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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岳揉了揉他的头。
头已经失去光泽,顾筠看着烦躁,把垂到锁骨的尾拨回后颈,抱着双膝,坐在桥洞阴干的地方,望着县城的方向。
时间长得不得了,一如他躲在山里那些日子。
顾筠乱念丛生,最后安慰自己对方不会悄然离开,对方要离开早就离开了,如此安慰了自己一通,顾筠心定下来了。
他肚子饿了,拿起剩下的野果,仔细擦擦,一口咬下,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情,扭头去看野果数量。
一、二、三、四、五……十一。
林岳没有动一枚野果。
野果酸麻的味道在嘴里漫开,顾筠却从中品出一点别的感觉——他以前也是不会吃这些的人。林岳既然要出去干活,那不吃东西是不行的,不像他,可以找个地方蜷上几天。
顾筠慢吞吞吃上几个野果,勉强填饱肚子,低头看向自己蓝靛夹短褐。
时至下午,一片阳光斜入桥洞,正好打在夹短褐。
暖烘烘。
顾筠捏捏自己的夹衣,做出了决定。
.
朱阳县距离桥洞不过四五公里,据顾筠目测。
朱阳县城墙夯土结构,规模不大,甚至在他看来还有些矮小,一条平整大路直入县城。
现在的时间,大路上很多人,都是着急回去的乡里人,一个二个,穿着破烂,面如菜色,不见笑容,走出数步,方见几个面带笑容的人,他们比起其他人,总体要好些,坐在摇摇晃晃的牛车上面。
顾筠握着折来的木枝,一步步,走进县城。
县城里面人更多了,于此同时,面带笑容的人也多了,还能看见一些穿着体面的人。
县城不大,顾筠来过几次,记熟了其中大部分路。
轻轻松松,来到当铺,顾筠走到档口,脱了夹短褐,小心翼翼询问对方收不收这件衣服。
这件夹短褐连同贴身穿的,可以当外衣穿的褐色交领衫、裤子等,都是他拿自己原本的衣物换的,除此之外,他还换得一顿饭。
他穿过来前,正是夏季,四处火辣辣的热,他穿一身潮流的衣服,登一双轻巧球鞋,戴一个鸭舌帽,带上手机、摄像机、充电宝等,就和朋友开启了作死漂流。
最后他穿了,来到一片大山,帽子和手机等,全部丢了。
朋友应该没有这么倒霉,他从河里爬起来后,在附近找了一圈,没有找到朋友。
他沿着河流,走出大山,至此,碰到第一个这个时代的村庄。
他终于明白自己穿越了。
旁人异样的眼光和饿得抽痛的肚子让他做了穿越后的第一件事——找到一家看起来过得不错的人家,拿自己的衣物同对方换取对应时代的衣物以及一顿饭。
对方只愿意换衣物,但不愿意贴出一顿饭,好说歹说,磨破嘴皮,对方才同意。
混着豆子煮的糙米粥,一盘零星油沫炒青菜、两碟腌菜。
居然是他穿越之后吃得最好的一顿饭,有时候,他做梦都想再吃一口。
顾筠知道古代衣物能够抵押,但不清楚他身上这样破旧的夹短褐能不能抵押,又能抵押多少钱。
顾筠希望能够换到十来天的口粮。
林岳找工作应该需要些许日子,即便找到了工作,也没有那么快领到工钱,在此期间,人总是要吃饭。
伙计趴在柜台前,哈欠连连,听到声音,正要火,探头一看,眼前一亮,怒火消了下去,努努嘴,道:“小娘子,你说你要做什么?”
顾筠没去纠正对方的称呼,县城就这样大,这时纠正了,万一哪天林岳撞上对方,又刚刚交谈起来……无论如何,要掐灭一切可能。
他努力将话说得流畅,不带家乡口音:“这个能不能抵押?”他把夹短褐递了过去。
伙计接过,上下一翻,道:“外层麻布,内衬麻絮,薄薄一层。这衣服本来就不值多少钱,这还这么破,四个补丁了,你自己看看,抵押值得了几个钱?”
顾筠学了两个新词,麻布与麻絮。
他低声回道:“吃不起饭了。”
伙计心道,这小娘子怕不是个外地人,说话奇怪,需要费心去听,才能听个明白。
他道:“家里落魄了不是?哎呀,我说你真是个傻子。喏,左拐,再左拐,再右拐,走到底儿,有个王家。王大官人最是喜欢年轻漂亮的姑娘,今儿府上还在买丫头,进去了,运气好,就能成为小娘,翻身做主人喽。天天都能吃白米和肉,头上手上,那是金光闪闪,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情。”
一长段的话,顾筠在心里重复一遍,懂了。
他脸色有些不好看,人在屋檐下,他很快调整了状态,装作听不明白对方话里的意思,道:
“王大官人家真有钱。家里确实落魄了,大哥,你就收了衣服吧。”
伙计翻了个白眼。
怎么听不懂人话?果然女子就是脑子不好使。
伙计道:“我的意思是,我保你去王大官人家做丫头,你生得好,抓住机会,就能做王家小娘。我也不要你什么东西,你过上富贵日子,只要别忘了我的恩情就好。”
顾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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