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也是哈德逊的杀手锏,每次祭出价格对比大法之后,都能让顾客们爽快的下单付款。
质量好不好重要,都是给农奴兵准备的,犯不着设置那么高的标准,关键是便宜、且能够杀人。
钱是英雄胆,送走了三个碍眼的货之后,哈德逊加快了领地开发计划的制定,只待秋耕完成之后就正式启动。
手中没有足够的人才,那就自己亲自上阵搞规划。前期的工作量不大,主要工作就是开荒,哈德逊需要做的是选定一块适合农业生产的风水宝地。
萨拉姆山脉连绵起伏,地势相对平缓,前期开发还是相对容易。
哈德逊的目标不高,赶上明年春耕前开辟八千亩山地出来,就算是阶段性的胜利,具体细化就是开发一个小山头。
真的是小山头,目测落差不超过五十米,算是萨拉姆山脉中最好开垦的土地。
若是舍得下血本,直接推成平原都能行。当然,现在的哈德逊没那么霸气,看似不起眼的小土包,一旦开挖起来土方量可不少。
没有工程机械,全靠人工进行作业,百万土石方的大工程没有点儿人命可填不出来。
八千亩开荒计划,这个目标不算大。虽然青壮都在军队中和矿山上,但他哈德逊老爷不光有农奴,还有牲口。
除了怀孕的母兽外,他还有一百五十多匹驽马、二十一头牛可用,完全顶得上一千壮劳力。
牲口+几千领民,半年的工期,完成八千亩梯田的初步建设,理论上来说完全没有问题。
为了给土地育肥,哈德逊早早就下令将领地中的人畜粪便收集起来,以至于领地的第一个土方工程竟然是——粪坑。
不过计划总是会变的,了解到可怜兮兮的粮食亩产量之后,这些收集起来的粪便先被使用到秋耕中。
都是平原上的熟地,产量翻倍是不用指望了,只要亩产量能够突破两百磅,哈德逊就知足了。
毕竟,粮食的产量不光取决于肥力,同时也受种子的影响。
提高土地肥力,哈德逊老爷还勉强能够知道点儿,要改良粮食种子,那就真的超纲了。
幸好这年头的农奴都比较听话,领主让干嘛就干嘛,哈德逊的第一次农业技术革新,才得以顺利落实。
一心扑在农业上,两耳不闻窗外事,哪怕外界因为王国和教廷对上吵翻了天,哈德逊也不为所动。
天塌了大人物先顶着,反正他的意见也没人在乎,影响不到王国的决策。
想要掺和进去,最起码也得先混到皮尔斯伯爵那个层次,才有资格在军国大事中发表意见。
反正哈德逊对国王凯撒三世非常有信心,有他这位能够力挽王室于危难的中兴之主在,局势就不会太糟糕。
即便是真和教廷开干,以他的政治手腕,怎么也能够拉上几个盟友,不会傻乎乎的和教廷进行单挑。
隐约之间,哈德逊甚至觉得教廷不敢在这个时候出手。
本来教廷就不受大陆各国统治者的待见,在被人抓到把柄的情况下,还敢对一个王国出手,尤其是这个王国还对人类世界有着重要意义。
一旦做了,很有可能落入人人喊打的境地。
若是在晨曦之主时常显圣的时代,教廷或许能够扛得住舆论冲击,但是现在不行。
各国教会几乎都是自成体系,除了差个教皇,就是一个小教廷。
谁也不敢保证不会有哪个君主头脑发热,另立一个新的教廷出来。最起码哈德逊觉得自家国王,若是被人逼急了,就不缺乏这种勇气。
没有人尝试,那是大家尚存敬畏之心,怕引起晨曦之主的不快。
只是这位传说中的神灵,虽然在打击异端上狠辣无比,可记载的资料中,貌似从来都没干涉过信徒之间的内斗。
read_xia();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伯父,找绍元是我应该做的。好好,麻烦你,...
程岩原以为穿越到了欧洲中世纪,成为了一位光荣的王子。但这世界似乎跟自己想的不太一样?女巫真实存在,而且还真具有魔力?女巫种田文,将种田进行到底。...
...
第一世她是个扫地童子,被抽中扫他的景安阁,扫累后坐在地上抱怨,一道温润悦耳又带有磁性的声音响起姑娘,需要喝点茶水吗?她回头,瞥见了他的容颜,呆住了,想...
青云路从领导秘书开始赵泽丰楚祈宇后续完结全集小说推荐是作者青竹翁又一力作,下午3点25分,提前5分钟,赵泽丰安排好省委警卫站岗于省委书记办公楼层,防止有人强行进入省委书记办公室,便带着楚祈宇进孔超林办公室。孔超林没有坐办公桌前,而是坐沙发上。书记下午好!坐吧,泽丰你也坐,一起聊聊孔超林指对面沙发道。赵泽丰走过去坐下,楚祈宇肯定也要坐,毕竟孔超林坐沙发,比较矮,站着让省委大佬仰着头,难受的是脖子,肯定没礼貌。不过坐之前楚祈宇往孔超林怀里加好水,用纸杯为赵泽丰和自个也各倒了一杯,赵泽丰点了点头,不错,能进入秘书角色。楚祈宇坐了下来,他虽然没有和大领导这么近距离过,但他也知道官场中为表示尊重得坐半臀直腰,所以他就这么坐。不过,楚祈宇难免不了有些紧张,这第一次和江东掌门人面对面,说是见首长也不为过,紧张很...
宴绯雪是遥山村有名的俏寡夫郎。他曾经是花楼有名的头牌,为了脱身他设计嫁给白家病秧子少爷冲喜。后来白家败落,他趁机逃跑到偏僻山村过日子。但他那张脸太招摇,村里面年轻男人媒婆三天两头朝他家里面跑。被拒绝后甚至恼羞成怒,流言四起,不知道他一个寡夫郎带着拖油瓶矫情清高个什么。三年后,宴绯雪在河边捡到一个昏迷的男人。眉眼深邃拧着戾气,薄唇紧抿透着刻薄,那腰身长腿还有脸都契合宴绯雪的审美。想起多次被人堵家门口催婚,宴绯雪对陌生男人道,我救了你,你要假扮我丈夫半年。刚醒来的白微澜,就被从天而降的绿帽子砸晕了头,盯着那张熟悉的脸,神情晦暗应了声好。村里人都知道寡夫郎捡了个病秧子当丈夫,还说他家男人其实没死,这些年一直在找他。一个寡夫郎养孩子就够累了,你还捡个病秧子,真不知道你怎么想的。可谁知没多久,病秧子还真撑起了寡夫郎身上的担子。男人不仅不病弱还很凶恶,把上门欺负的人打的头破血流。得知男人是落魄少爷后,还没来得及嘲笑,男人就开始赚钱养家了。眼见日子越来越好了,村民纷纷夸宴绯雪找男人眼光好。白微澜听的飘飘然,准备带着一家子去县里安家过好日子。可转头就听他那漂亮夫郎,当头一棒道,这些日子辛苦你了,你可以离开了。白微澜气笑了,眼尾发红道,你是不是忘记了,当年是你趁我病弱,绑着我做了一夜夫妻?都说落地凤凰不如鸡,但落魄少爷一路打脸。他们从最贫困的县里一路成为名躁一方的富商。后来,两人带着孩子风风光光回了京城。旁人贬低非议宴绯雪的出身,还说男人有钱就三妻四妾只是一时新鲜。白微澜挨个暴怒敲门,本少爷是倒贴倒插门!白切黑大美人受纯情大少爷攻先婚后爱带球跑,细水长流乡土发家日常攻受互宠身心唯一,前期攻有点躁郁ps谢绝ky,尊重各自xp。本人喜欢土味粘牙忠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