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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寅不喜欢陆琛,从小时候第一次见面就不喜欢,那种感觉就像是一种天生的,基因里自带的排斥。
有时候徐寅会觉得这种排斥来得莫名其妙,毕竟陆琛是所有人眼中的乖孩子。
一个乖孩子怎么会讨人厌呢?讨厌乖孩子的人,大概率不会是个好孩子,所以他大部分时间都会把那种从骨子里冒出来的无端厌恶掩藏起来,不让自己成为异类,这正是徐女士一直想要的。患有先天性雄症的孩子也不一定是天生坏种,只要有足够的爱支撑他,或许他可以正常地生活在人群中,而不是被送进精神病院,成为一个疯子。
成为一个人人眼中的天才,品学兼优,这是徐寅给自己规划的未来,就像陆琛一样,虽然讨厌,但这确实会赢得许多人的喜欢。
如果不是那天晚上生的事,徐寅会一直这么认为,也坚信自己不会成为一个天生坏种。
可惜人的命运总会在一个莫名其妙的节点因为一些事而改变。比如那天晚上他因灼热难耐而跑到窗边吹风,因此恰巧看见陆琛提着一只黑色的垃圾袋丢在小区五号楼斜对面的垃圾站里。
垃圾站是用水泥和红砖砌的一个三米见方的垃圾堆,因为那几天四号楼的三楼正在搞装修,里面堆积了不少建筑垃圾。另外小区每栋楼前都有一个绿色的垃圾桶,平常居民丢垃圾都就近选择,除非要处理较大类型或是气味很大的垃圾才会去五号垃圾堆。
陆琛家在二号楼,距离五号垃圾堆有至少五十米的距离,他三更半夜不睡觉为何要舍近求远去五号垃圾站扔垃圾?
灼热的夏天大概只有晨光微熹的一小段时间是凉爽的,便是讨人厌的苍蝇也会在这个时候停下不停煽动的翅膀,惬意滴停留在堆积了厚厚一层黑色油渍的红砖上。
徐寅慢悠悠的移动脚步,最后目光停留在那堆建筑垃圾最右边的一只黑色塑料袋上。
他小心翼翼爬上凌乱的碎砖堆上,将那只极不起眼的朔料袋用手指勾了出来,然后拎着它跑回房间。
厨房里飘来饭菜的香气,老隋端着饭碗走出来,一边喋喋不休地跟隋夜聊二模成绩,一边招呼他赶紧洗手吃饭。
“你手里拿的什么?”老隋不太高兴地问,他讪讪地笑了下,拎着塑料袋跑进房间。
塑料袋里装着一只砖头,暗红色的液体已经渗进砖头的缝隙,看起来有些渗人。徐寅突然就想起以前被他埋在楼下花园里的那只死鸭子。
“徐寅,吃饭了。”
徐女士的声音从厨房传来,他连忙把砖头踹进床底,抖了抖手,把塑料袋团吧团吧丢进垃圾桶……
“所以你早就知道是我呀!你果然跟我是一类人。”陆琛的声音里透着一丝得意,那表情就像在说,你看,我们果然是一种人。
“或许吧!”徐寅用力顶了下枪,示意陆琛往前走。他不否认自己在情感上无法共情别人,因此才会在隋夜偷偷丢了那块砖之后佯装无事生,也并没有在所有人都认定李春花是杀人狂魔时出来澄清举证,本质上来讲,这件事与他没有任何关系。
也许陆琛说的有一点是对的,他和他是同一类人,也正是因为是同类,所以他才从骨子里讨厌这个人。
与之相反的,陆琛对徐寅的感情却更为复杂,其中既有同病相怜之感,同时又嫉妒徐寅完美的家庭能给予他粉饰太平的土壤,而自己,作为一个毒贩子,哪怕是有立功表现的线人的儿子,他除了在一个畸形的家庭里寄人篱下之外,没有任何人能给予他所谓的养分。
他需要带着完美的面具活着,借以掩盖过去的肮脏。他也曾以为自己可以平静安稳地生活,有一个体面的工作,哪怕养母不喜欢他,但作为英雄的儿子,他觉得人生总是有光亮的,这些光可以抵御人们所谓的基因缺陷。
可惜,这世界上总有那么多不如意,比如那个消失了很多年的母亲突然来辽市找他,一夕之间,他所有的粉饰溃不成军,变成了一个天大的笑话。
“瘾君子的儿子就是瘾君子的儿子,你以为人家养了你,你就是缉毒英雄的孩子了?做梦吧,你们老梁家骨子里就是脏烂的,卑鄙的。”
冰冷夜里的话像一把刀,一下一下往他身上桶,顷刻间就把他桶得千疮百孔,血肉模糊,他想,如果没有这个人该多好?
后来这个人真的没了,但密不通风的网一旦撕开一道口子,那它只会越来越大,越来越沟壑难平。
“其实做个遵循自己本能的人不好么?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好人,这件事你比我更清楚不是么?”陆琛忽而一笑,目光看向不远处大厅墙壁上的电子钟,“还有二十分钟。”
徐寅握着枪的手一僵,陆琛却突然调转脚步往停车场走。
徐寅连忙抓住他的手臂:“你要干什么?”
陆琛回头看他,语气平淡地反复在谈论今天午饭吃什么一样,淡淡地说:“小庄学校里的定时炸弹还有二十分钟就会引爆。二十分钟后,没有我的电话,他就会按下引爆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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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
陆琛身子一个踉跄,整个人撞在一旁冰冷的墙壁上。徐寅面无表情地揪住他的衣领,伸手去掏他的手机。
陆琛抬手摸了一下嘴角的血,得意地看着徐寅说:“没用的,遥控器不在我手里。”
徐寅举起枪口对着陆琛的胸口:“炸弹埋在哪里?你的同伙是谁?”
“哈哈哈!”陆琛忽而一笑,不顾胸前的枪,倾身凑到徐寅耳边嗤笑,“你看,亲人有什么好?除了给你拖后腿,抱怨你,恨你,成为你人生的污点,她们还有什么用?不如‘碰’,把她炸死算了。”
徐寅双眼微红,抬手又是一拳,陆琛的眼镜被打落,镜片拖框飞到远处的垃圾桶旁。
这边的动静已经引起机场地勤的注意,几个保安正从左右朝这边来,与此同时,机场大厅外的便衣警察也正疾步而来。
陆琛弯腰捡起只剩一片镜片的眼镜,一边把它带回脸上,一边故意激怒徐寅:“怎么?生气了?这有什么可生气的?你忘了,当年她把你带到游乐场丢掉的事?承认吧,没有人会喜欢一个雄症,你天生就是坏种,何必委屈自己去迎合他人,做一个完美的人?这特么的操蛋的世界有什么值得我们去为了它粉饰自己?”
徐寅沉默,看向陆琛的目光像是在看一条恶心的蛆虫,好一会儿才说:“那你呢?难道你所做的所有事不是为了掩饰?”
陆琛身子一僵,原本到了嘴边的讥讽又咽了回去。
徐寅不屑地看着他说:“齐晓华是你杀的吧!你知道她有癫痫病史,所以那天晚上刻意把她约到河边见面。齐晓华失足落水的地方很滑,但那条河实在不够深,就算一般人打滑掉下去,只要她伸手抓住岸边的草也能活。可惜齐晓华不行,她的病不禁吓得,惊惶间她犯了病,没能抓住岸边的草。我查过当年齐晓华案的一些细节,她的手机在她遇害前一天通过短信办理过一次彩铃服务。遇害前,你曾给她打过一通电话,但是电话并没有接通。
当初警方在查这个案子的时候不是没有怀疑过你,但是你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光凭一通没有接通的电话根本无法给你定罪,最后只能以意外死亡结案。”
徐寅的话一下子把陆琛拉回到那个雨夜,他站在宿舍阳台前,从那里正好能俯瞰整个城市的夜景。他低头看了眼手机屏幕,在分钟跳过十二的时候,他熟练地拨通了那个号码。
“嘟嘟嘟嘟!”
手机里传来一阵盲音,持续了很久,机械式的女声传了过来:“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
向来浅眠的室友被窗外急促的雨声惊醒,见他站在阳台呆,问他不睡觉在阳台上干什么?
他说他那个抛夫弃子很多年的妈过来找他了,还去了养母的单位闹事,他不想连累养母,思来想去还是决定退学回老家。
他的话得来同学的一顿臭骂,最后拖着他回去睡觉。
“有什么事明天再说,这大半夜的,又下着雨,肯定是信号不好,明天再说,明天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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