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心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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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杀猪刀(第3页)

这对他是怎样特殊的一个时刻?

在玩实况足球赢球后都会为此得意的兰道尔惊讶地发现,面对自己人生的第一场职业联赛和首场决赛,自己此刻是如此冷静,毫无兴奋。

我居然还是个大场面先生?

兰道尔没想到自己还有这样的“精神属性”,但这不是坏事,不是吗?

而且他无需让自己过于兴奋,这样也很好,已经非常好了。

“兰道尔——”兰登冲他喊道。

兰道尔看向他,兰登说,“不要紧张,你能做到!”

兰道尔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卷发及肩,酒窝浅浅。

当比赛恢复进行,儿子跑起来后,凯瑟琳才将望远镜递给了丈夫。

就在刚刚那一刻,她仿佛看到了她那才6岁的儿子抱着那颗皮球,仰着小脸儿,用那双黑葡萄一样的眼睛央求地看着她……

一定是因为那一刻他太可爱了,可爱到她只顾逗他,而没有真正地将他的请求放在心里。

就在新英格兰队的主帅询问自己的助理教练“上场的这个小子是谁”的时候,刚上场的兰道尔就得到了来自戈麦斯的传球。

兰道尔在心中记下了这个人情——因为他没打算再传球!

比赛已经进行到70分钟了,他只有区区20分钟的时间,既然桑普森允许他自己单干,他就要当个快乐的独行侠!

打定主意的兰道尔一秒钟都没耽误,他在接球的瞬间就一拨一扣瞬间从对面的左后卫拉尔斯顿右侧突破,拉尔斯顿明显没跟上节奏,也就成为了兰道尔处子秀的第一个背景板。

桑普森在兰道尔选择过人那一刻就知道他想做什么,这不仅让桑普森挺着啤酒肚茫然着,我不是说要有把握才单干吗?

在场下看了大半场比赛,思考了大半场比赛,兰道尔奔跑中的步伐无比坚定,目标无比明确——我就是要碰瓷!

戈麦斯之所以能够屡屡“碰瓷”,既是因为他是队内的组织核心,也是因为他是两队技术最好的那个球员,但戈麦斯的过人能力还是有些欠缺,当然如果他的过人能力更出色一些,他就应该前往欧洲,而不是身在美国。

阻挡在兰道尔身前的是身上已经背了一张牌的弗朗西诺,左侧是后卫莱利。

可能是已经背了一张黄牌的原因,距离兰道尔最近的弗朗西诺选择卡住位置,这能保证兰道尔不会轻易突破,也能让队友莱利来上抢。

孰料兰道尔不但不为所动,还将速度加快到了极致。

银河队的白色球衣套在他的身上随风飘起,勾勒出他那对于一名职业球员而言太过瘦削的身材,可下一秒球迷们就看到他这样的小身板儿,居然直接冲着身材高大的莱利冲了过去!

这不是自己往墙上撞吗?

可谁知下一秒兰道尔带球横向瞬移一步,如同游蛇般反而利用自己的身材优势从莱利和弗朗西诺之间冲了出去!

一个同时关注篮球的球迷此刻惊呼了一句“吉诺比利!”

坐在他身边戴着棒球帽的男人看了他一眼,在笔记本上记下了这个名字。

成功进入了禁区内,兰道尔的计划完成了第一步,距离他的任务完成也只剩一步——射门!

他既然完成了连过三人,自己射,不过分吧?

两秒钟后,兰道尔面无表情地看着对面的门将马特·里斯怒吼着宣泄自己的牛逼。

门将的快乐建立在什么上?

当然是他的痛苦之上!

作者有话要说:

吉诺比利:NBA球星,绰号之一是灵蛇。

至于另外更响亮的外号……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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