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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但故事的最后你好像还是说了拜拜。”谈心唱完这一句,突然抬眸,本来并没有聚焦的眼睛不知怎地就落在了不远处的沈由衷身上。
台上灯光强烈,台下昏暗,对他来说其实应该看不太清的,只怪那人太过耀眼,个子又高,穿着一件黑色的风衣,站在那里好像什么古希腊雕像似的,实在令人难以忽视。
谈心没有料到他会突然出现,心跳停了一拍,又继续飞速跳动起来。
但他没打算搭理对方,低着头专心弹歌曲的间奏。
酒吧一角,池逸舟突然挑眉,好奇地问洛星河:“谈心怎么了?莫名其妙地突然开始炫技,这首歌间奏哪有这么长?”
“我哪知道……等等!掩护我!”洛星河突然发现了什么,拿起手机,趴在池逸舟肩膀上,用摄像头对着舞台正对面矗立的那个男人,将焦距调到最近,尽管人脸已经快变马赛克了,但那独特的气质他还是记得的,突然就找到了答案,忍俊不禁道,“什么炫技,分明是发骚。”
长长的间奏过后,谈心垂着眼睛把后半首歌唱完,期间一直感觉到有一道目光盯着自己,比舞台光还要灼热。
修长手指按下最后一个音符,全场爆发出掌声,他站起来鞠躬道谢,眼神这才落在沈由衷身上,带着一点倨傲又玩味的笑意。
沈由衷一直没挪窝,就杵在原地看着他,此刻奉上欣赏的笑容来回应。
他正想着要不要走上前去迎接对方,就见有个红毛小青年挤到自己前边,对着台上的谈心兴奋地大声道:“心哥,我有好事要跟你说!”
看见他,谈心顿时有点糟心,挂起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丁宣,过来了?”
有接下来要演出的人登上舞台调整设备,跟他打了声招呼,他也冲人点点头,从台上下去。
“你是不是没发现我们消失了几天?”丁宣穿着件全是铆钉的皮夹克,配上一头红毛,很有点朋克风,此刻表情十分神秘,又掩饰不住满脸的喜悦,“我们乐队要去录音综!”
谈心敷衍地说:“是吗?这是件好事,不如你上台跟大家宣布,我有个朋友过来了,得去招待一下。”
说罢他从丁宣身边挤过,径直走到沈由衷跟前:“跟我来。”
沈由衷好奇地看了丁宣一眼,跟着谈心往酒吧一侧走,微微低头贴近他的耳朵:“那小孩是你的追求者?”
“何以见得?”
“他现在还在看我,眼神像是要杀人。”
谈心头也没回:“别理他,也别惹毛他,他就是个孩子脾气,人不坏,但是我前老板家的三公子,我不想得罪他。”
说起丁宣,他确实有点头疼,这人今年21岁,在他们小糊团还没解散的时候就是自己的迷弟,在国外念完书回来,开始接触自家公司——也就是声美娱乐的业务,同时对他表了白,并且展开了强烈攻势。
谈心没有公开出柜过,对这番表白实在是莫名其妙,别说他根本没有谈恋爱的意思,就算是要谈,也不会选前老板家的公子,到底自己还在圈里,不想把人际关系弄得太复杂。
无奈丁宣是温室里长大的花朵,心智跟不上年纪,一派天真又极富精力,无论谈心怎么拒绝,他都百折不挠,奋起直追,甚至还有些恶狗护食的意思,但凡谈心身边出现个适龄男人,都会遭到他的目光灼烧。
但也只能灼烧了,毕竟法治社会。
沈由衷见多识广,不会被年轻小孩的死亡射线威胁到,反而轻轻笑了起来:“合理,你应该不缺人追。”
“彼此彼此吧,沈总。”谈心换了个话题,“介意拼桌吗?满座了,正好我有朋友在。”
“不介意。”
洛星河见过沈由衷,见谈心带他往这边走,立刻会意,抬手向他们招呼:“这边!”
这是角落里的半圆形卡座,坐四个人绰绰有余,两组人分坐两侧,彼此饶有兴趣地互相打量。
沈由衷主动跟对面两人打招呼:“一次见两位影帝,是我的荣幸。”
“这是我……朋友。”这两个字谈心说得很勉强,“金融业精英,沈由衷。”
池逸舟酷哥话不多:“幸会。”
洛星河则掩饰不住自己脸上的姨母笑:“好久不见了沈先生,你变化有点大,刚才差点没认出来。”
“希望是往好的方向变的。”沈由衷莞尔。
阴暗的光线下,八目相对,大家都不怎么熟,一时间没人再开口,台上也没有音乐,一时间气氛显得有点诡异。
谈心正后悔不该这么做,应该把人领到后边休息室去,或者直接带人离开就好,就见对方突然靠过来,在自己耳边道:“我有些紧张,可以握着你的手吗?”
呵,奥斯卡不颁影帝给你我不服!
“可以。”谈心也偏过头去,贴着他的耳朵,轻轻吹了口气,“这样的话算我赢,协议结束,你消失。”
温热的气息打在耳廓上,让人心里发痒,沈由衷本就是调侃,此刻只是弯起了眼睛,露出得趣的笑意。
但这一幕被舞台上的丁宣看见,简直肺都要炸了,恨不得立刻跑过去把那个男的头拧掉。
“宣少,你愣着干嘛?还不快宣布这个喜讯?”说话的是庄晴,他们乐队的贝斯手兼女主唱。
丁宣深深吸了口气,按捺下全部情绪,走到舞台前端,对着立麦轻轻拍打两下:“女士们,先生们,我有个好消息要跟大家宣布,我们谜底乐队,通过了层层选拔,成为了《先声夺人·乐队篇》的十六支参赛队伍之一,很快就要去录节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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