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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宗,咱得往回走,烤红薯在最前面。”迟书誉退让一步,叹口气,“怎么跟猫似的,一不如意就发脾气。”
嘿,他当了那么长时间的猫,染了一身坏脾气,不喜欢就丢掉好了。
当猫的时候也没见迟书誉对小鱼不耐烦,怎么现在还对他不耐烦。
“那不吃了。”宋时衍更不开心了。他不想走回头路,“待会要是还有,再吃吧。”
“好。”迟书誉随他心意,他们来的这个商业街叫盛元广场,盛元广场旁边的小吃街叫一二五小吃街。
宋时衍进来的时候没注意名字,一回头看到偌大的一二五三个字,皱了皱眉:“哪个天才想出来的名字?”
天才轻咳一声,把这祖宗的头掰回来,手指往前指了一下:“你要不要吃糖葫芦。”
“甜。”宋时衍牙口不好,普通的糖吃点就算了,糖葫芦对他来说太甜了,他一次最多吃半根,剩下的只能丢掉。
“你想吃吗?”迟书誉问他,“想吃就买。”
“待会浪费了。”宋时衍摇摇头,“也不是很想吃。”
宋时衍不想吃的东西,看都不会看一眼,也不是很想吃,翻译过来就是有点想吃。
至于有点想吃,那就是该买,买回来尝尝也该买。
迟书誉不由想到他家猫祖宗,看到小鱼干的时候高贵冷艳的跟什么似的,等他一走,吃得比谁都香。
小贩抱着葫芦架,上头草莓的,山楂的,番茄的成串,甚至还有杨桃和苹果片。
“吃什么口味的?”
“都行。”宋时衍眨着眼睛,他的眼睛很漂亮,像杏仁,里头亮晶晶的,像糖葫芦的糖衣。
都行的意思是都想尝尝,但确实也吃不下那么多,迟书誉选了一根种类最丰富的。
宋时衍小声说了句“谢”,然后伸手要接糖葫芦。
迟书誉不给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条手帕,包住糖葫芦的签子,才递给宋时衍。
这手帕有点眼熟。
白色的,但是布料很旧,能看出用了好几年,一个角上绣了个橘色的迷你小猫,正缩着脑袋打瞌睡。
呃。
他好像,是确实,丢过,这样,一条手帕。
宋时衍肩膀一抖,更不想承认自己的身份了。
这人怎么这么缺德呢,还偷他手帕。
他握着手帕的手指发紧,轻轻咬了口糖葫芦上面的糖壳,最近天冷,糖很硬,咬进嘴里嘎嘣一下,便碎成了糖片。
甜的。
他歪头看迟书誉,还是忍不住问手帕的事:“你还随身带手帕?”
迟书誉仿佛毫无所觉:“以前没这个习惯,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养成的。”
“你看这猫多可爱。”他对上宋时衍的眼睛,笑着地问他,“好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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