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稚善挑了一匹通体雪白的马,主要是这漂亮的毛色让她想到了玄鸟。
实在太好看了。
说起来,有些时日没见到玄鸟,稚善问起。
沈誉的表情顿时生动起来,“玄鸟和我阿娘不对付,我自己是搬回国公府住了,但玄鸟的去向实在是个问题,总不能一直把它圈在我的院子里。”
“郡主不喜欢狗吗?”稚善问。
总觉得玄鸟那样英气的小狗,会很受欢迎。
沈誉道:“也不是,打猎的时候阿娘也会带细犬,我看她没有不喜欢。搞不懂,或许是玄鸟打破的那个花瓶很名贵?”
沈誉回想了一下,瞅着也没什么特别的,甚至有些粗陋。
听到这里,稚善提醒:“会不会那个花瓶对郡主来说意义重大?而且是独一无二的,打碎了没法黏起来,也没法再买一个作为替代品。”
沈誉表情一滞,还真是,他没考虑到这一点。
“薛姑娘,真是谢谢你点拨了我,今日回府我就找嬷嬷打听一下。”
养猫养狗都看眼缘,养马也一样。
他俩在一旁说话时,被稚善看中的这匹白马竟十分通人性地在一旁认真听讲。
观它神情,像极了大家聚在巷口讲闲话时,站在人群里听不懂却好奇,强行在听的小孩子。
稚善扬起笑意,摸摸马头,声音也柔软了许多,逗小孩般的语气:“你怎么这么可爱呀……”
偏偏这匹马儿特别会撒娇,就跟玄鸟似的,眯着眼拿头蹭稚善,还发出嗯哩嗯哩的叫声。
“太可爱了啊!!”
稚善爱不释手,当场就要牵着马回家。
不过在付账的时候,稚善理智犹存,第一次尝试还价。
刚搬到花籽巷那日,听徐大婶和人讨价还价,砍得特别狠,一下子开口就是一半的价钱。
稚善不敢这么狠,只还价十两。
最终以八十八两成交,沈誉付了账,稚善牵着马,心情明显好了许多,一路上和马儿说说笑笑。
沈誉也不觉得遭受冷落,而是觉得……觉得薛姑娘那句话说错了,不是白马可爱,而是她自己本身就是个可爱的人!
而可爱的人没有人会不喜欢!
白马,好眼光!
马儿悠闲地迈着蹄子,颇有些优雅,瞥见沈誉炯炯目光,也不在意,只管昂着脑袋,威风凛凛。
其实稚善有点想骑上马背,策马转转,但沈誉过来时没有骑马,她骑的话岂不是变成一人骑马一人行走,那画面太奇怪了,搞得沈誉好像是她的牵马小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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