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李屿风把最后一捆柴劈完时,天已经擦黑了。铜钱剑斜插在柴堆上,剑身上的金光映着灶房的灯火,像条困在木头里的小金龙。苏晓晓蹲在旁边给旺财梳毛,小狗爪子上还沾着金箔粉,在地上踩出串星星点点的小梅花。
“师兄,师傅说明天去废弃窑厂,要不要带点糖?”苏晓晓突然从兜里掏出颗棒棒糖,糖纸在火光里闪着彩光,“上次萌萌说阴傀门的虫子怕甜的,说不定糖能派上用场。”
李屿风刚要说话,院墙外突然传来“轰隆”一声闷响,像是有什么东西塌了。凌霜提着冰魄剑从祠堂跑出来,剑身的寒气在夜色里凝成白雾:“是西边的废弃工厂,刚才有阴气冲天。”
玄机子正坐在门槛上用布条缠胳膊,闻言把布条往嘴里一咬:“去看看。”他起身时踉跄了一下,被墨尘伸手扶住,黑袍的阴影落在他花衬衫上,像给那朵红梅疤盖了层薄纱。
废弃工厂离茶馆不远,是座五十年代的纺织厂,据说十年前着过场大火,烧死了七个夜班工人,从那以后就总有人说夜里看见火光。李屿风小时候跟人来探险,被横梁上掉下来的破布吓哭过,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后颈凉。
“这地方的阴气比乱葬岗还重。”李屿风举着铜钱剑往前走,剑身上的金光忽明忽暗,像在打摩斯密码,“师傅,您闻见没?有股烧焦的棉花味。”
玄机子从怀里摸出个罗盘,指针转得像电风扇:“不止阴气,还有‘阳火’。”他突然往旁边一闪,躲过根掉下来的钢筋,“是游魂在玩火,而且不止一个。”
话音刚落,厂房深处突然亮起团蓝火,接着又是一团,像两只鬼眼在黑暗里眨。苏晓晓吓得往李屿风身后躲,却被旺财拽着往前跑,小狗对着蓝火“汪汪”叫,尾巴摇得像在打招呼。
“奇怪,旺财不怕这个。”李屿风跟上几步,突然看见蓝火旁边有个模糊的影子,正举着什么东西对着火晃,“那是……手机?”
墨尘突然按住他的肩膀,黑袍在月光下泛出银线:“是‘焚影魂’,死前被火烧死的,会重复临死前的动作。”他往李屿风手里塞了道符,“要是被火燎到,三魂能被烧散两魂。”
李屿风刚把符攥紧,就见那团蓝火突然朝这边飘过来,影子手里的东西也看得越来越清——真是部老式翻盖手机,屏幕还亮着,映出张烧焦的脸,正对着蓝火傻笑。
“他在……自拍?”苏晓晓的声音颤,却忍不住探头看,“师兄你看,他还在按快门!”
那游魂果然对着蓝火举高手机,屏幕“咔嚓”闪了下,火光突然涨大,把旁边的破布堆引燃了。可那火明明是红色的,落在破布上却没烧起来,反倒像投影似的,在墙上投出个跳舞的影子。
“不是真火。”凌霜的冰魄剑突然出鞘,寒气劈在火上,蓝火“噗”地灭了,露出个穿工装的游魂,身上还在往下掉烧焦的棉絮,“是‘忆火’,只会重复火灾时的场景。”
游魂见火灭了,突然对着手机呜呜地哭,哭声像被水泡过的砂纸。李屿风这才现,他手里的手机壳上贴着张照片,是七个穿工装的年轻人,坐在纺织机前比耶,笑得一脸灿烂——想必就是当年烧死的那七个工人。
“他在怀念以前。”李屿风把铜钱剑收起来,从兜里掏出苏晓晓塞的棒棒糖,剥开糖纸递过去,“吃吗?橘子味的。”
游魂愣了一下,慢慢飘过来,手指穿过糖块,在上面留下个焦黑的印子。蓝火突然又从他手里冒出来,这次没往布堆上飘,反倒围着棒棒糖转,像只追着糖的萤火虫。
“师兄你看!他喜欢这个!”苏晓晓突然想起什么,把兜里的糖全掏出来,撒在地上,“我们给他们烧点新手机吧?带闪光灯的那种。”
玄机子突然用脚踢了踢旁边的铁桶,桶里的铁锈“哗啦”掉下来,露出半截烧焦的工牌,上面写着“王建国,纺织车间三班”。“这小子当年是车间里的活宝,总爱拿着傻瓜相机拍来拍去。”老头的声音有点哑,“火灾那天他本来休息,听说新到了批进口纺织机,非要来拍几张。”
李屿风突然明白为什么旺财不怕这些游魂,它们身上的阴气里裹着点暖意,像冬天烤火时的余温。他看着王建国举着手机围着糖转,突然觉得这游魂也没那么可怕,就是个没玩够的大男孩,被困在自己的回忆里了。
就在这时,厂房另一头突然亮起片红光,比蓝火刺眼得多,还带着股腐臭味。王建国的游魂突然尖叫起来,蓝火“唰”地灭了,他抱着手机往横梁上飘,像只受惊的鸟。
“是阴傀门的人!”凌霜的冰魄剑蓝光暴涨,“他们在放‘蚀魂火’!”
李屿风抬头看,只见三个黑袍人站在纺织机上,手里举着个黑陶罐子,罐口正往外冒红光,所过之处,墙皮“滋滋”往下掉,露出里面的钢筋,竟被烧得黑。
“他们想毁了这里的游魂!”墨尘的黑袍突然鼓起来,银线在空中织出张网,罩住飘落的火星,“蚀魂火能把游魂烧成阴灰,用来养飞涎蛤正好!”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黑袍人看见他们,突然把罐子往地上一扔,红光瞬间漫开,像条血河往王建国的游魂扑去。李屿风想也没想就冲过去,铜钱剑往地上一插,金光在他脚下炸开,形成个半圆的屏障,把红光挡在外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时值三月,春暖花开,清风吹过树梢与小草,温煦地唤醒这片大地,一场细雨迷蒙后,点点杏花俏立枝头,桃桃粉色的温柔,包裹住每一个渴慕美好的人,我坐在窗前看着书,半开的窗户透过微微徐风抚摸着我的脸庞,温暖的阳光照印在书本上。当我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妈妈轻轻的推门进来,温柔的说道天气这么好出去走走,也别天天窝在家里...
八零+炮灰女配重生,嫁给了男主的养父十几年前沈庭下乡,在乡下认识一个小女娃,喜欢的不得了。非拉着人家父母,戏说自己以后结婚生儿子了,就跟他们家定娃娃亲。让他们家小女娃给自己当儿媳妇儿!可没想到十几年后,他的养子因为不乐意这桩娃娃亲,竟然设计让他自己跟那长大成人的小女娃,林微染,领了证。在那小女娃拿着结婚证找到家里后,沈庭看着这已经长大成人的姑娘准儿媳成了小媳妇儿,还能怎么办?他一个老男人,宠呗。可他却觉得,这小女娃似乎有心事,有秘密,还不告诉他。上一世,林微染娃娃亲对象嫌弃是个她乡下人,悔婚并设计林微染跟他的养父领了证。林微染一气之下,回了乡下可自此之后却接连遭遇错失高考,被人撞残了腿,父母去世。最终在拾荒的时候,被一群流浪汉给打死。临死的时候,林微染才知道这一切,都是那个所谓的男主一手造成的。重来一世,林微染果断嫁了男主那个当厂长的养父,成了男主的妈。看着在自己的手底下,战战兢兢地生活的男女主,林微染冷笑说怕了吗,这才刚刚开始。却不知道,那个大自己一轮儿多的厂长丈夫,早就把她做的一切看在眼里。利用完就想离婚?你跑的掉吗?准儿媳成了小媳妇儿,厂长心慌了...
前男友出轨,苏曼大着胆子攀上了A市出了名心狠手辣的霍景川在霍景川眼里苏曼只是腰细身软的金丝雀只要他还是霍家家主,她就一辈子都不可能脱离他的掌控后来苏曼厌倦了这毫无名分的爱恋,车祸假死脱身可她不知道,A市那令人闻风丧胆的霍景川彻底疯了直到那天,苏曼大方自信的站在大荧幕前,谈笑风声,摇曳多姿霍景川发了疯般将女人堵在了墙...
我有一家客栈,不接阳人,只送阴鬼。阴尸过道,百鬼夜行...
他的热气吹在的肌肤上。真的有。他皱起了本来平坦的眉头,喃喃自语。白司言的目光难以从她的大腿上移开。...
一睁眼,沈妩面前出现一个长在心坎上的男人,意识到自己穿书了,下一秒,听到熟悉的声音,反应过来不仅自己穿了,她闺蜜也穿了,她和闺蜜成妯娌了她俩穿进了妒忌她们的人写的一本小说中,书里,她是大奇葩,闺蜜是小奇葩,她不讲理,闺蜜不讲武德,被婆婆折磨,离婚,最后双双失足下海,而女主,她有光彩的人生,是大学生,是下乡知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