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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的天气一旦转阴,榆暮开始默认邵纪洲的车。
起初是雨季。
一次、两次。后来哪怕天晴,车也在了,司机一如既往礼貌微笑,后座门一开,黑色皮座和暖气把她一块裹进去。
榆暮不再多说什么。
习惯也没什么不好,人不就是靠这些玩意儿活下去的么。
会审时度势、再顺势、最后学会看眼色。
尤其是看眼色这件事。
榆暮向来不陌生。
……是有点儿抵触。
但只要能假模假样糊弄过去,那就看谁都能对付的下去。
这段时间,邵纪洲总在纽约。
理由很简单:公司项目阶段性调整,他的博导搬去上州休假,剩下的日子,办公室空着,课程稀松。
闲到邵纪洲一整天除了睡觉,就是在研究“今天去哪儿打发时间”。
榆暮刚好又住在他家。
于是这段所谓要“照顾妹妹”的生活,就变成了——榆暮每天下课前,总能收到一句:
“一起吃晚饭。”
多半就五个字,看不出任何有营养的内容。
榆暮通常很想拒绝,架不住总有接下来类似的补充
——“小舅舅问你最近过得怎么样。”
几分钟后,信息再次发来。
——“我说会把你照顾好。”
榆暮有时候是真不想回复。
到地儿,车门早就开着,邵纪洲悠闲坐在驾驶位,说:“坐上来再拒绝。”
等榆暮真坐上去,系好安全带,平静地说:“我今天不想出去。
邵纪洲打着方向盘,笑得慵懒:“晚了。”
头一次一起吃饭,是在hell’s
kitchen
附近的一家顶楼餐厅,落地窗外是哈德逊河的夜景。
厅内,穿着考究的人低声说笑,酒香混着雪茄气。
满脸写着不情愿的榆暮被邵纪洲从车里拎出来。
邵纪洲笑得闲适,说这是最近年轻人喜欢的餐厅,让榆暮别一副要上刑场的样子。
实话说,去这种一看就很贵的餐厅,对榆暮而言,跟上刑场基本没差。
那晚在餐厅里点的是法餐,侍者端上来两盘鹅肝,盘子大得空旷,中央只点缀着一块小小的食物,边上淋了两道深色酱汁,摆在桌上更显矫情。
榆暮是这么觉得的。
这么点儿的东西,卖得那么贵。
该吃还是得吃。
榆暮拿刀叉慢慢割了一块。
入口的口感细腻,脂香很重,她还是觉得腻。
对面,邵纪洲支着下巴发问:“不合口味?”
榆暮小声回答:“还行。”
“还行就这副表情么?”邵纪洲闷声笑出来,“小时候还知道要挑呢。”
十分钟后,侍者再上的是红酒炖牛肉和龙虾浓汤。
榆暮吃了个干净。
甜点上得是道小巧的慕斯,榆暮只吃了一半。
“怎么,是不好吃么?”邵纪洲问道。
“太甜。”榆暮说。
“你小时候很喜欢甜食。”邵纪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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