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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拿到excellent才算拿到了满分。”
“嗯,长短句不太行,有时候在脑海里转换不过来。”沈唤笛也暂松了心扉,偶尔也不会把林郁野当触不可及的暗恋对象,不可亵渎的神明,“有时候我在想,英语是不是也算一种倒装句?比如……中午吃牛排,我能吗?这样的倒装句。”
“也可以这么说。”林郁野开始擦干净了手,开始喝牛奶,顺手拿起没看完的《人类群星闪耀时》。
沈唤笛吃得比较快,牛奶已经喝完了。
她每夜复习到很晚,常饿,会吃点零食垫一口,终究刻在骨子里饥饿感比升起的太阳跑得快。
假期的九点之前,是彼此心照不宣的阅读时间,一起在书房里看书,其余时间,各自为学业努力。
“沈唤笛,帮我扯一张纸。”林郁野冷不丁地“发号施令”。
沈唤笛从全英版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抬起头,语言转换不及时,最后乖乖从桌面上两人皆触手可及的纸巾盒里抽纸递过去。
“谢谢。”
林郁野的笑容也会沈唤笛突然恍惚,他们好像在谈恋爱似的。
咚——
古朴的老式上弦挂钟发出八声声响,宣告了清晨的结束,屋外的冬雨也淅淅沥沥地下了下来,砸在窗户上,斑驳了风景。
“这台挂钟是我外公的遗物。”林郁野放下了书籍,起身走至窗台前,开始说故事,“景泰蓝镀金,清朝传下来的,算得上是老古董,当年花重金从某个商人手里收回来的。”
普通的黑色居家服在林郁野身上穿得宛若在李澄家剧院看到的那些人穿着的燕尾服。
他声线幽缓,很像一台咿呀呀旋转的唱片机。
“当时这台挂钟坏得很彻底,后来托了好多人才修好,于是我问他,为什么要买这个老古董。”
“他说因为我外婆生前很喜欢收集钟表。”
“外公说他当年穷得只剩一枚祖上传下来的怀表,当做新婚礼物送给外婆。”
“外婆珍藏了二十多年,后来两人回城,外婆便开始收集钟表,并成了终生爱好。”
“你说,现在还会有人因为某件事,某个人而喜欢上某样东西吗?”他问。
沈唤笛看着表情落寞的少年,一时间没接话。
屋外的湿润的冷空气不知从何处逃逸进来,与暖空气纠缠,屋内开始变得水汽答答,她吸了吸鼻子,消磨了干燥。
垂眼抚上书封,凸起的字体正是摩斯密码,破解着她藏在内心深处的秘密。
“会的,而且不限于具体的物。”她答道。
正如我因为你,喜欢上了茨威格的文字。
“我想也是,比如蛋糕?”他轻声笑着,眼神依旧没有看向自己。
沈唤笛却如遭雷击,内心的某处似有一条裂缝,让那炙热的夏闯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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