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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志果真入了c大。听说陈心也顺利升上研究院,继续读书,再迟两三年才出社会做事。林春从陈秋处隐约打听到他们的消息,据说是戴志先提出分手,陈心不愿意,两人便离离合合的,拖到上一个月才正式摊牌,就是林春在公园碰到他俩的那次。自那次后,他们的关係就真的断了。
可是,陈秋说:「不,我老哥不会这么轻易放手。他只是想趁这段时间重整旗鼓,然后再对戴志伟发动另一轮攻势。陈心是一个比我更可怕的人,因为……我也不知道怎么说。春,你知道我不是你,没有什么文学细胞,亦不会抽丝剥茧那套,陈心为什么会有那些想法,我也解释不来,我不是心理学家。但我跟他做了十几廿年兄弟,我知道他不会这么轻易放手。」
「还要搞到什么地步才肯放手,难道真要取了戴志伟的人命抵数?现在戴志伟已经半死不活了。」林春皱眉,他知道感情的事不是外人可以干预的,却仍忍不住为戴志担心,大概是因为亲眼看过戴志被凌虐后的惨况。
陈秋摊摊手,然后又故作轻松地笑说:「不知道,我又不是陈心。不过,要是你有天说要跟我分手,我搞不好也会发疯,做些很变态的事,开玩笑的啦。」
但林春不认为陈秋在开玩笑。到了这一刻,林春仍深信他与陈秋的关係迟早会结束,这只是时间问题。纵然如此,林春不会逃避。过得一日是一日,待在陈秋身边的快乐都是真的,那就享受吧,将每一秒的快乐当成是所有事情完结前的一刻,珍惜每一次欢愉,他希望到了关係结束时,还能拿去一些战利品,权当纪念。
人不能够因为觉得自己做的事必然会失败,而去逃避一切。就似考公开试,有可能考上了,有可能搞砸,但你总不能害怕失败而不去考。
「陈秋,你说我将我们的事都写下来,好吗?」
——林春在大学放榜的翌日上了陈秋家过夜,这天下午他俩跟李旭、戴志刚好要去c大搞入学注册、听讲座。当夜,林春靠在厨房门边,跟正在洗碗的陈秋说。
「写?写什么?我们的生活很普通、很平凡,又有什么好记?」陈秋头也不回,不感兴趣。
林春笑开了,说:「我倒觉得我们这两年发生的事可多着呢。而且你的经歷也很有戏剧性,女装少年不正是一个……李旭常说的……我记得了,『萌点』对吧?不过李旭说了几十次,我还是不明白什么是萌。」
「那你觉得,这两年来最值得记着的事情是什么?」
林春闭上双目,想起很多事:陈秋、他、母亲的体谅、王秀明的病、戴志的豪气与神秘、李旭的痴、陈心的偏执、陈秋母亲的刚烈与父亲的无情……很多很多。
水声停了,陈秋大概扭上水龙头。林春半睁开眼,就见陈秋放好碗碟,将手上的水擦上短裤,又笑得风流:「想了这么久,还是说不出来,我就说过没什么值得记着的事。」
林春睁开眼才豁然开朗。他知道他为什么想要写作。他最想记下的,不是刚才细数过的事情,而是陈秋这一双眼——令他最先着迷的眼睛,兜兜转转,他始终爱着这一双眼睛,却找不出一个形容词去描绘这双眼。真奇怪,与陈秋搭上之前,他隔着一段距离观看那双眼,总能为这双眼写下许多形容词,现在几乎与陈秋日夕相对,他却形容不出来。
陈秋的眼睛就是属于陈秋的。这双眼之所以美丽,不是因为眼睛本身,不是因为眼睛的形状与色泽,而是因为主人的歷练。眼睛是陈秋的附属品,折射出的美亦是来自陈秋本人,所以真正美丽的,不是他的眼睛,而是陈秋这个人。
很久很久之前,他在心内问过自己:假如陈秋毁容了,他会否依旧爱上陈秋。林春现在答自己,他会。他解构了这双眼,他知道这双眼睛的美丽源于何处。
「你真是很美丽。」
「你说我?」林春呆呆地问。在他想像陈秋的美时,陈秋竟然开口说林春很美。
「我哪里美了。」林春无奈。陈秋按着林春的背,轻轻施力,将他推入自己怀里,说:「这句话我还你,『我哪里美了』。」
林春不说话,勾起一抹微笑,这时候确不需要再多言语,纵然他俩一向是个偽理论家,爱说些无聊的道理。林春不知道胸中此刻的情感,是否就是爱。他觉得自己脚踏实地,不是吃了仙丹似的轻盈,也并非沉重如石头,就只是踩在一处土地上散步,喜欢行多快就多快,与陈秋同行。但又或多或少有种刺激感,并不是趋向毁灭与危险的刺激,而是好似饮了一罐啤酒,有少许迷糊与陶醉。他希望离别之日不会太早来临。
林春依在陈秋怀里,陈秋拥着他的腰,两人没有再多动作。好半晌,陈秋放开他,雀跃地拉林春入房间,嚷着:「你不是说要将我们的事写出来吗?来,我们就开始写,你动笔,我在旁边给意见,谁叫我文学考不到a。」
林春本想说:也不急在一时,可是在陈秋的影响下,亦觉得很兴奋,一阵动笔的念头蠢蠢欲动。
打开rd档,林春没有知会陈秋一声,便在第一页第一行的正中间,写下:《春秋》——他们二人的名字合成故事的篇名。
「由什么时候开始写呢?」
「就由中秋节那晚。我s月姬,然后跟你去跳楼那次。」
「太久之前的事情,我都忘了。」
「我帮你记起那时的情节。」陈秋从后拥着坐在电脑桌前的林春,脸贴着他的,以一种说故事的、梦幻的语气说:「那晚我正在s月姬,然后我看见你像傻子似的坐在长椅,直勾勾地望着我。你腿上有一个方盒,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一盒月饼。你在盯着我时,我就想:书kai子?那个林春也会到这种地方来?他认得出我吗?你害我分心,被摄影师骂……你注意得到吗?其中一个摄影师是戴志伟,你又怎会注意到,你一向只看见自己感兴趣的事情。我卸妆,换回普通衣裤,向你搭訕,你很冷淡,一副瞧不起人的样子,但你请我吃月饼……」
林春一边听着陈秋低哑迷人的声音,一边动笔,彷彿回到两年前的中秋,看见青涩的陈秋与自己。
「竟然记得那么清楚。」林春的内心不知被什么东西触动了,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感情衝击着他,眼眶有一阵湿热:「每一段感情的细节都记得这么清楚,你的脑容量一定很大。还是说你每拋开一段感情,就洗一次主机?」
陈秋轻笑,也不回答,只倾前身子,吻住林春,然后说:「人不是电脑。就算拋开一段感情,你因为记住前事而痛苦,但现实也不容许你说忘记就忘记,虽然忘记是人类活下去的一件重要武器。多少有一些你以为自己不想记得的事,是你永远不能忘记的。或者在你的潜意识里头,你极为珍惜那些往事也说不定,只是理性与自尊不容许你承认。
「春,你常说我们总有一天要散。那你有想过,到我们散了之后,有什么记忆是你想忘也忘不了的?」
林春反手搂住陈秋,仰首寻找他的双唇,遇合、贴上,辗转缠绵,曾是他所鄙视的肉慾,何以今天尽成了令人上癮的柔情?他忘不了的,也许是这个。缠绵,欢愉,快感,性是兽性与感性、灵性混和的三位一体,独排除了理性。理性无用,理性是一个穿着西服的骗子,理性令人相信人类是完美的、高智慧的、道德的,理性使人痛苦。
人是野兽,人有信仰的需要,无论是信人或神,人有被爱的需要,人有感情上的衝动,人有很多无法解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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