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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在触手的“盛情邀请”下,明鸾皱着眉浅尝一口。
不得不说,烤触手确实很香且富有嚼劲,如果出去摆摊肯定能赚得盆满钵满,但他这辈子再也不想见到这幅鬼畜的场景了!
而且也没有缺钱到丧心病狂需要用精心培育的触手去赚取钱财。
他知道触手也是好心,可能是感知到自己最近时段周身低迷的气息才想出用这种方法讨人欢心。
奖励般用食指抚了抚自发缠上自己指尖的触手,它兴奋到差点扭成一朵花,缩成一个小圈绕上明鸾无名指,和他的婚戒贴在一起,紧紧相邻就像一枚粉色的戒指。
目光触及婚戒,心有被刺痛到,他撇过脑袋不去看不去想,都说左手无名指有一根血管与心脏相连。
新人为彼此戴上戒指,就是牵了一条埋在血管内的血脉相连的红线,可惜他红线的另一端不知伸向何处。
人终究不是机器,整日公司和家两点一线对明鸾来说还是太勉强了,公司人虽多却总是吸人精气的地方。
置身人群与大自然时能吸收一点额外的能量,这是明鸾大学兼职後偶然发现的,准时下班吃过晚饭後天光还亮,拿上手杖他决定出去转转。
即便是残废,也应该有出去的权利吧。戴上口罩遮住还有明显被打痕迹的脸,他将帽檐向下压了压,在心里嗤笑自己的胆小。
世界对Alpha和Omega来说是巨大的狩猎场,对于人口基数最庞大的Beta来说,不过是暂且安身立命的拘留地。
有时候他会生出一种很荒谬的错觉,好像自己并不该属于这个地方,这个被欢欲和权利蒙蔽的乌托邦。
痛苦是贯穿生活的主线,有时候窒息到连喘口气都是奢望,唯一会停留在身上的阳光也消失了,长久被阴霾笼罩的後遗症导致他早已辨不清是否还在雨里。
双脚像被镣铐栓住般拖着前行,低头一看裤腿湿哒哒地黏在脚上,已孤身涉水了很久。
拄着手杖走的有些远,受伤的腿传来隐痛,明鸾不得不坐在街边随处可见的长椅上歇口气,手杖被他斜支着靠在扶手上。夏季闷热,後背渗出些许潮汗,褶皱黏在白衬上透出内里的肉色,夜风一吹舒畅许多。
环顾四周发现身处一个小公园,公园明显没有什麽人气,花坛内满地枯黄衰败的草叶,健身器材锈迹剥脱,只有几个老人在不多的器材上锻炼。
趁着暮色渐笼他摘下帽子和口罩,闭上眼静静享受晚风带来的惬意,三五不时的他听到鸽子在身边嘀嘀咕咕的叫。
等睁开眼却见有一群鸽子围在旁边跳着脚,大部分是白的,还有一些灰色的丶尾巴拖着黑羽的,也许是嗅到明鸾身上独特的气息纷纷聚拢过来。
明鸾有些好笑的看着这些鸽子,想起G大也有这麽一群鸽子,总在夜幕前环绕一圈几幢最高的建筑楼,谁也不知它们晚上在何处停歇。
鸽子嘀嘀咕咕的声音越来越大,胆子稍大的就在长椅上蹦哒,其中有一两只“咕咕”地叫着,歪过小脑袋偏头看向明鸾,见他没有恶意就踩着“小碎步”往明鸾怀里靠。
“我身上没带吃的,没有什麽能给你们的。”明鸾歉疚一笑,眼角折出温柔的细纹,擡手轻轻地抚摸鸽子。
似乎岁月曾经给予他的磨砺都被时间的磨石碾成了碎末,细碎的痛苦藏在眼角眉梢敛为的温润里。
或许鸟类之间有吸引力,这个当初被郑佩屿调笑着称为“小鸟”的成年人,身上也有吸引鸟雀的魔力。
鸽子温热的身体贴着明鸾,暖暖的就像小暖炉。
身边有几个年轻人走过,他没有在意,低头浅笑着安抚怀里因吃不到面包咕咕的鸽子。
传来“擦擦”轻微的一声,明鸾敏锐擡头,不远处的树後藏着两个穿着清亮时尚的姑娘,其中一个手中还举着拍立得相机,见明鸾看过来立马羞红了脸,比天边晕红的落日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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