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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范夫子一道密函送去了宫中,没过多久,宫里就派出了内侍想要偷偷带走萧清旭。本来太子在民间宠幸了一个女人不算什么大事,萧清旭喜欢,一并带回太子府当个侍妾就得了。可脑子不太好使的萧清旭根本不将传旨的内侍放在心上,他告诉内侍,柳思瑶对他有救命之恩,他已经许了柳思瑶太子妃之位,想要他回宫可以,必须要给柳思瑶名分,以太子妃之礼接柳思瑶入都城。
不知道宫里贵人听见内侍的传话是什么感觉,反正简嘉他们听到秦朗他们的实况转播之后只觉得荒谬。就算是平头百姓都知道门当户对聘为妻奔为妾的道理,堂堂大景太子竟然不顾自己已经有婚约对象的事实,强逼着宫中贵人接受他认下的农女为妻。
现在给柳思瑶的“荣宠”越多,并不是什么好事。宫中贵人只会将太子做出昏聩之举的原因怪到柳思瑶身上,萧清旭回宫之后,柳思瑶就是活靶子。
简嘉只依稀记得原著中,萧清旭是等皇位稳了之后才开着仪仗队来柳家村接柳思瑶回宫的,而现在萧清旭自己的位置都没坐稳,就急冲冲表达自己的心意,只怕二人之间未来坎坷不会少。
当然,这一切和简嘉没什么关系。车外风大,她放下车帘子,双手揣着放了炭火的小手炉:“秦易,要不回头我们在车上装个小暖炉好吗?就杂货铺里面卖得最小的那种一尺见方的,安在座位下方,以后朗儿上学放学也不会冷了。”
冬至之前,鸡鸣镇的杂货铺中推出了数十款造型精美的柴火暖炉,和普通火炉相比,它们使用起来更加干净安全。普通的火盆底部总会淤积一些没能烧好的木头,而崔氏推出的火炉能让木材燃烧更加充分。那长长的通风管道一方面让有毒的气体排出房间,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加热的空间。
暖炉一推出,镇上的大户人家立刻在家中安上了炉子,听他们说,那炉子的取暖效果堪称一绝。哪怕烧的是最普通的木材,也不用害怕烟气呛人了。
简嘉家中的几个卧室中也装上了暖炉,这几天晚上冷得厉害,是只要往炉子中放上两根胳膊粗的木头,屋中就能温暖大半夜。
家中温暖,车厢中却有些凉,简嘉越想越觉得应该安一个小小火炉。
秦易应了一声:“好。”抬头看看天色,铅灰色的云层低垂着,看着像是要下雪似的,他眼底闪过了几丝烦躁:“也不知道太子仪仗什么时候离开,若是不行的话,我们就绕道。”
简嘉认同道:“好,不如现在就绕道?就是要辛苦俊俊了,回家之后得给俊俊添草料。”
就在二人准备绕道时,挤在一起的人群突然喧闹了起来:“动起来了动起来了。”“别愣着了,跪下吧。”
眼看马车周围的百姓呼啦啦跪了下来,简嘉眉头皱起:“哎……”两世为人,她还没跪过活人呢,没想到会在这里献出第一次。
简嘉本想跪在马车后方,图一个眼不见为净。可是很快她就知道了,原来百姓跪拜太子也是讲究礼仪的,长辈要跪在小辈之前,人要跪在牲畜之前。好在太子路过时不能抬头窥探,不然简嘉会怕自己膈应得吐出来。
太子仪仗威武不凡,从柳家村开始鸣锣开道直奔鸡鸣镇,很不幸简嘉他们正好跪在了太子一行必经之路上。天寒地冻,双膝磕在石子和泥土交杂的路上,那滋味真不好受。简嘉觉得一阵阵寒气从膝盖升起,哪怕袖中拢着小火炉,裸露在外的皮肤也快速变成了青白色。
“嘶……”有点凉快,简嘉面无表情地盯着路面上被车辙压出的印记,期待着太子的仪仗赶紧过去。
就在这时,她突然觉得后背一暖,侧头一看,秦易的黑色大袄子正从她的肩头垂下。简嘉愣了一下:“我不冷,你快穿上。”
秦易伸手轻轻将他的袄子拉扯平整,尽量覆盖住简嘉的脖颈处:“没事,我里面穿着羊绒坎肩,不冷。”
入冬之前,简嘉便去了镇上给秦易所有人都定做了冬装,比起二叔和朗儿,秦易的冬装中多了一件羊绒做成的坎肩。坎肩没有衣袖,穿在身上也不过分臃肿,正适合跑镖的时候穿脱。
见简嘉用怀疑的眼神看着自己,秦易伸手握了握简嘉的手:“你看。”简嘉的手上传来了秦易温暖的体温,那温度比起手炉来也差不到哪里去了。
这可将简嘉羡慕坏了,她酸溜溜地瞅着秦易的俊脸,低声嘀咕着:“果然是小伙子火力旺,冬天都不用电热毯。”
秦易已经习惯了简嘉时不时说一些他听得不是很明白的话语了,他笑着握紧了简嘉的右手:“你手指好凉,我帮你暖暖。”
有了秦易帮忙捂手,好像也不是冷得那么厉害了。简嘉低着头眯着眼,看着从眼前走过的一双双靴子。宫里人穿得就是好,瞧那靴子还带着高帮呢,不知道脚感如何。
就在简嘉想入非非之际,眼前出现了一条条晃动的马腿,再往后便是太子乘坐的撵车。车还没靠近,一股香风伴随着暖意迎面而来。
怎“奢华”二字能概括!
简嘉下定决心,回去之后一定要在车厢中安排上小暖炉。瞧瞧人家太子的撵车,里面至少得有十八个火盆吧,她只是想要个小暖炉怎么了?
“这不是嘉儿吗?停车!太子哥哥,嘉儿在下面跪着呢。”柳思瑶的声音从简嘉头顶传来,听到这声音,简嘉感觉全身都不对了。
不是,大姐,你眼神这么好吗?你就不能好好坐你的撵车吗?你那招子到处乱飘也就算了,为什么一定要看到自己?我和你不熟啊!
这可真是冤枉了柳思瑶,其实柳思瑶一开始并没有将注意力放在跪拜在路边的百姓身上。虽然刚开始坐上太子撵车时,她确实东张西望,可是当眼前只能看到一个个乌黑的后脑勺后,她就失去了看人的兴趣。
引起柳思瑶注意的是路边的马车,那马车她曾经在鸡鸣镇上看过好多次,拉车的那匹枣红马威武又俊俏,很难不引起人的注意。她曾经见简嘉握着马绳赶过这匹马,因而看到俊俊的时候,她下意识在马车前方看了一眼。这一看就看到了低头恭敬跪在地上的简嘉,和跪在简嘉身侧身着羊皮坎肩的秦猎户。
就在数月前,柳思瑶是多么羡慕简嘉,羡慕她长得好看,羡慕她运气好,嫁了个能干的猎户丈夫。可是现在,那份羡慕已经消散不见了。
瞧瞧简嘉的鬓发间,只有一根木质发簪,那簪子上的螺钿还不如她的拇指大。而自己现在满头珠翠,随便一件步摇的价值,就能让简嘉这样的普通人家一辈子都买不起。再看简嘉身上的粗布衣衫,颜色暗沉,质地粗糙,哪里有她身上的云锦衣衫这般华丽?
看着简嘉冻得青白的手和脸,柳思瑶心情竟然出乎意料地畅快起来。她笑吟吟地握住了萧清旭的手,声音娇柔地介绍道:“太子哥哥,下面跪着的那个是我最好的朋友呢。能不能让瑶瑶下去同她说几句话?以后随了哥哥去了都城,再想见到嘉儿也不知要到何时了。”
如果可以的话,简嘉希望现在天上能掉下一块大石头,将太子的轿辇砸个粉碎。可是天上不能掉石头,她只能忍着恶心,等着柳思瑶同她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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