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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之前,余宵从来不相信“缘分”这两个字。
可现实给他上了一课。
说不上来再次见到宋渔的时候是种什么感觉,余宵只觉得特别不真实,无数次出现在梦中的人,就那样俏生生地站在了面前。
她似乎什么都没变,还是他记忆里的那副模样。
长发绑成高马尾,一双眼睛又大又亮。
哦,不是。
好像长高了一点。
而且……
她好像不认识他了。
烟燃到了尽头,手指被烫了下,余宵陡然回神,伸手把烟蒂按进烟灰缸,用力拧了两下,起身就走。
吴歧扯着脖子朝他背影喊:“你干嘛去?”
余宵头也不回:“到点了。”
“嘭”一声巨响,门被带上。
吴歧撇了撇嘴,小声嘟囔:“平时也没见你这么积极。”
说归说,他还是赶紧起身追了出去。
这祖宗今天心情不大好,他得出去看着点,别遇到哪个不长眼的凑上来找死,到时候他还得善后,怪麻烦的。
照片有时候,先来后到真的很重要。
酒吧其实是两人合开的,吴歧表面上是酒吧老板,实则余宵占股百分之五十一,拥有最终决策权。
他时常调侃自己就是个看门的。
两人是大学校友,当时在国外,娱乐活动匮乏,整天除了泡吧无处可去,正巧遇到余宵在酒吧驻唱。
他乡遇故知,人生三大喜事之一,能在那一群老外中间遇到个中国人,不喝一杯说不过去,然后细聊之下发现俩人居然在同一所大学读书。
后来时间长了,就熟了。
吴歧属于中产家庭,父母给的钱够花,但不能太挥霍。
他当时看余宵在酒吧驻唱,以为余宵经济条件还不如自己,没少明里暗里接济。
结果等回国之后,发现这家伙何止是有钱,根本就是富得流油。
吴歧当时还扯着他的领子质问过:“你这是能欺骗我感情!”
余宵拨开他的手,语气特别平淡:“你也没问过。”
一句话噎得吴歧半天没反应过来。
也是余宵提出要合伙开酒吧的,以他的身份不适合出面,所以由吴歧当老板,管理酒吧一切事务,他就负责偶尔过来唱两天歌。
吴歧当时就想问他是不是就想找个地方唱歌?
那直接去ktv不好吗?
当然,这话也就只敢在肚子里说说了。
八点多了,外面的雨停了,酒吧里的人越来越多,热闹得不得了。
舞台上,余宵正旁若无人地唱着一首英文歌,调子很慢,与气氛有些不符。
突然,不知道从哪响起一声爆喝:“唱得什么狗屎,不能唱就滚!”
脑袋里“嗡”的一声,吴歧感觉天都塌了,赶紧站起来去拦:“保安,快点的,这有人喝多了闹事,快把他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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