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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和求同存异,一向是我党的优良传统。
……如果真到了分道扬镳那一天,他只希望他们不会反目成仇,互为生死仇敌。
于是在一周後,一个小小的组织的成立了,这个组织名为兴华会,组织的目标就是君主立宪,限制君权,成立共和政府。
这个目标很大,对于少年来说太过遥远,如今他们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好好读书,学会西方先进知识和技术,再回华报效祖国,推行政治改革。
……
简已经彻底被路易斯小姐的新小说《寻侠》给俘虏了,她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竟然深深为一部小说而沉醉,甚至希望自己就生活在小说里的侠客世界。
她曾经质疑过路易斯小姐能不能写好男性化题材的小说,现在路易斯小姐用《寻侠》漂亮地回答了她所有的疑问——是的,她能,而且她做的比她想象中还要好,《寻侠》和《无法结婚的女人们》一样,都是男女皆宜的优秀作品。
而且在她心里,《寻侠》里塑造的那个侠客世界,可以超越一切种族偏见和文化壁垒,赢得所有读者的共鸣。
在《寻侠》里,塑造了一个如梦似幻的美好世界。
最初从华夏来到西方的侠客们,秉持着华夏圣贤孔子的“有教无类”的思想,他们招收学生不看一切外在条件,只看其有没有一颗侠义之心。
任何人只要有一颗侠义之心,那麽就可以成为侠客。相反,如果你没有侠义之心,学武功的目的只是为了个人私欲,那麽就算你腰缠万贯,也会被侠客们拒之门外。
所以在《寻侠》里,侠客有男有女,有黑种人白种人黄种人,他们来自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的社会阶级,拥有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宗教信仰。可是,即便是路边落魄的乞丐也能和百万富翁坐而论道,高高在上的白人贵族也可以和瞎眼黑人老太太把酒言欢。
因为在侠客的世界里,不看身份,不看权势,不看肤色,不看宗教信仰,只看个人的天赋和品德。
天赋好的侠客如果品德不好,就算武功高强,也要引人唾弃,被其他侠客围攻以伸张正义。而品德好的侠客,哪怕武功一般,也照样会受很多人敬仰。
在《寻侠》里就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从前的从前,有个很强大的侠客,他利用自己的功夫获取了很多不义之财,杀了很多人,成为了当地有名的大富翁,在当地名声很差。
然後有一天,一名陌生的侠客突然潜入了大富翁的家里,想要暗杀他,却被大富翁发现了。大富翁的功夫比侠客厉害,这名侠客被打成重伤,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死里逃生。
然後一年後,这名侠客又来刺杀大富翁,这次他依然失败了,他失去了一条胳膊,但却幸运的险死环生,再次成功逃了出去。
如是又过了五年,就在大富翁已经快忘记这名侠客时,这名侠客又出现在大富翁的眼前。
失去右臂的他在这五年里勤学苦练练就了左手剑法,这次与大富翁斗了个难舍难分,最後还是大富翁棋高一着,险胜,却也无力追捕想要逃离的侠客。
大富翁赤红着眼,捂着胳膊上的伤口,对打算翻墙逃去的侠客大声质问道:“你究竟为什麽要杀我?你和我有什麽仇怨?”
“我和你没有仇怨。”侠客说完这句话就跳下墙,再次消失不见了,但是大富翁知道侠客是不会放过他的,总有一天他会再次来到他跟前想杀了他的。
大富翁向黑市发布了针对侠客的巨额通缉令,雇佣了强大的侠客们保护他,把自己的住宅建成铜墙铁壁,每天活的胆战心惊。
可是那名侠客却又再次失去了踪影,他仿佛一个在世间飘荡的鬼魂,不知道什麽时候会突然出现给予大富翁绝命一击。
大富翁想破脑袋也没想出来侠客的身份,他不明白侠客为什麽那麽执着的想要杀他。
大富翁在惶恐不安中又度过了三年,然後在一天深夜,那名侠客突然再次出现在大富翁的卧室,和他的贴身护卫打了起来。
大富翁惊慌的从床上爬起来,大声呼救,引来了更多护卫跑进卧室保护他。
簇拥在护卫们中间,大富翁却一点也不觉得安心,因为三年不见,侠客的功夫又进步了。
就算失去了一只手,独臂侠客现在的武艺也超过了大富翁,面对护卫们的凶残攻击,他以伤换伤,只为了最快解决对手,排除阻力杀到大富翁,亲手杀了他!
如此不要命的打法,大富翁请来的护卫们根本不是侠客的对手!
大富翁绝望的看着侠客飞快打败他的所有护卫,举剑向他冲去,在剑尖没入他身体的前一秒,他睁大眼睛不甘心的望着侠客,再次问起那个问题:“为什麽?”
冰冷的铁剑没入他的心脏,在剧烈的疼痛里,一道释然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我杀你,不为私怨,只为公义。”
在杀掉大富翁後,伤痕累累的独臂侠客蹒跚走出了大富翁的家,很快融入漆黑的夜色,消失无踪了。漆黑的夜色里,只有地上一连串的血脚印,预示着侠客曾经从这里走过。
从头到尾,简都不知道这名侠客的名字,也不知道这名侠客的生平,更不知道在刺杀成功後,侠客接下来过上了什麽样的人生。
因为这个故事只存在无数侠客们口耳相传的故事里,侠客们都以“从前有个为非作歹的大富翁”开头,以“独臂侠客杀了大富翁,从此再也没出现过”作为结尾。
整个故事从头到尾都像一个寓言,那个花了十年杀了大富翁的独臂侠客更像是一个被虚构的人物,侠客们编造出来了这个故事,从而传扬侠义思想。
简在为这个浪漫伟大的故事震撼不已的同时,其实在心里也把这个故事当做一个虚构的寓言。
毕竟只凭侠义之心,就要付出那麽大的代价,用十年时间来杀死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这种事太过离奇,向来只存在于故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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