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春在放学后拨了通电话给林母,说:「妈,我今晚想在陈秋家过。他今天生日,他父亲又不能回来陪他……」
「你想怎样做就怎样做吧!」林母的声音听起来很轻快,她又说:「可是你还是先回家一趟吧,我等会儿将一个红包压在饭桌上,你就拿了,然后给阿秋,代我跟他说声生日快乐。人家阿秋常常关照你,又请你吃晚饭,多少也要给人家回礼。」
林春便答应了,先带陈秋上他家,拿过红包,再回独秀居下面的超市买菜。林春上到陈秋家,正捲起毛衣袖子,准备做菜,陈秋却拉着他的手,说:「先别急,我不是说有一件事要拜託你做吗?现在也快七点了,天都黑了,也是时候。」
「到底是……什么事?」林春有点忐忑,陈秋忍俊不及,说:「很简单的事,反正不是你现在想像的事。」说完,又在林春耳边吹了一口气,那种难耐的酥麻使他浑身一震,慌忙捂住赤红的耳朵,陈秋心一动,又凑近林春的脸,在他唇上轻吻一下。
林春半带着怨气地回视陈秋,惹得他哈哈大笑。他说要回房间换衣服,叫林春先在客厅等着。不过是十分鐘的光景,陈秋就出来了,他穿着一件浅灰色的长袖衬衣,解开了两颗钮扣,锁骨半露,下身套着黑色牛仔裤,头发用定型剂抓了抓,有点凌乱,配着陈秋那总是不太正经的气息,没地有点邪。
他把一部普通照相机扔给林春,说:「这个给你,一会儿替我拍几张相片。这只是普通的傻瓜机,不是戴志那部专业相机,所以连你这种机器白痴也会懂得用,不用担心。」
林春一时愣了,以至于他忘了反驳自己是机器白痴的事,只是说:「拍照?拍来干嘛?」
「你们不是常常说我长得像女人吗?女人总是喜欢挑重要的时候去拍些照片留念,比如十八岁、二十岁时……所以我就想拍一下。」
「……哦。」林春也傻傻地应了,气得陈秋哭笑不得:「我只是开玩笑,你怎么就真的相信了?没啦,这照片是要放上网站去的。」
林春还想追问下去,可陈秋拋了拋手中的一串银匙,便催促着林春出去。他们又去了老地方拍照——t市公园的小桥、人工湖。
这个时候的t市公园还不算静,有一些间人流连,不是老人,就是不想回家的学生。陈秋也不拘泥于这点事,他兴冲冲跑上桥,带点眷恋地摸摸桥边的石屎围栏,脸上带着安寧的微笑:「我第一次出spy,就是在这座桥上拍,那时我不是扮古风美人,而是扮一个普通的日系学生妹,水手服、短裙、长鬈发、大眼睛长睫毛。我就是忽发奇想,幻想要是我扮成女人,那身边的人会怎样看待我呢?
「他们会感到惊异、噁心、还是讚叹呢?很少有男生敢做这些事。因为他们害怕被人标籤做『死乸形』、『死基佬』,他们怕被社会与世俗歧视。可我偏偏觉得,被人歧视也胜过做一个透明人。一个人莫名其妙就出生,依着身边人的指示去读书、食饭、生活,而与此同时,世上还有亿万个普通人跟你一起生活着,到死,如无意外大家都只会是一群面目模糊的纸板人。我们的价值有两项,其一是劳动,以供养那些主宰世界的所谓杰出人士,其二就是做一棵衬托鲜花的绿叶。
「你说人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先达到别人的期许,可是我只想被人正视。做一只唯唯诺诺的狗又如何?无人会记得你。我不想只做一个学生,我不想做一个死读书的乖学生。如果非得要变坏才能让其他人记住我的名字,那我不介意做一个坏透顶的垃圾学生。谁叫人总是记得对方的坏,而不是对方的好?」
林春还不知道陈秋的目的,他捧住照相机,说:「也不一定。我总是喜欢记着别人的好,大家好来好去,不就好了吗?为什么一定要那么极端呢?如果大家都肯记住对方好的一面,而能包容对方的缺点,世界就变得美好了。」
「那你有记得我的好吗?」
林春一阵尷尬,别开脸说:「怎么突然问我这种事,教我要怎样说。」陈秋的好……都是些难以啟齿的事。
「从哪里来,就回那里去。既然事情是在这里开始的,就合该在这里了结。」陈秋说了几句玄妙的话,忽然脱去了上衣,扔在地下,他单手撑住围栏,一跃上去,坐在栏上,笑起来透着一股灵气:「替我拍几张照片,让我放上网站。」
「就这样?」林春惊愕地说:「不用叫戴志伟和其他人来打灯、设佈景板吗?还有化妆、spy……」
「都不用了,就这样。」陈秋说,仰脸看夜空,是夜没有圆月,只有一弯幼如丝线的弦月,他说:「刚好这夜无月。你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吗?那时的月亮很圆,毕竟是中秋。或许就是月光的魔法,让你觉得当时的我很美。而今晚刚好没有明月,月光的法力也就消失了,看清楚一点吧,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男生,没有所谓美与不美。」
「可是你一向s女人,要是放上你未化妆的相片,还要赤裸上身……」
陈秋拍拍瘦削青白的胸膛,满不在乎地说:「我就是要结束spy生涯。老子不干了。早在暑假时,我就有这种想法。我大概不是什么专一的人,同一样玩意玩多了,难免生厌。当初玩spy,我追求的不只是他人的崇拜,单只是一种离经叛道、脱离常轨的快感。怎么说呢,就好像将头发染成彩色,走在一条人来人往的街上,走过你身边的人莫不带着惊异的眼光望着你,你就觉得飘飘然……」
「可我却觉得做一颗平凡的小石子更好。我更喜欢做沙滩里面的一颗沙子,没有人会特别注意到一颗细沙,海水拍岸将我捲走,我就随着海水不知飘到哪里去。没人注意我,也没人能捉住我,自由自在的,不是更好吗?」林春恍恍惚惚地说。
陈秋也不与他争辩,只轻笑,催促林春说:「快拍。替我拍几张最好的照片,替我结束这段spy生涯。你知道吗?这部相机是我妈当年买回来的。我妈生了我哥,看我哥样子逗趣,便节衣缩食,攒钱买了部便宜的照相机,一有空就替他拍照。看,还要放菲林进去才可以用,并不是数码相机。到我出生后,又为我拍了很多相片。可她也有七、八年没用过了,因为之后有数码相机。但她还是捨不得丢,一直到了之后,还是放在房间里头的书桌,用一个皮製的套装好,过了十多年还能用。」
陈秋脸上泛起柔和的微笑,在黑夜里显得有点模糊,声音却清如泉水声,那双眼很少有的没有妖气与媚意,单只有纯净,他说:「替我拍这照片的人,只能够是你,林春。是你让我看清楚,原来我除了堕落之外,还有更多选择。」
「选择?」林春懵懂反问。
「嗯,选择。我想跟你一起入大学,我想知道你是以何种眼光看这个世界。到了这一刻,我还是在乎别人对我的感想,希望他们能崇拜自己、看到自己,但我发现,就算有再多的人崇拜自己,生活还是不会有任何改变。一关上电脑,还是会感到空虚。可是,你这个奇怪的书獃子却让我发现了更多事。」陈秋闭上眼,默默想了一会儿,舒一口气,那坚定而强势的眼睛紧锁着林春的眼。
一条无形的锁链将这两个性格相反的人扣在一起,但他们感觉不到被束缚的苦楚,却有了一种相知相惜的复杂感情,离不开彼此。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特勤出身的陈永仁,魂穿民国时期,成为军统局一名小特务,觉醒谍报之王系统。每抓到一个日谍,都能获得一次抽奖机会。获得技能知此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可随意倾听以自己为中心5米范围内,所有人的心声。获得技能生逢乱世谍报员,岂能轻易暴露自己身份,拿出你最精湛的演技,迷惑身边那些人吧!是敌是友,均在你的演技之中。且看小人物...
匸族以血为食,不老不死,休眠期十年休一次,一次休十年。休眠期一过,外族记忆随之清零。纪辞序深知自己身上唯一可以吸引程且之的优点便是自己的血液。当他见到程且之把头埋进别人的脖颈之时,他勉强可以忍受。但程且之擡头关切地问别人疼不疼的时候,那语态神情落在他眼里像极了事後温存。他忍无可忍,上前阻止要不你尝尝我的?我的味道肯定比那个人的香。自此,他把每一次的重逢都当作是初见,次次见次次恋,愈渐缱绻,愈加思念。每隔十年的第一次见面,第一句话都是你看我合不合你口味?第一次休眠期一过,程且之捧着花走到他面前说你愿意和我在阳光下隐藏躲避,在黑暗中相许相守吗?见他不接,程且之问是不喜欢花?还是不喜欢我?纪辞序问那你是喜欢我的血多一点,还是人多一点?第二次休眠期一过,程且之在他生日时送了他一块表,问你收下的是生日礼物,还是这块表?纪辞序脱口而出我都要。程且之说想清楚了吗?收下这块表,你的时间都是我的了。如果我老了,你能当我死了吗?他只想躲开爱人意气洋溢的目光,藏起自己衰老得让自己都心生厌恶的模样。▲这大概是一个鱼被诱饵吃掉的故事。内容标签情有独钟现代架空亡灵异族日常钓系失忆其它一见钟情,追夫,久别重逢...
已经完结啦,如果觉得还可以的话求个好些的完结评分,谢谢!以下是文案陈岁安前一秒刚发现自己的新同桌是个gay,後一秒这人就搬进了自己的寝室成为了他的上铺。作为一个拥有先进思想的青年,他并不会因为这种事情就对沈玉堂産生厌恶的想法。恰恰相反,对方总是能吸引着自己的注意力。见沈玉堂一个人孤零零的他放不下心,看沈玉堂被人针对他心里就不痛快,碰见这人掉眼泪他更是心疼得不行。好嘛,他承认他的确对这个室友有不一样的照顾,但难道不是因为他看上去很招人稀罕吗?直到一次醉酒,陈岁安被沈玉堂强吻过後发觉自己的心跳快得像是要爆炸,他才猛地意识到不妙。完了,好像真的有什麽地方不太对劲。沈玉堂和室友发生矛盾後,不得已换到了陈岁安的宿舍。在搬进新宿舍前他很明确地表明,虽然自己喜欢男生,但不会对宿舍里的任何人起什麽不该有的心思。可偏偏他还是喜欢上了陈岁安。本以为只要将这份心意埋藏于心就不会有事,却不曾想,因为一次醉酒暴露了心思。内容标签花季雨季甜文校园轻松日常...
地球的平凡高中生严宁被泥头车送到了西幻的世界,变身性转的同时获得了天下布武英灵召唤系统完成系统布置的任务,即可获得点数,召唤fategrandorder中的从者加入到麾下。主角一边完成任务一边召唤同伴,但不知何时却现,大家都变成看到肉棒就会情的雌性动物啦!...
好消息黎舒舒中了两千万。坏消息黎舒舒穿书了,不攻略到男二,不能回到现实世界。更坏的消息男二心有所属,她穿成一个虐心的替身配角。于是乎,黎舒舒一心求死,想赶紧回去实现财富自由。却发现原主身份特殊,根本没人敢动她一根毫毛。好家伙。黎舒舒只能硬着头皮,一个母胎单身二十多年的人,靠着那些蹩脚的技巧,试图攻略她那个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