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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在家里时,别的哥儿从小就要学刺绣学煲汤,只有郑夫郎宠他。
“嫁哥儿去他们家是做夫郎又不是做佣人!以後你什麽也不用学,大不了让你爹多陪嫁些丫鬟。”
自从嫁给江文霖,别说丫鬟了,他家所有的下人算上厨娘加起来才三个,江文霖虽不说,但郑阿春觉得他是不喜欢呼奴唤婢这种事的。
哪怕是夜里冷了饿了,他也不会打扰崔勇一家,而是自己去厨房烧水煮粥。郑阿春知道他的官人其实是个大好人,这样的做派像极了太子表哥。
他从前还不懂得体贴人,如今却是有些心疼江文霖又要养家又要读书。
*
被人心疼的江文霖,这厢正在书房里摸鱼。
施贤已经写好了画本,刚交了初稿就摆在他桌案上,写了晋有武陵人捕鱼为业,误入桃花源,在山洞里寻得一坛啤酒的故事。
先不说他敷衍的抄袭桃花源记,只是这毫无创意的初稿,如何能让人眼前一亮?
被他这个甲方无情毙掉後,施贤一怒之下做起了甩手掌柜,让他拍定故事大纲後再配以诗词润色。
江文霖在白纸上设计主人公,主角是个哥儿,是个应州城的富商(划掉),算了直接设定成神仙吧。
这麽想着他在纸上写写画画,从前有个牡丹仙子,喜锦衣华服丶喜爱人间烟火……落笔写了两行,这不是娇少爷吗?
兴许是有了形象参考,柔软的笔尖在纸上摩擦出唰唰的响声,故事写的很快。
一日牡丹仙子深感天宫寂寞,想去人间玩乐一番,又嫌弃人间污浊,遂画了个金碧辉煌的宫殿作为落脚之处,只待有缘的凡人能进入宫殿,为他讲一些凡间的话本子。
江文霖融了画壁的故事,但又不想让娇少爷听别的男人讲话本子。于是笔锋一转写到,牡丹仙子忘了这回事,前去参加王母娘娘的蟠桃盛宴,回来时带回一坛赤脚大仙送的啤酒放在那副画的旁边。
然後他睡着了,一睡就是几百年。
中途伸了个懒腰,不慎把这酒和画一起洒落凡间。这坛酒变成了一条河,画则成了飘在空中的宫殿。
一日,一个打渔的渔民误入此地,发现这里的河水发现竟是酒水,他喝了一口,待睡着後身体竟轻飘飘进入画中仙宫。
再一睁眼,已是殿阁重重,非复人世。渔民拿到金银财宝後变成个现世的龙傲天。至于这故事後面进展,渔民是遇宝藏还是遇美女,就交给施贤自由发挥,总之这啤酒就是进入画中的钥匙。
江文霖洋洋洒洒编了一大段还配了几个简笔画小人。他粗略的写了个大概,终是没忍住开始细细编排起这个牡丹仙子来。
从平日穿的衣服丶戴的首饰开始,渐渐细致,一个鲜活的人物就跃然纸上。
若是配画,需是个鹅蛋脸丶柳叶眉,眼尾要高高扬起,有那种神采飞扬的气质。
他刚写完一套衣服,门突然被人推开。江文霖尚沉浸在思绪中,慢了半拍才掩住手中乱写的涂鸦。
再一擡头,真人版牡丹仙子这张放大的美颜就出现在眼前。
郑阿春放下托盘,看见他好像在藏什麽东西。
“你在看什麽?给我看看。”
“没什麽,只是一些无聊的文章礼记之类的东西。”
郑阿春也没怀疑,夹了根面条喂到他嘴里:“尝尝看,好不好吃?”
香甜的味道充斥着整个口腔,甚至连鼻尖也能嗅到一点花香味,江文霖长臂一伸,把人揽入怀中,夸道:“这面做的真甜,甜的齁牙,阿春真是厉害。”
郑阿春也没觉得哪里不对,高兴道:“这是我灵机一动想到的,面里加了点蜂蜜,你从前说过蜂蜜有营养,我天不天才,竟也学会了自创菜式。”
也行吧,江文霖想,他只会煮粥,他老婆又学会了下面,加起来也能凑够一餐了。
*
以吃光娇少爷的蜂蜜面条为代价,江文霖换得一天假期,他带着陆九丶何瑜上街做市场调研。
三人先在千香楼点了桌酒菜,唤来小二询问:“小二,店里卖得最好的酒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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