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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夏瑾消失在楼梯口,直到高管家蹑蹑地走进包间,任平生才回过神来,顿时怒了:
“翻天了!一个丫鬟竟然跟家主这么说话,这还是个下人么?任家把她培养大,给她吃最好的,穿最好的,还给她足够的权利,她被人染指了我都还没嫌弃她,可她转身就反叛任家,简直就是个白眼狼,贱人!”
“高管家,你说她是不是个贱人?”
任平生气急败坏,指着门外,红着眼瞪向进来的高管家。
高管家默不作声,只是微微低下头。
“好好好!一口一个‘公子’,只是去了没几天就胳膊肘拐向了外面,我倒要看看,林萧那棵树苗能不能为你撑起一片天、为你遮风挡雨!”
任平生没有真想高管家回话,又狠狠撂下一句后,一甩衣袖,愤然地走出了房间,大步离去。
高管家和门口守卫的林鹏见状,急忙跟上。
外面。
夏瑾从茶楼出来后,像是了却了什么心事,整个人瞬间变得轻松,然后提着菜篮快步朝家中走去。
......
那边。
林萧没有如期回家,此时他还逗留在城东呢。
因为他在城东路过一个路口的时候,在旁边的街上发现了一个感兴趣的东西。
那条街是专门卖花草以及遛鸟、斗狗和斗鸡的地方。
整条街都是鸡鸣狗吠、鸟声不断,许多人在卖着各种宠物,还有一群群人在各个围栏前热闹非凡地看着斗狗和斗鸡。
当然,林萧对这感兴趣并不是那些斗狗和斗鸡,而是路口不远处一个狗贩卖的一条幼犬。
那条幼犬全身白毛,脑袋粗大、呈倒梯形,耳小竖起,并且它的耳朵、眼圈、鼻子、嘴巴和舌头都成可爱的粉红色,不过形象却看着很凶的样子。
在这里看到这么一条幼犬,林萧顿时来了兴趣,朝那个狗贩走了过去。
“你这条狗怎么卖?”
狗贩是个贼眉鼠眼的小个子青年,就牵着这么一条幼犬在卖,此时正蹲在地上,眼睛兴致勃勃地望着斜对面一个围栏的斗狗,听到声音,收回了目光。
可一看到前面一身捕快装束的林萧,贼眉青年顿时脸色骤变,好悬没有立马起身跑路。
“林...林捕头啊!您认错人了,那竹竿不是我掷的!”
知道在林萧面前跑不了,贼眉青年哭丧着脸,刚想跑路的他半蹲着,蹲也不是,直起身也不是。
林萧闻言,却是疑惑:
“什么意思?什么竹竿?”
贼眉青年一怔,见林萧真是疑惑,他眼珠子转了转,然后立马摆手:
“不不不!小的搞错了,林捕头别多想!您是要买这幼犬么?来,给您瞅瞅!”
麻溜的,贼眉青年急忙抱起地上的幼犬,凑到了林萧跟前。
见此,林萧虽然心中疑惑,但还是抛到了脑后,看向了幼犬。
而见林萧的目光移到了狗的身上,贼眉青年立马傲然介绍:
“林捕头,不是我吹啊!这可是稀罕物,是从大夏最南边的崇山峻岭来的,您别看它是白毛,又粉不拉几的,其实它厉害着呢,不仅能看家护院,打猎也是一把好手,而且凶起来特恐怖,是绝佳的斗狗,整个平江县都没有这样的狗,唯此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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