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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地道:“我没有名字。”
“怎么可能没有名字呢?你家里人都管你叫什么呀?”心情愉悦,耐心到极致。
“招娣。”女孩儿说。
我就奇了怪了。
“这不就是你的名字么?”
“招娣就是招个弟弟的意思,怎么能算个名字。”女孩儿垂着头,紧紧地攥着粉色的手帕,慢慢地回忆,“他们一直盼着生个儿子,后来真生了,欢天喜地,高兴了好长一段时间。乡下遇到收小孩儿的,便把我给卖了,说是家里不够吃的,要听话、懂事,把我卖出去,给弟弟换些米面,长壮身体。”
“……”
“……”
艰涩。
“……”
“……那你适才为什么还求着本捕头要了你,给你赎身,送你回家?”
女孩儿乌长长,乖巧温驯,木木静静地垂着脑袋,看不到神情。
“我除了他们,一无所有。”
第1o4章
我有种莫名的冲动,我想帮这个女孩子。
把她纳为妾,或者外室,或者暖床丫鬟,都可以。
跟着我,跟着一个老辣的捕头,至少她不会愁吃喝,但凡我还活着,她就会活得好好的,不用再这么卑贱如蝼蚁、命微如草芥。
这个冲动的想法实在不明智,世道这么乱,无家可归的流浪孩子,比她更悲惨的儿童多的是,善心泛滥,见这一个可怜,救了,以后遇到别的,还能全都救了不成?
怎么救得过来。
“你跟我姓徐吧,自己给自己想个名字,待会儿下车后我带你去注册户籍,你以后做我的妾,管我叫夫君。”
倘若一生永远强迫自己冷情明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我姓徐,”我认真地告诉小孩,“清风徐来的徐,”拉过柔嫩的手掌,轻轻划拉,一笔一划,“徐明文,明白事理的明,文本账簿的文。”
“徐,明,文,”她一字一顿地跟着我重复,轻轻地,怯懦地,试探性地唤,“……相、相公。”
“哎!”我高兴地应,平稳行进的马车中弯下身去,给她脱掉鞋子,“缠金莲几年了?”
“两三年……”弱声应,“相公,我的脚是不是有些大了?不够好看?……在乡下的时候,因为要干农活打稻谷,所以爹娘没给缠,直到卖进了窑子,才缠上……”
“挺好的,”我没表情地扔掉畸形的小绣鞋,解开触目惊心的裹脚布,汗臭气扑鼻而来,“还没彻底残废掉,兴许放开几年,能慢慢恢复了。”
“……相、相公不喜欢小脚?”
“你自己喜欢么?”我问她。
“他们都说小脚很好看,摸起来很爽快……”
“你自己喜欢么?”我问她。
“我、我也觉得小脚玲珑别致,很好看……”
“你不疼么?”
“疼。但是疼久了,就习惯了……”
……
作战捕快多艰险,原先每每负伤,烈酒消毒,独自包扎伤口,都疼得肌肉抽搐,龇牙咧嘴,痛不欲生。那时候我总是忍不住后悔,悄悄抹眼泪,如果没有离经叛道,走上这条男性身份的道路就好了。
安安稳稳,安安静静,做个正常的女人不行么?找个好男人嫁了,宅院里贤妻良母,生儿育女,幸福平淡,不用吃任何苦,不用受风吹雨打、日晒雨淋的罪。
现在我一点都不后悔了。
让我变成这种羊,我宁愿一刀捅进自己的心脏。
第1o5章
马车摇啊晃,渐渐快到了地点。
“想好了没?给自己取什么名字?”
“……相、相公,我喜欢红色、红裙子。”
“所以呢?”
“所以我想叫‘红’,徐红,不叫招娣了。”
“好,”我笑着应,把温软美好的姑娘揽进怀里,使劲儿在脸蛋上吧唧了一口,噌的一下细嫩的脖颈通红,“以后再也不叫招娣了,也不叫樱桃了。”
“红儿,我的小红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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