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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能在三局两胜的斗诗之中,赢了他。那支兰亭笔,便能物归原主。”
郑修远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
只见那擂主,是一个身材瘦高,穿着一身洗得白的儒衫,脸上却带着一股子与读书人身份格格不入的匪气的青年。他的手中没有拿笔,而是提着一个巨大的酒葫芦,正仰头“咕咚咕咚”地,灌着烈酒。
“此人,便是这地下文会的擂主,人称‘狂草书生’的……赵日天。”林子瞻压低声音,介绍道,“其人诗才诡异,不拘一格,尤擅临场挥,出口成脏……呸,出口成章。据说,已在此地连胜了三十七场,未尝一败。”
郑修远看着那个,浑身上下都散着“我是流氓我怕谁”气息的家伙,那张俊朗的脸上,露出了深深的……嫌弃。
让他,与此等人,同台斗诗?
这简直比杀了他,还要让他难受。
“不去。”他断然拒绝。
“别啊,哥!”林子瞻都快哭了,“赌局已定,我若拿不出人来,他们不仅不会还我笔,还会将此事,捅到我爹那里去!到时候,我不死也得脱层皮啊!”
他死死地抱住郑修远的大腿,语气哀求,说道:“修远,你就当可怜可怜我。三局,就三局。赢了,我那珍藏了十年的‘猴儿酒’,分你一半。不,全给你!”
郑修远的心,在剧烈地挣扎着。
一边是自己坚守了二十年的君子之道,与那不染尘埃的骄傲。
另一边则是自己这位,虽然不着调,却也算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小,那哭得鼻涕都快流出来的凄惨模样。
以及,那传说中能洗涤道心,增长修为的猴儿酒。
“唉……”
良久,他才长长地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那表情如同即将要奔赴刑场的烈士。
“……下不为例。”
……
当郑修远,这个如同谪仙般,不染一丝凡尘的白衣公子,缓缓地走上那座沾满了酒渍与油污的简陋木台时。
整个喧闹的斗场,都为之一静。
所有的人,都用一种看稀有动物般的眼神,好奇地打量着他。
“哟,哪来的小白脸?走错地方了吧?隔壁的怡红院,才是你该去的地方。”
“哈哈哈,看他那细皮嫩肉的样子,怕不是风一吹就倒了。”
台下,爆出了一阵充满了恶意与粗鄙的哄笑声。
而擂主狂草书生赵日天,更是将口中的烈酒,“噗”的一声,喷在了地上,用一种充满了挑衅的眼神,上下打量着郑修远。
“小白脸。”他咧开嘴,露出一口被酒精,熏得黄的牙齿,“报上名来。本大爷的笔下,不斩无名之鬼。”
郑修远没有理会周围所有的污言秽语。
他静静地走到那早已备好的书案之前。
提起沾满了劣质墨汁的毛笔。
那颗本已因为周围的环境,而变得有些烦躁的君子道心,在握住笔的瞬间,奇迹般地……
……平静了下来。
他缓缓地抬起头,那双温润的眼眸如同出鞘的利剑般……锋锐。
他看着那个,依旧在嚣张叫嚣的“狂草书生”,缓缓开口。
声音不大。
却如同最清冽的寒泉,瞬间压下了全场所有的嘈杂。
“斗诗第一局。”
“……请。”
……
“好!有种!”赵日天见他竟丝毫不为所动,眼中也闪过一丝讶异,随即被更加浓烈的战意所取代,“第一局的规矩,很简单。”
“……对骂。”
“你我二人,各作一藏头诗。需将王八蛋三个字,藏于其中。谁的诗,骂得更狠,骂得更有文采,便算谁赢。”
这个题目,恶毒到了极点。
也无耻到了极点。
台下瞬间便爆出了一阵,更加疯狂的起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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