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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张凯的心意
夕阳的金辉像融化的蜂蜜,淌过写字楼的玻璃幕墙,在林夏的办公桌上洇开一片暖黄。键盘敲击声渐渐稀疏,同事们收拾东西的动静此起彼伏,她却还盯着屏幕上跳动的代码,指尖在键盘上悬着——最后一个bug卡了整整下午,眼瞅着窗外的天从湛蓝褪成橘红,胃里空荡荡的,泛起一阵熟悉的酸胀。
“还没走?”
一个温和的声音自身后传来,林夏回头时,撞进张凯带着笑意的眼睛里。他斜挎着帆布包,手里捏着个牛皮纸信封,指节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白,像是攥了很久。
“这是……”林夏摘下眼镜揉了揉酸涩的眼,看清他递来的信封,边角被摩挲得有些软。
“刚路过街角的文具店,看见这个,就想着你或许用得上。”张凯的耳尖在夕阳下泛着红,他往后退了半步,像是怕打扰到她,“你上次开会记笔记,本子翻得页脚都卷了,这个……应该结实点。”
林夏拆开信封,一股淡淡的皮质香气漫出来。是本深棕色的牛皮笔记本,封面上用烫金小字印着“慢慢来,每一步都算数”,边角缝着细密的线,摸上去像被打磨过的鹅卵石,温润又扎实。她忽然想起,上周项目会,自己的笔记本确实散了页,当时急着记重点,随手用回形针别着,没想到被他看见了。
“翻页试试?”张凯的声音带着点期待。林夏指尖划过纸页,沙沙的声响格外治愈,纸张厚度刚好,钢笔写上去不会洇墨。她想起自己总抱怨之前的本子太滑,记着记着笔就跑偏,原来这些碎碎念,他都听进了心里。
“还有这个。”张凯又从帆布包里掏出支笔,笔身是磨砂的银灰色,握在手里重量刚刚好,“笔芯是特调的,写久了手腕不酸。”林夏旋开笔帽,才现笔杆上刻着个极小的“凯”字,像颗藏起来的秘密。
“你怎么知道我总手腕疼?”她惊讶地抬头,这才注意到张凯的帆布包侧袋里,露着半截护腕——他自己敲代码久了也会犯腱鞘炎,却总记得她揉手腕的小动作。
“上次团建,你揉着手腕说‘写报告比敲代码还累’。”张凯挠了挠眉骨,笑得有点憨,“那时候就想,得找支省力的笔。这家店的老板说,这种笔芯加了缓压设计,你试试?”
林夏握着笔在笔记本上写下自己的名字,笔尖流畅得像在滑冰,手腕果然没了往常的酸胀。她忽然想起更多细节:上次加班到深夜,他拎着热乎的馄饨来,汤里漂着她爱吃的紫菜;暴雨天她忘带伞,他撑着大伞送她到地铁站,自己半边肩膀全湿透了,却笑着说“男生淋点雨没事”;就连她随口提过楼下的咖啡太苦,第二天办公桌上就多了袋方糖,标签上画着个歪扭的笑脸。
“对了,”张凯像是突然想起什么,点开手机递过来,“你手环不是总提醒‘附近有推荐餐厅’吗?我标记了几家小时营业的,都是清淡口,适合加班后来一碗。”林夏看着他手机屏幕上密密麻麻的标记,有的标着“番茄鸡蛋面香”,有的写着“老板会送泡菜”,全是她爱吃的口味。
这时,林夏的手环突然轻轻震动,弹出条新提醒:“检测到常用面包店距离oo米,是否导航?”她才恍然,上周随口说“加班饿了就爱吃那家的全麦面包”,他竟把地址输进了她的手环关联列表里。
“其实……”张凯的声音低了些,帆布包带在他肩上滑了滑,“我看你手环总亮‘睡眠不足’的灯,笔记本上的字,是想告诉你,不用总赶那么急。代码有bug可以慢慢改,饭要按时吃,觉要睡够,日子不是敲代码,不用总想着‘上线’。”
林夏低头看着笔记本上的烫金小字,突然觉得眼眶热。原来有人把你的慌张看在眼里,把你的碎念记在心上,还悄悄铺好了路,让你不用跑,慢慢走也能走到想去的地方。
窗外的夕阳彻底沉了下去,写字楼的灯一盏盏亮起。林夏合上笔记本,把笔别在本子侧面:“一起走吗?我请你吃那家全麦面包。”
张凯眼睛亮了亮,忙点头:“好啊,我知道有条近路,路灯特别亮。”
两人并肩走出办公楼,晚风带着夏末的凉意拂过来。林夏晃了晃手里的笔记本,皮质封面在路灯下泛着柔和的光。她忽然明白,“慢慢来”从不是偷懒,而是有人陪着你,把每一步都走得扎实、走得安心,就像这笔记本的纸页,经得起反复翻阅,也藏得住所有温柔的秘密。
路过面包店时,林夏买了两个全麦面包,递给他一个。张凯咬了一大口,面包屑沾在嘴角:“果然和你说的一样,麦香特浓。”林夏笑着替他擦掉,指尖触到他的脸颊,两人都愣了愣,随即相视而笑。
手环在这时轻轻震动,屏幕上跳出“今日步数达标”的提示,后面跟着个小小的笑脸表情。原来最好的陪伴,从不是轰轰烈烈的承诺,而是藏在笔记本的字里、笔杆的刻痕里、面包的麦香里,藏在每一个“我记得”里,让你在匆忙的世界里,慢慢找回自己的节奏。
林夏低头翻开笔记本的第一页,写下今晚的日期,旁边画了个小小的笑脸。她想,以后每一页都会写满故事吧,关于代码、关于陪伴,还有这个秋天,突然慢下来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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