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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老夫人见状,立马搂住了小家伙,忙对林琅道:“瞧小家伙可怜的哟,哪舍得和你分开,得了得了,祖祖母也舍不得见小家伙难过,还是也带他去吧——”
林琅有些为难道:“但此去北境,路途艰难,也不知埋伏多少危机,带着小家伙怕遇上什么危险护不住他——”
刘岐在一旁煞是自负道:“有朕在,还护不了你和小家伙?!”
雍老将军也在一边帮腔道:“让雍大郎和二郎跟着你们,这两个什么本事也没有,空有几把子力气,恁他来再多胡人也不怕!”
林琅:······
他瞧小家伙哭成那般,自是早就心软了,如今众人又都这般说,有刘岐在,他心中还是安定了大半,便一把抱起小家伙,伸出手指替他擦了擦他脸上的泪珠,又亲了亲他额头,无奈笑道:“好了、好了,崽崽别哭了,爹爹带上你便是——”
小家伙立马止住了哭泣,将小脸蛋埋在林琅的脖间,软软的、温温的,还带点哭过后的湿漉漉,林琅心里忍不住叹口气,心道难怪世人常道儿行千里母担忧,从小家伙从他肚子里出来的那刻,便那么小小的、软软的一团,到如今都长得这般大了······
也许,人大概到了某个年纪,便很难再感受到时间的流逝,日日复一日,光阴似流水,但当有了孩子,看着他一日日的长大,便会突然在某个时候,在慢慢长大的孩子身上,发现曾被遗忘的时间——
当然,对于父母来说,孩子长得再大,在他们眼里,也永远是孩子,更何况小家伙还这般小——
这么软软的、沉甸甸的一团,从十月怀胎分娩开始,便没有离开过他的视线,他自己何尝又不是万分不舍,轻轻拍了拍小胖崽的背,看着小家伙转眼便忘了刚才哭的伤心,又欢快“咯吱、咯吱”笑出声,林琅心里也渐渐平静下来······
小胖崽的身世29
北境辽阔,虽然冬天万物凋敝、气候严寒,北风大雪一样都不少,但是这初夏时节,蓝天白云、草长莺飞、河水潺潺,怎么看都令人心神开阔舒畅——
在这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最适合的便是骑着马扬鞭朝着远方奔驰,就像远方永远在远方,才会更有神秘感和吸引力一般。
刘岐倒是能耐得很,不知道从哪弄来一匹小马驹,兴致勃勃地要教小胖崽骑马。小胖崽初时又是新奇又是兴奋,倒是高兴得很,但骑了几圈后,到底还是太小了,不到四岁的年纪,小肉胳膊小腿的,骑在马上倒是很可爱,但是也就是一时新鲜,跑也跑不快,骑久了还屁股疼,便不肯多骑了。
但小家伙又很喜欢骑在大马上风驰电掣的感觉,便缠着让刘岐带他骑马,至于他自己的小马驹,便很大方地送给长风哥哥啦,没想到小长风一如既往地在骑马一途上也颇有天赋,摸到马就像天生就会一般,直接自己就上手,没几下就骑得跟阵小旋风一般——
就连刘岐在一旁都忍不住赞道:“这小家伙,简直就是天生的勇士啊!朕长这么大,都几乎从未见过这么好的苗子!”
的确,小长风除了在读书识字一事上被小胖崽吊打得体无完肤外,在练武骑马射箭一道上,还真是天赋异禀,因而鸣剑对他教导颇为严格——
不过小长风自己也颇为争气,想着自己以后要保护小胖崽、向林琅报恩,争取成为一个有用的人,不管读书还是练武,都非常努力刻苦,每每连林琅看到都忍不住惊叹,惊叹这孩子的毅力和禀性,也不禁感叹,这个世道的孩子大多成熟懂事得早,身上的韧性和吃苦的耐受力,可真不是他在现代世界见过的小孩能比的——
至于他这被宠大、还在一旁嘬手指的小胖崽,那就更不指望了,小家伙聪明是非常聪明,但是吃苦耐劳什么的,倒是从来和他没什么关系。
不过话说回来也不能怪小家伙,他这当爹的,第一个便见不得小家伙吃苦,大概天底下父母大多都是这般,再苦不能苦孩子。如果可以选择,大概所有的父母并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长为一个坚韧不拔、吃苦耐劳的孩子,只希望他们可以永远平安喜乐,像一个孩子般,没有烦恼、永远单纯——
草原上马匹要比马车快得多,但林琅不喜骑马,身子本身也有些虚弱,骑马颠簸半天下来便会难受得厉害,另外古奈大爷年纪也比较大了,再加上那些行李之类,总共还是有两辆马车。
到了朔方郡后,古奈大爷便在那等着他们,说北境地大,自告奋勇要给林琅他们当向导。古奈大爷善医术、善卜、对北境也十分熟悉,即使他汉话已经说得很好,但多少还是听得出有点北境口音。
原先林琅只以为边境汉胡杂居,许多汉人都是这般说话,等到了这边才发现,就算边境的汉人或者汉胡混血,口音虽然和中原大相径庭,但实际上和古奈大爷带着的口音并不一样,再加上古奈大爷本身的古怪之处,不免让林琅心中有些猜测——
但他也并不是很在意,不管古奈大爷是什么来历,能流落到中原,又和那些灾民一起到京城,大概也是经历了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悲惨之事,若是可以,谁又愿意背井离乡呢——
他并没有探听别人隐私的想法,古奈大爷愿意说时,他可以做一个倾听者,古奈大爷不想说,他也不会多问。许多秘密,并不是知道了便是好事——
有了古奈大爷的指路,去北境的路途要简单许多,他们没有急着赶路,一路停停歇歇的时间比较多,毕竟有老有小,不过北境初夏地势平坦,官道倒是很好走,也未遇上下雨,等到北境王庭时差不多才到六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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