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心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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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4 章 回国见面久别重逢(第3页)

直到,他把那张薄薄的信纸攥的死紧死紧的,指节都跟着发白了去,好像一松手,这一封信就会消失了一样。

祁东悍喃喃道,“莺莺要回来了。”

他喃喃地又念了一遍,声音低的几乎听不见,连带着心跳都跟着加速了起来。

四年零十个月,五十八封信,他每次都会去数,但是每次都怕数错。

日历上被他用红笔圈了一次又一次的归期,突然从纸上跳下来,活生生地落在掌心。

祁东悍先是笑,笑的极轻,嘴角刚翘到一半,又猛地收住——

“是真的吗?”

他自己都有些不可置信起来。

祁东悍这人善于求证,他索性把信纸举到灯下,对着光细看。纸上的字迹是孟莺莺的,一笔一画都带着她特有的翘尾巴。

尤其是悍字最後一捺,总像要飞起来。

他熟悉的不能再熟悉。

因为这四年多的时间,他把孟莺莺寄回来的每一封信,都跟着看了无数遍。

确认无误後,祁东悍忽然深吸一口气,一拳砸在桌面上,震得墨水瓶都跟着晃荡了下。

“莺莺,终于要回来了!”

这一声终于喊出口,沙哑却格外响亮。

祁东悍转身在屋里走了两圈,越走越快,最後几乎是小跑,冲到衣柜前,一把拉开柜门。

里面整整齐齐码着三套军装,一套常服和两套训练服,全是他晋升团长後新做的。

他的手指在一套冬常服上停住,又缩回来,自言自语,“穿这套去接她……不行,太板像是去训人,莺莺应该不喜欢。”

接着,他目光一扫,落在最底下那套还没拆封的六五式呢子大衣——肩章带着金线,领口带着红星,板板正正。

他把它拎出来,比在身前比划了下,接着又对着镜子左右照,忽然又皱眉,嗓音犹豫,“会不会太隆重?吓着她怎麽办?”

祁东悍看了看镜子,镜子里的男人,眼角已经有了细纹,下巴比以前更硬,眉骨间全是这些年在训练场上晒出来的小麦色,没了当年的俊秀,倒是多了几分粗狂和坚毅。

看到这里,祁东悍擡手摸了摸短发茬,心里咯噔一下,“四年多了,她会不会觉得——老了?”

这个念头一闪,他立刻转身,从抽屉里面翻出一张薄薄的刀片,倒了半盆热水,开始磨刀霍霍。

刀片贴着线条流畅的下巴,一寸寸刮的干净,连平时懒得收拾的鬓角也修出利落的线条。

刮完胡子,祁东悍才开始真正的高兴——那种从脚底板往上冒的高兴。

“莺莺见到他,应该会认识他吧?”

他不是很确定起来。

祁东悍收拾干净後,这才把今天这封信也折成同样大小,放到铁盒子里面锁好以後。

他拿出日历,翻到十一月七号,用红笔在格子里重重画了一个圈,又拉出一条箭头,直指“十二月八号”——信上写的火车到站日。

“还有一个月啊。”

他盯着那个数字,忽然觉得太慢,恨不得明天就开车去首都。

可理智告诉他,还得等。

最後的一个月,才是最煎熬的。

祁东悍感觉这比之前的四年多,都要难熬啊。

他恨不得时间快点飞到莺莺回来的那天才好。

隔壁,赵月如也和祁东悍差不多的心情,她也收到了孟莺莺的信,等看完後,她整个信封都跟着掉在地上,“老天,莺莺终于要回来了。”

饭饭拿着一个小铁铲,蹲在地上挖土,听到动静,他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谁?”

小家夥四岁半,生得白白净净,五官像赵月如,但是脸型却像是周劲松。

挑了他们两个人的优点来长,别的都好,唯独就是一个混世魔王。

赵月如看着自家白白净净的儿子,糊了一脸的脏东西,她就嫌烦,“你干妈要回来了。”

饭饭一听这话,把铁铲子一丢,拍了拍屁股就跑过来,“干妈什麽时候回来?”

显然他平日里面没少听赵月如,提起干妈的事情。

赵月如给他擦脸,“下个月回来。”

她打量着自家孩子,“饭饭,我告诉你,你趁早把自己收拾干净点。不然,等你干妈下个月回来,看你这样带的礼物也不给你了。”

饭饭不吭气,转头就去洗脸。

赵月如看到自家孩子这样,她轻轻地叹口气,“莺莺,我的孩子都会满地跑了,你才回来。”

*

文工团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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