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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是周围高高矮矮的小小方碑,这里更像是一处度假的好地方。
山坡视野的尽头,有一大棵异常漂亮的白色木绣球,郁郁葱葱的白团簇拥在一起。
季晩走到花丛旁边,看到了两处挨得很近的墓碑,她放下一束白色的百合花和一本画集,看着左右墓碑上两张年纪差不了太多的照片,目光渐渐温和。
“我来看你们了,今年提前了一点,因为有事想要和你们说。”
除开学业,她每年都会回来海珍市一趟,也是为了祭奠父母,这是她出生的城市,也是父母沉睡的地方。
其实以前母亲生病的时候,她有问过妈妈要不要葬在那座小岛上,因为年幼的季晩,愿望就是葬在一座喜欢的小岛上,那时候她刚埋葬了一只捡到的小鸟,受了伤的鸟没救回来,最终季晩把它埋在了那个挂着吊床,很适合打瞌睡的树下。
小时候的季晩,接受过很多关于自由与爱的教育,当时已经病入膏肓的母亲告诉她,如果想的话,她以后可以海葬树葬,把自己埋在哪里都可以,不一定要在家乡。
她怕自己走得太快,还没来得及让季晩意识到什么是死亡,直到自己离开后女儿才会被延迟的悲伤击中,从此一生都笼罩在阴霾中。
没想到那时候的季晩,一个还是一个十一二岁,对世界处于认知状态的小孩,很快就说,如果死亡是漫长的睡眠,那她不想睡在全是由岩石土壤和大片水泥堆成的陆地,她更喜欢小岛,喜欢这里的阳光和沙滩,喜欢这里年迈的人群,和各种新生的生命。
如果有一天她要死了,她想葬在岛上,在离海和天空都很近的地方,那样就能和活着的时候一样,偶尔睡一个特别好的觉。
她还问妈妈要不要一起,季晩说她感觉妈妈比她更喜欢这座小岛。
母亲在这里救助了很多流浪动物,那一家动物保护协会几乎是她整个后半生耗费了最多心血的地方。
但这个还没有四十岁的女人,此时已经确认了,自己所剩不多的时间,只够用来陪自己的女儿。
那时候,妈妈就拍着季晩的肩膀笑着说:“虽然我很喜欢这里,但我肯定是要回到海市去的,哪怕病入膏肓,哪怕不远万里,忘了吗,你的爸爸躺在那里。”
父亲走得非常早,季晩对他最后的印象都停留在了厚重的报纸,处理不完的文书,和谨慎严谨的学术态度上。
妈妈却说爸爸是一个特别可爱的老学究。
妈妈这一辈子都在飞往各个岛屿各个国家,但死神来接她之前,却又总想着回去和那个无聊的老学究躺在一起。
生同衾,死同穴。
小时候的季晩不懂那是一种怎样的执念,哪怕到了生命最后的尽头,妈妈还是握着她的手说,希望季晩以后不要一个人捱最难过的时光。
朋友也好,爱人也好,不要一个人走那条路。
季晩朋友不多,只两三个,她从没想过要拥有爱人,她讨厌被信息素操控的感觉,讨厌后颈腺体从十一二岁还没有彻底发育好的时候,就给她带来的病痛。
但她不讨厌,因为生病疗养而上去的那座岛,也不讨厌,在岛上认识的那群,比自己大了几十岁的“老”朋友们。
她第一次在那里拿起画笔,第一次知道了死亡带来的延迟伤痛真的会笼罩一个人长达很多年。
她可以爱屋及乌,但不会让仇恨和病菌一样蔓延。
晚风里,季晩对着墓碑说,自己认识了一个很漂亮的灵魂仿佛都在发光的人鱼。
说他的名字叫虞秋,有一头灿烂的金发和一对绿色的眼睛。
她说虞秋不是纯粹的人类,他来自大海深处,如果妈妈认识他的话,一定会很喜欢人鱼形态的他,不过穿着日常服和她一起逛超市的虞秋也很可爱,会偷偷的闻哪一个水蜜桃更香,也会捂着鼻子绕着榴莲走。
非常非常爱吃海鲜,喜欢吃牛排,不爱吃鸡腿之类的白肉,这一点倒是和她很像。
爸爸是个老学究,于是季晩就说,虞秋的学业也很厉害,她见过虞秋做的雕塑,也知道他能拿全额奖学金。
“我知道我喜欢的人,哪怕是个笨蛋,爸爸也会接受。”
虞秋只在她的问题上会笨笨的,刚认识的时候看不出她的拒绝,一头热的往前冲,后来,也看不出她的心动。
季晩抚过被风吹动的百合花,将黑色的头发别到耳后,抬头凝视着父母的照片。
“你们一定会很喜欢他的。”
离开墓园的时候已是黄昏,季晩坐在车里看着逐渐繁华起来的街景,目光扫过某家花店时,她让司机停了车。
人生或许有很多时刻,突然就会让你做出一些和以往完全相反的决定。
就像有时候明知道某个选择会给你带来不那么幸福的后半生,但你依旧毫不犹豫的,用伤害自己的方式往前走,直到有人轻轻的拉住你时,你终于回头了。
那个人的存在会让你
觉得,或许,你不必让自己过得那么差。
不必一直愧疚,不必自我否定,如果被爱是有感觉的,如果爱一个人就像照镜子,那她觉得自己应该大胆一些,把更多爱分给虞秋。
如果想要,想得到,那只要抓紧就好了。
她抓着一大束蓝色的,浅紫的,淡粉的无尽夏,走进电梯。
电梯门打开,季晩在电梯口站定了几秒,然后果断向右,指纹开锁。
房子里泄出一丝光亮,以往每次开门后漆黑的,开灯后也会空旷苍白没有任何装饰物的房子,开始被色彩的魔法彻底入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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