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其实要告诉你,那个乔浅不是你面前的这个乔浅。”我睁着眼睛一本正经胡说八道。
确实是我写的没有错。
但我不知道该不该把那种修改称为二次创作——
我的外科医生变成了心理科医生,跟他的病人纠缠到了一起。
作者有话说:
欢迎催更
辛秋是新代表~
“恋爱脑”
十一月中旬,我终于又见到了许久不曾露面的黎小梨。
他吸着鼻子接过我手上的热饮,脸深深埋在毛茸茸的围巾中。
“乔乔,你不觉得这天冷得有点离谱了吗?”他又吸了吸鼻子,手指藏在薄毛衣里哆嗦着。
我打量了一眼这位穿着靓丽薄毛衣,因为寒冷空气鼻尖微微泛红的oga,“你总算意识到天冷了,我记得你早上给我打电话说要出门时我提醒你加衣服了。”我抖抖手,希望他能注意到我手上那个硕大的水果篮。
“事实上我早上出门的时候没有觉得冷。”黎小梨狡辩道。
他的眼神从水果篮上自然地移开,随后像是心虚一样盯着马路对面的路灯。
“但是我为什么要来陪你送饭?”我皱眉将水果篮放到地上,如同看仇人一样盯了那个水果篮几秒之后,我悄悄伸出脚将它踹到离我更远的位置。
黎小梨的审美简直可怕,水果篮装了一个西瓜,四周摆满了各种颜色的西红柿和葡萄。除了重,只剩下一片花花绿绿。
这不是我选的,说实话我对于辛秋的建议和黎小梨的审美一向很怀疑。
当他们俩结合起来简直就成了灾难。
辛秋最近常跟我灌输“一定要多出去走走,感受一下大自然和人文风景”的理念,于是在黎小梨失踪好久重新联系我,什么都没说直接约我出来时,我思考了五分钟决定接受他的提议。
我没猜到是要送饭,等知道的时候已经晚了。
我甚至深刻地怀疑如果辛秋手里没有那么多工作,他会很乐意陪黎小梨走一趟——毕竟这两个人想认识很久了。
原以为在经历了上次白月光误会之后,黎小梨应该会高兴很多,对他自己的生活会上心一些,至少不用每天因为误会强撑着一张笑脸来找我诉苦。
但我没想到这个误会还横跨在他们之间。
黎小梨说:“有的时候我会觉得他很喜欢我,可有的时候我又觉得他不那么喜欢我,我知道这种感觉不是很好,我以前上学的时候也不这样的。”
我点头十分赞成:“恋爱害了你亲爱的。”
“但和他在一起的感觉是不一样的。”黎小梨表情淡然地盯着远方虚空,深深地叹了口气。
“你这种感觉可能是信息素带来的,”我十分正经地跟他说,“据相关研究表明,不同的信息素之间存在靶细胞,特异性结合之后容易产生某种生物效应,你换个alpha也是一样的。”
黎小梨依旧怅怅然看向远方,对我的话置若罔闻:“也许等我什么时候说服自己了,我和他就分开了。”
真的有那一天到来就晚了亲爱的。
这句话我没说出口,黎小梨和我也算是竹马竹马的存在,虽然我们没能像大家所期望的那样走到一起,但我算是真真切切围观了他和他的alpha男朋友的恋爱生活。
一见钟情,意外事件,坠入爱河;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情敌,关系破裂,情敌没了,感情升温,坠入爱河;被人暗算,出现隔阂,关系即将破裂,特殊时期,和好如初,坠入爱河。
可能未来不知道什么时候还会冒出来一个娃娃亲或是订婚对象。
但怎么说呢,我知道黎小梨恋爱脑。
但我也坚信他不坏,我还知道他的耐心已经快要告罄。
爱情是一种消耗品,黎小梨的男朋友可能意识到了也可能没有。但我唯一清楚的是,等那一天到来的时候,他可能没有好果子吃,我也知道,他们最后还是会在一起。
爱情除了是消耗品,有些时候还是记忆棉。
·
一辆车从我们面前驶过,鸣笛声拉回了我的思绪。
黎小梨站累了蹲在电线柱下,手里的饭盒垂落在一边,简直就是一副只要是个人看了都会怜爱的样子——可怜兮兮的oga。
思索五秒后,我将风衣衣摆捞起来,蹲在他旁边。
一个oga和一个beta落水狗一般蹲在路边,旁边还放着一个硕大水果篮,这种场景已经不常见了。
沉默良久,我说:“要不,我再陪你去前台问问?”
黎小梨摇头,声音闷闷的:“不用啦,那个前台坚信我是装成他们老板的男朋友去窃密的,再去也是一样的结果……说不定还会误会我要去给他们的招财树浇热水,或者把财神爷换成奥特曼。”
“……”
在心里啧了一声,我接着说:“给你男朋友打电话,就现在。”
“他在开会,手机关机了。
”
我一时之间不知道是夸他男朋友热爱工作,还是感叹黎小梨的运气实在太背。他们之间的误会种类简直层出不穷、千层套路,写到影视剧里妥妥的就是收视率的保证。
再加个车祸失忆啥的,简直可以吹爆。
“我觉得我们还是可以再去碰碰运气,你老这样被拒之门外也不是件事。”我轻声说。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时值三月,春暖花开,清风吹过树梢与小草,温煦地唤醒这片大地,一场细雨迷蒙后,点点杏花俏立枝头,桃桃粉色的温柔,包裹住每一个渴慕美好的人,我坐在窗前看着书,半开的窗户透过微微徐风抚摸着我的脸庞,温暖的阳光照印在书本上。当我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妈妈轻轻的推门进来,温柔的说道天气这么好出去走走,也别天天窝在家里...
八零+炮灰女配重生,嫁给了男主的养父十几年前沈庭下乡,在乡下认识一个小女娃,喜欢的不得了。非拉着人家父母,戏说自己以后结婚生儿子了,就跟他们家定娃娃亲。让他们家小女娃给自己当儿媳妇儿!可没想到十几年后,他的养子因为不乐意这桩娃娃亲,竟然设计让他自己跟那长大成人的小女娃,林微染,领了证。在那小女娃拿着结婚证找到家里后,沈庭看着这已经长大成人的姑娘准儿媳成了小媳妇儿,还能怎么办?他一个老男人,宠呗。可他却觉得,这小女娃似乎有心事,有秘密,还不告诉他。上一世,林微染娃娃亲对象嫌弃是个她乡下人,悔婚并设计林微染跟他的养父领了证。林微染一气之下,回了乡下可自此之后却接连遭遇错失高考,被人撞残了腿,父母去世。最终在拾荒的时候,被一群流浪汉给打死。临死的时候,林微染才知道这一切,都是那个所谓的男主一手造成的。重来一世,林微染果断嫁了男主那个当厂长的养父,成了男主的妈。看着在自己的手底下,战战兢兢地生活的男女主,林微染冷笑说怕了吗,这才刚刚开始。却不知道,那个大自己一轮儿多的厂长丈夫,早就把她做的一切看在眼里。利用完就想离婚?你跑的掉吗?准儿媳成了小媳妇儿,厂长心慌了...
前男友出轨,苏曼大着胆子攀上了A市出了名心狠手辣的霍景川在霍景川眼里苏曼只是腰细身软的金丝雀只要他还是霍家家主,她就一辈子都不可能脱离他的掌控后来苏曼厌倦了这毫无名分的爱恋,车祸假死脱身可她不知道,A市那令人闻风丧胆的霍景川彻底疯了直到那天,苏曼大方自信的站在大荧幕前,谈笑风声,摇曳多姿霍景川发了疯般将女人堵在了墙...
我有一家客栈,不接阳人,只送阴鬼。阴尸过道,百鬼夜行...
他的热气吹在的肌肤上。真的有。他皱起了本来平坦的眉头,喃喃自语。白司言的目光难以从她的大腿上移开。...
一睁眼,沈妩面前出现一个长在心坎上的男人,意识到自己穿书了,下一秒,听到熟悉的声音,反应过来不仅自己穿了,她闺蜜也穿了,她和闺蜜成妯娌了她俩穿进了妒忌她们的人写的一本小说中,书里,她是大奇葩,闺蜜是小奇葩,她不讲理,闺蜜不讲武德,被婆婆折磨,离婚,最后双双失足下海,而女主,她有光彩的人生,是大学生,是下乡知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