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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思雨道:“还行,都可以。”他双手插兜,若无其事地走出快餐店。余颂本以为他是带着自己等公车,没想到径直上了一辆等在路边的黑色私家车。他拉开车门,对余颂道:“王叔人很好的,你不用紧张。他直接送我们回家。”
余颂愣一愣,一时间不敢上去。安思雨等得不耐烦,故意凑近她,笑道:“喂,余颂,现在你还想不想捏我的脸?快坐进来,我给你捏。”
余颂抿了抿嘴,多少觉得他学坏了,不如胖的时候老实。
“你脸红啦,我还以为你胆子很大呢。那你刚才还问我好不好看啊?”他把手绞在身前,笑意里也有些害羞。
开车回安家的路上,安思雨一刻不停说着话,他本就是过活泼的人。从小学的经历一口气讲到昨天的晚饭,把她印象里对他空白的地方都补齐了。他小学五年级时就转学了,主要是他父亲的生意做大了,举家搬到更繁华的市中心,就近给他找了间国际学校。学费高昂,但至少不用怕他被欺负了。这间学校也有初中部,他之后就直升进去,高中考得一般,花了点择校费进重点,不过家里对他的期望本就不在读书上,大学可以去国外读,毕业后愿意在外面玩两年也随他。他的父亲只希望能把他养成一个开朗乐观的人。
这么多年过去,他依旧很挂念着余颂。因为当时转学走得匆忙,余颂又为了学琴每周只有三天到学校。他没来及的要到联系方式,没办法当面向她道谢。因为明年就要出国,他生怕再不提就没有机会了。业余时间都拿来寻人了,几番周折找到了当年的班主任,要来了她家的地址,却没想到已经搬走了。好在到再去少年宫的音乐老师处打听,总算联系到了宁晓雪,又辗转在快餐店里见了她。
这是余颂完全不能想象的生活,天方夜谭一般。她道:“你肯定在新学校认识了不少朋友,怎么还记得我?”
安思雨道:“这不一样啊,我现在讨人喜欢了,围在我身边的朋友是很多,可是我又胖又傻的时候,只有你愿意帮我,这总是不一样的。”
余颂一时默然,轻轻搓着两只冻红的手。安思雨看到,从兜里掏出自己的手套给她,“你不是要弹琴吗?怎么这么不注意手。她不好意思戴上,就只把手套握在手里,含糊道:“在车里坐一会儿就暖和了。”
下车时,安思雨先从另一边下,然后小跑着帮她把车门拉开。他跟着她走了两步,道:“我看你走路一瘸一拐的,怎么了吗?脚扭了?”
余颂只点点头,不多解释。不料刚进门,安思雨就对着楼上嚷道:“妈,有药酒吗?余颂脚扭了。”
楼上款款走来一个貌美的妇人,头发盘起,家居服外罩着肩奶白色羊绒披肩。余颂虽然以前见过安母,但还是暗暗吃了一惊。她明明和余母差不多年纪,看着却还像三十出头。毕竟他们住在这样的房子里,三层的近郊独栋,配一个花园。这一带只有住宅区和绿化,最近的超市在几公里外,每天步行显然太耗费精力,但有车又是另一回事了。财富是最好的保鲜剂。
安母先是很和气地与余颂问好,笑道:“我家小雨一直在提起你,总算把你找到了,你还记得我吗?”
余颂点头,“记得。你和以前基本没变。”
“你们两个小孩子倒是瘦了很多,现在你们这代人不知道怎么了,都不喜欢吃东西。小雨是多吃一口就胆战心惊的,可是听说你要来,还特地让我们准备了不少点心。你晚饭吃过了吗?没吃的话,要不吃两口。”家里还有个保姆,安母召唤她从厨房过来,去柜子顶上拿了药酒,就要给余颂看伤口。
余颂躲闪要退,脚踝上的伤一痛,竟然跌坐在地。安母连忙去扶,以为她害羞,嘴上安抚着,又轻轻拉起她的裤管。一掀开,她也吓了一跳,余颂脚踝到小腿上,密密麻麻都是旧伤疤。伤口叠着伤口,最近的一道伤口皮肉鼓起,淤血泛着乌青。
安母一吓,道:“你这怎么回事?谁打的?”
“还能有谁?当然是她妈啊?她是离家出走,让我捡回来的。”安思雨义愤填膺着说起前因后果来。推己及人,他本以为余颂挨打顶多是像自己小时候顽皮,父母轻轻拍几下屁股,或是在头上敲一下。没想到竟然是这么凄惨,简直像是吓小孩的旧社会育幼堂场面。
安母的愕然并不比儿子少多少,她是至今未吃过什么苦的人。家里唯一的女儿,父母开明又恩爱,少年时代的恋人顺利成了丈夫,做生意也一帆风顺。她对家庭纷争的想象一贯匮乏,以为不过是小小的拌嘴,赌气的不吃饭和隔天的和好。
于是她也很同情,颤声道:“你妈妈这样子对你,简直是虐待了。”
因为是当着外人聊自己母亲,余颂还是偏帮她说话,解释道:“没有这么严重,是我以前不想练琴,她才打我的。她多数时候对我挺好的,以前她脾气也不是这样,是爸爸离婚后,她又要养家,又要上班,每天就睡三四个小时,才变得急躁的。”
安母不解道:“你妈妈为什么这么拼命让你学琴?”
“想让我成名吧。以前有个老师说我有天赋,她就信了。她说不能让我浪费天赋。”
安母轻轻摇了摇头,欲言又止。她想,艺术上的天赋从小就该显露了,莫扎特三岁就能弹琴,父亲也是宫廷乐师。个人天赋也是家学的积累,平民之家哪这么容易出个艺术天才?所谓的天赋,也不过是钢琴老师说来骗钱的,正好戳中一个平庸母亲不甘平庸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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