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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时,春日灿烂,亲友如故,两三稚童尚未长成少男少女。而他们的父母便在远处望着他们,面露笑意。
岸边,春光尽处,东风习习,孩子们拿着风筝轮,牵着风筝线,放着风筝。
明丞的兄嫂——明卿与温宁音亦是一对尚未成亲的爱侣。
明卿向来喜欢一些吟诗作对的做派,当年的温宁音尚且是风光无限、婀娜妩媚的摩登大明星,就是被他这种“才华”吸引,从而跟着他一起从上海回到祖籍北平。
那时,明卿文酸气十足地吟了几句洋文爱情诗,说什么:“我愿化作那一片小小的纸鸢,乘着赤忱的东风,划破那满城纷飞的柳絮,划破那草长莺飞的二月天,飞向碧空的怀抱,沉醉在春烟中,犹如归家的赤子一般……”
身为长姐的明绣便来逗趣,不知说了什么,逗得温宁音脸色一红。
好事的沈楠便来问:“嘛呢?你们一个个的乐得没边儿没沿儿的,那头的二哥儿和革新大哥是这么笑,连你们也是这么着了,跟捡着大宝贝似的。”
明卿人逢喜事精神爽,一把揽着温宁音的肩膀,笑道:“可不是有了个大宝贝儿么!不过不是捡的,是娶的!”
“讨厌啦你。”温宁音不好意思地低着头,暗地里拧了明卿大腿一下。惹着明卿脸红脖子粗地忍着痛求饶。
明绣指着新晋的弟媳,明媚爽朗地笑着说:“阿卿这是和宁音定了好日子了。”
“呦呵,咱得改口叫宁音姐叫嫂子啦!”沈楠反应极快地叫了一句,紧跟着是李尔福与李尔清学着叫,沈桉也慢吞吞地接一句。
“二哥儿别愣神儿啊,跟我一起叫——”沈楠挤眉弄眼地怼了一下明丞,他联想到跟着明丞叫像拜高堂似的,倏地笑了笑,“嫂子好!”
温宁音被几个半大小子一起哄,妩媚的脸庞都像染红了的羊脂玉一般白里透红。
明丞赶紧捂住了沈楠的嘴,自己则是腼腆温柔地唤了一声,“嫂子”。
革新就接着刚才的话茬儿就说:“阿卿是迈出了成家立业的第一步——”明丞迈出了思想成熟的第一步,也是这一天——“今天当得一庆——走走走,我请你们去结海楼吃涮锅!”
沈楠在那时听不太明白革新夹杂着南方口音的官话。
他清澈的浅棕色桃花眸流露出一丝茫然,而如今的沈楠一双桃花眸尽是如同黑夜般的纯黑色,且听着明丞在此时此刻,平静地问:
“【你小时候玩过的风筝吗?】”
沈楠感受着自己的心跳加,听着自己机械般地问:“【玩过。我还记得是一只红色的纸鸢,上面还有一行日期和题词、落款。您还写的是什么?】”
明丞的心却是放回到原地,迈在悬崖边上的脚又缩了回去。他依旧平静地答:“写着是【君与吾道,心之所向。粉身碎骨,九死不悔】……”
两个人对完这一串暗号,彼此陷入了新一轮的沉默。
当初这一段话是明丞帮沈楠代笔写上去的,随后让李尔清几个小孩子放飞了上去。
此为明卿向温宁音求婚之时事也。
【君与吾道,心之所向。粉身碎骨,九死不悔】
短短四行字,道尽了十七岁的少年追随二十二岁的青年的赤忱之心。
为了青年口中的乌托邦,他冒着生命危险,放弃他所能放弃的一切安逸生活,向着青年所描绘的理想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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