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6章
小诗圣虽只有三十出头,但盛名已久,八岁就凭着一首咏鸡,一鸣惊人。
林轩却直呼其名,这让苏文的粉丝颇为不爽,纷纷痛斥林轩不尊重苏文。
叶不染穿着一身绛红色斗篷,绝美的脸蛋充满了冷意,她冷眉直视林轩:“身为晚辈,不尊诗圣,只晓得招惹是非。”
一听叶不染训斥林轩,围观者更加兴奋。
世族子弟都知道林轩和叶不染有婚约,但众人都知道,林轩早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意气风发,鲜花怒马的少年将军。
现在的林轩不过是一介白身,和叶不染身份悬殊。
许多人尚不知林轩已经写了退婚书,所以都一脸看好戏的表情。
以林轩现在的身份,面对叶不染绝对会低声下气,极力的讨好叶不染。
毕竟他不在是侯府世子,和叶不染的婚约是他唯一翻身的机会。
众人戏谑的看着林轩,看他如何面对叶不染的怒火。
可出乎意料的是,林轩没有想象中的低声下气,而是双眸冷漠的看向郡主,声音冷彻的说道:“与你何干?管的这么多?”
全场人听到林轩这句话都倒吸一口凉气,满面震惊的看着林轩。
叶不染本想仗着身份,出言教训林轩两句。
没想到林轩竟敢当众怼自己,当即美艳的小脸气的红扑扑的,她身为郡主,不可能当着京城大儒的面和林轩对骂。
可林轩还没结束,叶不染要求退婚,他并不生气。他作为一个现代人,充分尊重叶不染的意愿。
可她要的不仅是退婚,更是让林轩把所有的过错都揽在身上。
说白了,就是让林轩当众承认,退婚不是她叶不染的要求,而是林轩自惭形秽,德行有亏,配不上她。
杀人,还得诛心。
“苏文不过三十余岁,与我等属于同辈,我怎么就不能称呼他的名字了?”
“况且,他的确输给了我。你不分青红皂白就教训我,谁给你的脸?你以什么身份教训我?”
林轩一顿输出猛如虎,说的叶不染哑口无言,脸憋的通红。
以前他对叶不染事事迁就,养成了她这一副刁蛮任性的性子,可现在林轩根本不会惯着她。
叶不染气的眼睛发红,委屈的看向周渊:“夫子,你还管不管林轩了?就这样让他满口胡言?”
周渊一脸无辜道:“林轩没说错,小诗圣的确在诗上输给了林轩。”
“什么?”
围观者皆是一脸的震惊,林轩在诗上赢了小诗圣?这怎么可能?苏文可是三岁识字,五岁同文,八岁就能做出咏鸡的神童!
他们承认林轩在诗上有些天赋,可赢苏文,他们还是难以置信。
叶不染脸上充满了惊愕,不敢相信周渊说的话。
“夫子,你为了袒护林轩,也不能如此造谣,贬低小诗圣吧?”秦安急了。
“我师父就在场,岂容你们污蔑!”
苏文听的脸一阵白一阵青,尴尬至极,心想着谁承认有你这个徒弟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他捡回了旧时衣冠,重新像个人一样,站到了乱世潮水中的戏台上。酒色财气,功名利禄,招之即来,挥之不去。层层加身,进退失据。明知身为戏中人,所爱却非座上宾。奈何海中泡影,偏偏如月之明。n≥2,万人迷苏苏苏警告,三观不正强制警告...
她拼命的解释着说不是自己偷的东西,可是没有一个人信。远处,韩楚渊刚停好车往金店走,就发现一群人围在金店门口。他蹙了蹙眉,心中突然涌现出一种不好的预感。他连忙扒开人群,就看见余千歌被人按在地上。...
开局双肩包种田文案只是掉队上了个厕所,探险家沈怀瑾一脚踏进异世大陆。降临在危险重重的莽兽丛林,开局就是地狱难度。好不容易逃出丛林,却看到野兽大变活人,还直接被一个霸道兽人打晕强抢回了部落。沈怀瑾我是有造什么孽吗?意想不到的金手指让他成功在兽人世界站稳脚跟,意外却接踵而来。不仅要点亮制作烹饪种植建造煅烧以及扮大神等技能,沈怀瑾还要费尽心思抵御不久之后的大祸。沈怀瑾我要挑战恶劣环境,要部落吃穿不愁,要一切灾厄被隔绝在城墙以外。沈怀瑾我要那头驰骋原野的银狼,心悦诚服。银发兽人笑容阴鸷。可以,拿你来换。从语言不通的流浪亚兽到手握大权的部落大巫,沈怀瑾携手疯批兽人,创造异世美好生活。溪流冲开时光,爱在远古野蛮生长。外柔内刚审时度势受VS疯(傻)犬(狗)攻食用指南1朴素种田文,中后期会有轻微基建。2金手指有但不大,只是为了让主角在发明东西时人设逻辑自洽。3攻出场形象放现代就是直男癌,但在兽人世界比较常见,而且性格有成因,之后很快会改。大家可以骂他不要骂我。4兽人大陆上相似农作物与地球农作物之间的区别视作私设。5部落内肯定有家庭所以会有其它cp存在,但不会描写感情线。61v1he不生子...
如果给你个机会回到十年前,你会做什么?你还会留下遗憾吗?还会放走当初的爱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