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心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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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秋一抬头时,几点刺眼的金光直射入他眼中,使他不适,但瞇着眼细看,却见了另一番景致:大树的枝条或粗壮或细长,其中那粗壮的成了构图的底部,细长的则蔓延伸上天空中,无数枝条幼细如钢笔描出来的线条,复杂地重叠交叉,彷彿在画布似的天空描上了许许多多凌乱纤美的线段;而那细密如针的叶子于阳光下结成一团团,如画家以墨绿淡雅的水彩所晕染出来的树丛,一时之间,陈秋如走入了一个既不存在于t市、又不存在于任何城市之内的世界。

「我经常就这样仰着头、由单车径的头走到最尾,百看不厌,在不同的季节、不同的心情之下,能够看出不一样的美态。我个人觉得心情悠间的时候,能够看到最多的美。」林春持续仰首,脖子好像快要折断了,陈秋觉得颈开始僵硬,遂望回前方,并左右扭一扭脖子,抱怨说:「颈都痠了,你不累吗?还看!」

「累啊。但发现美,是要付出代价的。有一次我心情不太好,傍晚来这里走,足足仰首走了十五分鐘,到我想调整回正常姿势时,发现颈已经僵硬到动不了,好似一动便要扭伤,我便扶住后颈,慢动作地让头垂下来,望回前面。」林春仍保持同一个姿势,在树影下慢步。

陈秋没再望上空,却发现了另一种美:阳光穿透叶隙与枝条间的空白位,斑斑驳驳地洒落在林春清瘦的身子上。与对比一旁高壮的细叶榕树对比,林春的身段显得更修长,带有成人的影子,但仍然保留少年的纤韧,他领受十一月中旬、温煦阳光的洗礼,那向后仰的颈项线条纤长,好似一手就能将之折断。

他突然有点迷惘,走出书本与学校的林春,看起来有另一番味道,也许是树木以其清新的气息,驱去了林春身上陈腐的书本酸气。陈秋想起,有些人一逢转季、遇着阳光灿烂的日子便会晒书,书晒过之后便染上一阵好闻的味道,那是阳光的气息,现下的林春就好像一本晒过之后的古典小说。

他们不知不觉走到单车径的最尾端,前面是有一巨型的牌,写着「t市公园」,牌的后面就是铁路车站。

林春想将头垂下来,奈何脖子又僵硬了,这次的情况更严重,他一想移动头部,颈椎便传来一阵又急又猛的痛楚,使他痛得「嘶嘶」低叫出声。

陈秋既想嘲笑他,又觉得他有点可怜:「这就是『为艺术而牺牲』了,啊不,是什么『美的代价』吧?诺,你先拍一拍后颈,等人觉得松一点之后,再慢慢移动吧。」

林春痛苦地「嗯」应着陈秋,然后伸手,一掌掌用劲拍下去,看到陈秋几乎跳起来,惊叫:「不是!你这粗手粗脚的书獃子!」

他衝过去,先帮助林春脱下过重的书包,再说:「等我来帮你一下吧,要不我看你真的拍断自己的颈骨,要我陪你看铁打!」陈秋一手拎着林春的书包,一手贴上林春的后颈,细细地施着阴力揉搓。

林春这么一个大男生,皮肤摸起来不但不粗糙,还有种细嫩,也许是因为后颈算是一处私密的地方,平常不会常碰触。林春的发很浓亦很乱,张扬地翘着,再加上林春的眼睛狭长、眼尾下垂,使他经常都是一副刚从被窝起来、头发还未梳好的凌乱样子。可是那刺在陈秋手背上、林春的发,摸起来一点也不油腻,而是清爽乾燥,好似乾草般扎得陈秋的手背一阵微痒。

陈秋渐渐忘了,他揉着林春的后颈是为了让林春放松、以垂下头,他纯粹觉得这种手感很有趣,手指摸着的肌肤是柔细的,扎着他手背的头发却一根根像刺蝟身上的短刺,痛痛痒痒的,很是新鲜。

「现在好了一点,你放手,让我试着动一下,陈秋。」林春说着,但陈秋却置若罔闻,继续揉搓他的后颈,他再出声:「陈秋?」

「啊!」陈秋如梦初醒,匆匆地「哦哦哦」应了几声,立刻放开林春,双手作贼心虚似的举高,好似犯人投降的姿势。林春一手扶着后脑,一手轻按着后颈,逐分逐寸地移着头部,这样慢动作地试了好一会儿,才回到正常的姿势,林春一向前走,脚步蹣跚差点跌到,陈秋反应快,一手扯着林春的毛衣,使他免于跌倒。

「不好意思,也许是看阳光看得久了,一时眼前全是青青蓝蓝的光晕,脚步也浮起来。」林春在道歉,陈秋犹拉着他的毛衣,不意从领口的松位望到他骨稜稜的锁骨,和着苍白的肤色,透出一种病态的美感。

陈秋只看了一眼就放手,林春根本察觉不到陈秋心中的动摇,逕自翻翻衣领,束了束松散的领带——他们学校的冬季制服是长袖白衬衣配深蓝色领带及同色的长裤,女生的校服则由夏天的白色连身长裙,改成灰色连身裙、内衬白衬衣与领带,这时是上学期测验后的两三星期,已经是十一月中了,天气微寒,已入深秋。

可是陈秋的脸却升起一股微热,直至秋风从旁吹至脸上,他才惊觉原来已经是深秋了,因为迎面而来的风居然那么冷,他摸摸脸,脸竟然一点也不冷,还有股舒适的微热。林春背起书包,瞄了瞄呆立中的陈秋,说:「今天的课就到此为止。我觉得自己比你成功,至少我令你发自内心地说过一次『真的很美』。」林春竟然有点骄傲地微笑了。

他平时的微笑,据陈秋说,要不是淡如开水,就是有种看不起人的意味,但据陈秋后来说,林春那一天的笑是他第一次所见、林春脸上最具人味的笑,这才是人——他们的笑是带有感情与欲望的,欲望并不一定是性欲,可以是想笑的欲望、想得到快乐的欲望,或者是像林春此时的笑般:带有自满的笑。

陈秋平时一定会出言反驳,他是那种失败了还要挽回一城、不肯认输的人,广东话有一句俗语,正好用来形容陈秋这种人:「跌下地还要拿一把沙」。出奇的是,陈秋这次没有反驳,只是笑着说:「是你略胜一筹。」

林春有点惊讶似的微张着口,过后就转过头,往前走着,不慍不火地说:「现在去你家吗?在此之前,先到超市买点东西,你身上有钱吗?」

「有,我要吃茄汁大虾、豉椒炒蜆和马铃薯煮排骨,银包先给你。」

「哦。」林春接过陈秋给他的银包,有一下没一下的拋掷,他走在陈秋前方,陈秋走在他的后方。

「……都快五点了,我怕来不及弄三道菜。而且怎么全都是肉。」

「谁管你!现在你花的是大少爷我的钱,我可是你的『米饭班主』,叫你做就做!」陈秋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林春遂以沉默作消极的反抗。

一直到很久之后,林春才告诉陈秋,那一次陈秋为他揉着后颈时,他感觉到一股麻痒由后颈直传落背脊,好像被人搔痒,但又有种暖热微颤的舒服感,彷彿被人温柔地按摩着,使他颤抖,亦使他惶恐。所以他那时一直走在陈秋前方,直至那种又刺又痒的感觉退减,他才敢重新面对陈秋,因此他当时才没有发觉陈秋那洁白的脸,曾经久久掛着一抹淡红。

註一:「跌下地还要拿一把沙」,这句话我觉得还是用广东话读起来更过癮:「跌左落地仲要拿番za沙」,「za」乃音,意义同「堆」,比如说「一za沙」、「一za花瓣」等等,有声无字,或者是我才疏学浅,一时想不出同音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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