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先生,这款如果您戴,颜色会不会有些艳丽。白贝母或者珍珠的可能更适合您。”
她拿起来在方芩的白毛衣上比了比,十分中肯地给他提意见。
“不,我送人。”
他想送给迟云臣,看见第一眼,就觉得很适合迟云臣。迟云臣连哭带嚎在铁锅炖捉奸那天,他就戴了个老大的宝石胸针,很配他。
这个小了点,但显得很贵气。
况且太大的,他真买不起。
过年了,他想给迟云臣买点什麽像样的东西。即便这个领针可能在迟云臣那,压根微不足道。
“这个多少钱?”
导购说了个让他肉疼的数字,不过还好,他能买起。
李信拎着刚买的丝巾,见他在这,从外边走进来,“我买的黄色,店员说这个显白。你干嘛呢?”
“买东西?”方芩回他。
李信匪夷所思的看着他,似乎并不能联想到方芩能在这买什麽。
导购正在给他买的东西打包,李信瞄了一眼,捡起搁在一旁没放在包装盒里的小票,随後扶住柜台,震惊问道:“七千二!你买个绿豆芽干什麽?”
“送人。”
回去的路上,看起来忍了许久的李信终于问他:“你真的很喜欢迟云臣啊?”
空气突然安静,方芩把手里包装好的纸袋子捏的哗哗响,呆滞的问:“你哪只眼睛看出来我喜欢他的?”
“你这不是给他买的吗?”
方芩:“……没有,我就是……”
“我早知道了!”李信盯着他,似乎觉得他很不争气:“你先把这起毛的毛衣扔了,再想着买奢侈品,行不行?七千二,这要是送领导,都算行贿了!”
这件毛衣他穿着可舒服,迟云臣也说过他好几次,不让他穿了。怎麽一个个的都跟件毛衣较劲。
“这不挺好的!”
李信并未继续和他纠结这件毛衣到底扔不扔,“他可能根本不缺这些东西。”
“我知道,但他东西再多,又没有一样是我给的。只不过这个有点便宜,我多在臣成赚点钱,以後给他买好的!”
方芩说完笑起来。
“没心没肺的!”李信说完,又很羡慕。
因为喜欢,所以给再好的,都嫌不够好。
方芩和迟云臣能做到。
他和许文焘呢?
他没告诉方芩,那条丝巾是给方韵买的,他妈五十来岁,怎麽能戴嫩黄色的丝巾。
所以把丝巾给方韵的过程,异常激烈了一些。方韵按着他,说什麽都要让他退了去,还把方芩一顿好骂。
“韵姐,你别骂他,我骗他说给我妈买的。”
这场激烈的撕扯最後以李信亲手撕了购物小票结束。
今年过年,家里多了个人,方韵从他们刚回来就开始准备年货。她和方芩是完全相反的性格,是喜欢热闹的。说到底,她才三十出头,却不得不面面俱到照顾每一个人,给方芩李信甚至是二宝,都买了新衣服。
年三十的雪来得猝不及防,方韵不到七点钟就开始敲方芩的房门。
“方芩,赶紧买饺子皮去,晚了菜市场得关门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一觉醒来,秦茵茵穿越了,还穿成了一本年代文里的恶毒反派小姑子!更惨的是,秦茵茵穿越的时候,反派小姑子已经被女主给整到乡下了!想到原主最后的凄惨结局,秦茵茵不禁打了个寒颤。为了躲避书中的悲惨结局,秦茵茵一直小心翼翼的生活,却仍然有麻烦找上门,无可奈何之下,秦茵茵打上了村里那个兵哥哥的主意。杨仲郗最近频频关注村里刚来的...
我叫毅,来美国已经许多年了。依稀记得第一步踏上美国领土时候的那份激动,那时我还是个单纯的学生,只为求学而来。若干年后,啤酒的苦涩在刺激着我的味蕾,我也差不多能理解那出自北京人在纽约的名言的含义。天堂和地狱,一线之隔,一念之差。一个选择,便铸就一个不同的世界。有些往事憋得久了便会成为心魔,我依然对我的未来充满向往,断然不会让自己的心魔毁了自己,所以不如把它用文字释放出来,杀死碾碎它。...
当冷清秋不再是冷清秋时,当冷清秋不再爱上金燕西时,当冷清秋和白秀珠成为好朋友时,金粉世家的故事又会如何继续下去呢。...
...
华夏军神卸甲藏锋,因特殊原因回到都市。当片儿警,斗四门,美女环绕,其乐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