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心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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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节(第2页)

她头低垂着,好像犯了错一样,苏长越看不见她的脸,只瞧见她脖颈弯折出美好的弧度,腮边连着颈项一片毫无瑕疵的粉白,一缕发丝荡在旁边,令得他心中也是微微一荡。

他定了定神才重开了口,声音微哑地追问道:“你要不要我写?”

珠华手里还抓着木匣,她手指在匣边磨蹭片刻,心跳还是不稳,但勇敢挤出了一个字:“要!”

她不会主动去跟他谈纳妾不纳妾的事,以后也不打算和小三小四斗,但他觉悟这么高,主动给承诺,那不要的是傻子。

珠华还是不大好意思看他,她这时才后知后觉有了私心被揭穿的心虚感了,然而又忍不住想去看他,匆匆抬起头来瞄他一眼,同他幽深目光一对,惊得一缩,却自己也不知道在怕什么,忙匆匆往里间跑了。

苏长越不知她去干嘛,不好跟进,只在心里默想:等张伯父回来,婚期一定得商量个越靠前的越好。

珠华很快出来了,她原是去拿五年前的那张欠条,拿回来刷刷几下撕成了碎片,再铺纸磨墨。

苏长越悬腕提笔,片刻功夫书就一张新的与她。

珠华低着头接过来,打开木匣,把新得的欠条同银票放在了一起。

苏长越注意力被放在书案边的一个绣花绷子吸引住,放下笔,转去拿起来看。

珠华在女工上属于没有天赋的那种,她对色彩的感觉一般,还没耐心坐不住——刺绣所用的丝线太细了,她这种生手坐半天都不见得能绣出一片叶子,成果出太慢,她盯着绣花绷子绣一会就要走神,一走神就要戳到手,不夸张地说,她的每件绣品上都有她撒下的热血。

苏长越手里拿着的这件也不例外。

而且还新鲜着,正是她先前才挨了一针,结果不小心沾染上去的一小点血痕,连色泽都还没怎么变。

“你手伤到了?”

珠华“嗯”一声,伸手拽过绣花棚子:“别看啦,我做不来这个,手艺差得很。”

她这还真不是谦虚,帕子上绣着两片叶子一朵花,婉转一点地形容:绣工是真不怎么样。

要是原来她说出这个话的同时还要有点发愁,毕竟这是和生计有关的技能,学好了能省不少钱,不过现在就无所谓了,五万两失而复得,她完全不用为难自己,寻个精女工的丫头是最容易不过的事。

唯一一点可能的障碍是,苏长越不会有非给她摊派活计的要求吧?

她想着,决定既然正好在他面前现了丑,就索性把话说在前头,便试探着道:“我以后不想做这个了,手戳得好痛。”

为了增加说服力,她还摊了只手掌到他面前去,指尖上有两三小小的红点,正是这几天才戳到的,伤痕还没愈合。

小姑娘这是在跟他撒娇啊。

苏长越心头微微一热,立刻便道:“做不来就不要做罢,非学那个做什么,捡你喜欢做的便是。”

这么好说话。珠华开心了,笑眯眯点头:“好。”

虽拿着还嫁银的幌子来见了一面,毕竟不便停留太久,两句闲话说完,苏长越还是到外院安顿去了。

至晚间时张推官回来,开家宴给苏长越贺喜,依男女分了里外两桌席面,除了一个张老太太称病未来外,旁人都到齐了,连二房都一个不拉。苏长越坐在客位上,旁边挨着个小陪客叶明光。

叶明光又大了一点,他生来早慧,成熟得也比别人的快,现在已经过了那段别扭期,再看见苏长越时不再有那股小孩子总要别苗头似的劲,挺规矩地问好,挨他旁边坐着。

里间珠华相对来说就有点头疼了,因为依座次她旁边坐的是张芬,这姑娘像被谁欠了一百万一样,脸拉得老长,往那一坐,散发着一股“谁都别来惹我”的不悦感。

这也罢了,珠华横竖也不怕她,也不会被她影响心情,可坐她斜对面的马氏却是满面春风,喜气溢于言表,母女两人的情绪整个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这就总让人觉得有点说不出的怪了。

作者有话要说:木有办法,我男主是个穷翰林,旧账清了,又欠下新账,应该这辈子是还不完了。╮╭

☆、第94章

灯烛高照,作为高中而来求亲的准娇客,外间席面上的苏长越是毫无疑问的主角焦点,开席之初就先被灌了一波,连年事已高的张老太爷都乐呵呵地同他喝了一杯。

又用有点含糊的苍老嗓音教育自家的孙辈:“良翰,良勇,你们也要用功读书,有朝一日也能去皇榜上光耀一回,那我们张家的列祖列宗,都跟着你们添光彩了。”

对于苏长越这种典型“别人家的孩子”,张氏兄弟两个都不怎么有兴致搭话,听张老太爷发话,都只闷闷应声。

张良翰比苏长越还大着三岁,混到如今才过了府试,到院试上又卡住了,差这一步之遥硬是混不到个秀才,张兴志着急得不行,找着张推官求他去向提学官通关节,让张推官生气地骂了回去——秀才是科举三关里最容易的了,这都要想法舞弊,再往上考又该怎么办?

张良勇则是天生的提到读书就头疼,他的长才就不在读书上面——在什么上面还未知,比起听长辈们唠唠叨叨地说功名事,他更有兴趣在桌子底下踩叶明光的脚玩。

他倒没什么恶意,这对表兄弟小时候为了一碗分配不公的鸡蛋羹能打破头,后来分开住,来往少了,那点恩怨慢慢也就淡了。

再到大了几岁后又被拎到一起读书,叶明光和他正正相反,天生的读书种子,请来的启蒙先生爱得不行,再见张良勇一副不受教的朽木样子,开头还拿戒尺一直教训他,揍了两年都没把他揍开窍,先生也死心了,懒得再和他较劲,把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教授叶明光身上。

张良勇却是巴不得如此,因着先生都去管叶明光了,他少挨了不少打,倒跟叶明光亲近起来。在叶明光来说,他记性好,难免也要有点记仇,只是随着他年岁渐长,智力进一步和张良勇拉开,就觉得和笨蛋也没什么好计较的,张家里只有这一个年岁和他差不多的男童,寻不到别的玩伴的情况之下,就凑合着和他尽释前嫌了,只是智力差距摆在这里,他和张良勇仍旧不大玩得到一起去。

比如此刻,他就理解不了踩脚这种幼稚的游戏,被踩了两下烦了,他面上不动,桌子底下却悄悄用腿去别旁边的苏长越,苏长越小时也是个好玩闹的性子,本来不会意识不到他们的把戏,但他酒量不好,一轮喝下来已经有点晕了,就没反应过来,叶明光力气小,撼不动他,他还配合着伸了腿过去——结果就叫踩了一脚。

大人的脚和孩童的脚区别明显,张良勇一脚下去就知道不对了,忙缩回来,吐吐舌头斜眼偷窥苏长越的脸色。

叶明光亦没想到移祸这么顺利,苏长越真挨了一脚,他反有点忐忑起来,端正坐着,眼珠却转悠着,也往旁边瞥。苏长越让小小舅子摆了一道,哭笑不得,当此场合点出来怕害他挨训,只得做无事状把腿收了回去,也不看他两个。

“贤侄啊,我有件事想向你打听一下。”此时,对面张兴志满面笑容地开了口。

苏长越便转向了他:“张二伯父请说。”

里间珠华原来没在意这问话,但却见张兴志话音落后,马氏同张芬一齐略略直起了身,两人的表情延续着先前,一喜一怨,仍是分明,但又都是一副竖起耳朵着意倾听的样子。

珠华心里奇怪,不由也留了点神。

便听外间张兴志继道:“与你同榜的有一个叫甘修杰的新科进士,是金陵人氏,不知你认不认识他?可相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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