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心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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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威胁(第1页)

“大哥,这玉林镇外怎么这么多荒民?”金锦程打马回头看向他哥,“这荒民向来秋冬才有,怎地今年竟这正夏就有了?”

金锦铭想起去年秋日里官家头疼不已的灾荒,回道:“南方一些地区连续几年闹了蝗灾,庄稼被糟蹋程度也不同,有的人家尚且能过,有的却是颗粒无收。想来应该是那边活不下去了,这才会一路逃荒过来。他们也许并不是夏季才走出来的,而是到了这里才是夏季。”

“可为什么选择玉林镇呢,这里也并不富裕?”金锦程奇怪道。

“二弟,玉林镇上可有个杏花村。”金锦铭道:“熊家献出盘炕之法,官家全昱朝推行,每到一处,无论小村还是州府都会大肆宣扬,这种情况下,百姓自然会认为玉林镇是个好地方,玉林镇上的百姓早就能住上热乎乎的炕,不用担心冬日会被冻死饿死,该是怎样一派富裕繁荣,就连官家都要嘉奖,将它挂在嘴边。”

“就因为这个,那些受荒严重,活不下去的百姓就过来了?”

“是的。”金锦程淡淡道。

“可,可玉林镇就是一个穷镇,这好几百人涌来玉林镇哪里能养活过来?”

“所以他们都被挡在了城外。”金锦铭看着官道两旁的哀鸿遍野视线冷漠,没半分波澜。

然而他的弟弟金二郎却已经面露不忍,手不自觉伸进怀里,掏出一个锦绣钱袋,却被他大哥一把拦住了。

“二郎,不要惹事。”

金锦程看着他大哥冷漠的脸,心中不知怎地没由来地涌起一股激愤,“大哥,你是在东京坐官坐久了,学得那帮老头子般心也硬成了石头,左右一些银子,咱家也不差,能帮帮下,有何不可,怎到了你嘴里竟成了惹事?”

金锦铭看着他唯一的一母同胞的弟弟深深地叹口气,他弟弟终究还是被保护得太好,什么都不懂,还得经历事。

金锦铭叹口气,妥协道:“二弟,这城门外,你给他们银子他们拿着又能买到什么,岂不和石头无分别。”他转头对着身后的几十名护卫道:“把咱们剩下的粮食都分给他们,左右进了城咱们还可以再买。”

“是。”护卫应声将剩下的全部口粮拿下分给了官道两旁的荒民。

荒民看着一个个形容枯槁,似连喘气都没了力气,然而当护卫拿着粮食上前,一个个却如同怪力的疯子般挤了上来。一个瘦得皮包骨的老人抢不过成年人,就将一个四五岁孩子手里攥着的父母分给的干粮,一把抢了下来,瞬间塞进嘴里。

那孩子抢不过老人就哇哇大哭,他父母看见就发了狂地要抢回。他们就抢到那么点,被这老头子抢去了,孩子还吃什么。可那老头即便被打倒在地,扔双手捧着干粮不肯撒手,拼命往嘴里塞,然后抻着脖子咽,噎得直翻白眼。

金锦程心生不忍,不愿在看,别开了眼睛。

“你们要干什么!”‘唰唰’几声宝剑出鞘,金家的护卫们瞬间抽出了锋利的宝剑,顷刻将金锦铭与金锦程护在中间。

金锦程抬眼看去,就发现那些没抢到,或者抢到了根本不够吃的荒民们,眼冒绿光的看着他们。那眼神已经不是人类该有的眼神,而是饿极了的饿狼。

金锦程何时见过人眼却冒着兽光的情景,吓得僵楞在马上。

金锦铭却似早就料到会这样,他声音出奇地冷硬镇静,“胆敢冒犯者,杀无赦!”

“是!”

“是!”

“是!”

一声声应答声落下,一个护卫抽出手中宝剑,一剑刺中了那个试图将手伸向金锦程的汉子,那汉子惨叫一声,捂着伤口恨恨而不甘地后退。四溅的血花暂时喝退了那些荒民。

金锦铭大喝声,“快走!”

一行人便快马加鞭跑了起来,远远地将那些荒民甩在了后面。金锦程在马上回头望去,仍有些荒民不甘心地追上官道,可他们速度太快,很快将他们甩开了。

身后还有几队跑商,那些商人自动结成一伙,戒备地对着荒民,大有他们敢冲上来,他们就立刻杀了他们的样子,没一个如他般,竟会傻到停下来给东西。

城门楼上站有守城的差役,看见来人是正经跑商非逃难过来的荒民,就举起手,不大一会,城门只开了一条缝,官兵们的大刀先伸了出来,接过他们文书看后,这才放行。

金锦程大受打击,不明白为什么他明明是在帮那些人,他们却会恩将仇报。

直到了熊家,金锦程还是恹恹的,闷闷不乐。

唐寿打开自家大门见他这个样子楞了下,问道:“金二郎君,这是怎么了,这么一副受了打击的样子?”

金锦程蔫蔫地看他眼,没回答,指指身后的大哥道:“这是我大哥,金锦铭。”

唐寿一早就注意到金锦程身后那个气度更加沉稳从容的青年,他与金锦程长的有七分想象,不过不仔细看却完全看不出来。金锦程身上还是少年人没历经千帆的朝气蓬勃,对什么都热情不设防的纯粹,虽然出生世家,天生心脏多了几窍,却还远不够圆滑,天真扔会时不时冒出来。但金锦铭不同,他温文尔雅,举止彬彬有礼,不需要多余的动作就自有士家大族良好教养倾泻而出,纵然温和有礼,却下意识让人戒备。

唐寿打量金锦铭的同时,金锦铭也在打量他。

他见马下站着的双儿穿着一袭水蓝色长衫,身材修长隽瘦,容貌清丽,身上自成一种吸引人的气度。说话时不卑不亢,并不会因他的身份对他高看一眼,甚至就连初听到时,也只是惊讶了下他为何回来,而没有对他身份的高看。这种看他这种身份能如同平常人般的,可不该是个村野人家养出的双儿。这双儿果然如同他想的那般并不简单。

目光落到他身旁膀大腰圆、粗狂魁梧地汉子身上时,金锦铭的眉头微不可查地皱了皱。这人一看就是个粗鄙地屠户,可惜了这样一位妙人。

熊壮山是个糙汉子不假,可他同时也是个男人。男人天生争夺配偶上,有着非同一般的直觉。对上他凶恶的眼神,金锦铭不着痕迹地移开了目光,同时心里更加可惜地长叹了声。

唐寿并没问金锦程为何一直都是两人接触着,怎地突然他哥就跟来了,只道:“几位郎君里边请。”

唐寿和熊壮山所住的小楼,二楼从不放外人,一楼厅堂却是供过往跑商短暂休息,谈话的地方。

把人请进了厅堂,倒了凉茶,唐寿和熊壮山坐下,唐寿刚要说话,不知那个大笨熊忽然抽了什么疯,竟然贴了上来。这大热的天,他也不嫌发汗。

唐寿瞪他眼,寻思着有外人在,总要给自家郎君留几分颜面,也就没推开火炉般的汉子,问道:“金郎君这是遇到了何事,不如说出来,看在下是否可开解一二。”

金锦程早就把唐寿当成了朋友,一五一十说了。

本以为这个向来心好,为了昱朝百姓性命自愿献出盘炕之法的人,一定会如他般支持他的做法,同时谴责那些荒民。

却没想到,唐寿竟是说他道:“金二郎君还是年少了些,再长几年才行。”

见金锦程张着大嘴看他,解释道:“这就好比你金二郎君出门。别人都知道你家财万贯,有得是银子,可却没有人会上去抢你。但你要是在一帮活不下的穷人堆里掏出二十两银子,那么便只是为了这在你看出来微不足道二十两银,那些个穷人就能杀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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