,一抬眼发现竟然已经十二点多了。
沈诚竟然还没有回来。
星期一早上叶清欢有课,干脆也就不等沈诚了。
洗完澡,叶清欢给沈诚发了条消息,告诉他自己先睡了,就回房间睡觉了。
沈诚看到消息时,已经是一个小时后了。
他没有再回叶清欢,只是在回去的路上顺便去买了一份甜品。
这家的甜品叶清欢很喜欢,就只是离学院有点远,外卖点不到,只要有机会,沈诚总会给叶清欢带一份。
今晚吃不上,叶清能明天早上可以当早餐吃。
回到公寓夜已经深了,沈诚先将蛋糕放进了冰箱,又才拿了衣服去洗漱。
在途径洗手台时,视线不小心瞥见了烘干器,上面挂了两条浴巾,一条有些湿漉漉的。
沈诚脚步微顿,半晌才没忍住伸手,轻轻捏起毛巾一角,放在了鼻下。
清新的沐浴露响起瞬间钻满鼻腔,沈诚嘴角浮起一个满足的笑。
快速洗完了澡,沈诚来到了叶清欢的门口,轻轻打开了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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