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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云意走前,看了落到地上的香囊一眼。
春夜凉沉,从园中疾步行过的身影透着压不住的火气,惊飞了枝上的雀。
他回到自己阔别许久的寝居。
一切都还是老样子。
烛台已快燃尽,跳跃的火光让他心头更添烦闷,他抄起手边的枕头砸过去,烛台倒下,火光灭去了,屋里只剩一团漆黑。
魏云意坐在榻前,他握紧双拳尝试压制翻涌的情绪,可是一闭上眼,就控制不住地回想起那些个春日……
芦墟村并不可爱。
凤三娘酿的酒再醇厚,比不过长安酒的花头多。
他行遍南北几重山和水,美人美酒美食遇见无数,那时的杨筝,是他选择停驻在破落小山村的唯一理由。
最初,他不过爱她如花容颜,不过动容于,她在他一声“饿”后能够端来热腾腾的饭菜。兴许是因为旅途劳顿,他觉得那顿菜色简单的饭很不错。
他先是自称游侠住在了店里,再是趁杨筝在药庐帮忙的时候,故意弄伤手过去看大夫,他却嫌林煌手重,囔着要杨筝帮他包扎,包完不忘眉目含情地道谢:“姑娘医者仁心。”
杨筝算哪门子的“医”呢?仅限于给林煌打杂罢了。
林煌好似窥破,急急推搡他出去:“嘴上太花,必不是什么好人,筝儿别理他。”
酒馆里的凤三娘和隔壁有间药庐里的林煌格外宝贝杨筝。凤三娘倒还好说,姑娘大了,她没打算留杨筝一辈子,有个不错的人来求娶,她乐见其成。林煌不同,他总训诫杨筝,别太相信外来的人。
真要命,林煌的话,杨筝听进去了。
因此他费了数不清的心机:杨筝上山采药,山路崎岖难行,他从一次偶遇做到次次陪同;杨筝采花酿酒,桃林花密,桃花纤薄,他不辞辛苦,被乱枝勾得举止狼狈也不抱怨半个字;杨筝一片田、一道水地去找肥螺,蹚水或徒手挖泥这种事他从没干过,为着能亲近小美人,他装作乐在其中……
清明螺,赛似鹅。
有时,装出来的真诚也是能打动人的。
摸回了肥螺,陪着喝了几次酒,他样貌俊朗,加之见识广博,腹中又有锦绣文采,一丝一毫不显得轻浮,反而像个很靠得住的人,更自言“家住洛阳”,谈起洛阳的风物如数家珍,渐渐地,林煌就信了他:“但使相知厚,当能来结交。”
……
他在杨筝身上花费过的思量,比在任何人身上都多,却是造化弄人,他没有机会得到那颗藏在山野里的明珠。
在长安城静谧的夜里,魏云意的心间荒凉而颓败。
岂止是简单可表的错过?那明明是,永远失去啊。
恨,重新注入心中。
杨筝承认自己曾经眼瞎。
那年早春,天还料峭生寒,魏云意化名“萧如玉”来到村子里。
她起初只将他作寻常酒客相待,不过这位客人,确比她以往所有见过的男子都要生得俊俏,可他说他不喝酒,只感腹中饥饿,本该给他一碗剩饭、一碟咸菜就打发,是她临时改了主意,去蒸了鸡子羹,拌了她觉得最好吃的一种野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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