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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特·米勒的年均产量之所以如此之高,是因为采用流水线的方式与合着者写作,故事基本上取材于现实中生的犯罪案件,通常都会有一些惊悚、猎奇、黑暗的元素在里面,阅读门槛很低,种种因素,使得有着固定且较为庞大的读者群体。
可以说是十分商业的书,就像那些快销服装品牌。
再加上出版商的良好运营和营销,他的书有好些都被改编成电影和电视剧,通过影视的影响反哺给了书籍,为他的名气和销量不断积累,造就了他现在的天王地位。
因此将近一百本作品里,刨除掉一大半不值得浪费时间看的水货,剩下的一小半里,再剔除一半的可看可不看平庸之作,剩下的部分才称得上是精品,应该也是他的自信之作。
你以前也被他故事里的那些猎奇的、惊悚的片段吸引过,只是每次看完后就抛之脑后,就好像你的大脑皮层变得十分平滑,那些故事情节滑滑梯一样“呲溜”一下从上面滑走了,不留丝毫痕迹。
他这接近一百本书里,侦探都是同一个人,却没能给观众留下任何深刻的印象,是一个很普通的侦探,尽管你能感觉到他一直试图让他饱满起来,给他增添了很多细节,试图让他活过来,但是没有卵用。
所有读者的目光都只会聚焦在他的惊悚和猎奇部分,毕竟读者看他的书就是冲着这些来的。
而他塑造的平庸侦探根本无法把人的注意力从这些上面转移开,也许哪天他给侦探换了个名字,读者都不会马上现。
其实这是自古以来大部分推理小说都难以避免的一个硬伤,那就是侦探的魅力和案件难以达到同时的精彩,一旦非要花大量笔墨在侦探身上却没有足够魅力,反而会让观众厌烦。
因此大部分推理小说家的重点都会放在案件和犯罪嫌疑人身上,这样能避免重大失误。
你能感觉到埃特·米勒很想突破这一点,只是能力有限,至今没有什么效果。
那么如果他看到《福尔摩斯探案集》呢?
这个同时将侦探的魅力和案件紧密连接的故事。
这位侦探的魅力,在后来甚至越了案件本身。
在另一个世界里,“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侦探被创造出来后,就几乎让所有推理小说的侦探失去了姓名,他成为了立于所有侦探顶端的王一样的存在,在往后一个多世纪中,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越。
其魅力之夸张,甚至在后面这个角色被作者写死的时候,市民在帽子上佩戴黑纱,如同为一位真实存在的伟人逝世而哀悼,报纸上出现了充满愤怒的讣告,编辑部收到了潮水般的抗议信,读者冲进编辑部打砸,人们愤怒地指责作者是“杀人犯”。
甚至有绅士太太在街上用雨伞敲打作者。
就连当时的英国女王都公开表示对此感到失望。
可谓是文学史上最激烈的读者反抗,史无前例的公众反应。
巨大的压力之下,作者最终不得不想办法复活了这个角色,才平息了众怒。
你在阅读这个故事的时候,也立马爱上了这个角色,除了想让埃特·米勒好看,你也很想让所有人都认识福尔摩斯。
你迫不及待地投入了创作之中。
另一边,桑妮回到出版社后就一直忧心忡忡的,跟老板说了这事。
老板原本听说你有新书计划了还很高兴,下一秒听到你是被埃特·米勒激的要写推理小说,嘻嘻就变不嘻嘻了。
“桑妮,你怎么不拦住她!”老板开始焦虑得在办公室里转来转去了,“本来转型就很难,还一转就往推理小说转,埃特·米勒是个混蛋,可也确实在那里杵着呢,她去撞击,万一头破血流怎么办?”
“上帝,小孩真是沉不住气,桑妮,你当时就该倒那混蛋一脑门咖啡!”
学者出版社这几年靠着《哈利·波特》系列赚到了金山银山,已经是全美最大的出版巨头了,从股东到编辑,各个都吃足了红利。
他们对你是有感情的,这时的焦虑担忧也并非只是单纯担心你新书扑街他们赚不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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