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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所有的男人都跟林羡一样,完全就是流……氓。
不过尽管是这样,帝暮还是眼尖的在那么多的回复里面,看到了自己的粉丝的回复。
啊?你问为什么他确定那是他的粉丝?
当然是因为他的昵称了。
我要做野王,暮神是我偶像……这难道还不够明显吗?
帝暮抿了抿唇,缓解了一下心里的那些不快,才手指麻利的敲打着手机屏幕,给那个‘粉丝’回复。
他问粉丝:你爱你的女朋友吗?
帝暮回得快,对方还没有下线,没一会儿就又给了回应:当然爱了,她是我这一生的梦想。我十四岁就喜欢她了,追了整整五年多,直到我二十岁那一年,她才答应做我的女朋友。
帝暮来了兴致。
至于为什么,他自己都不知道。
也许是因为这个‘粉丝’的名字,也许是因为他好奇‘粉丝’和‘粉丝女朋友’的故事。
反正,他就是那么鬼使神差的追问:那你们第一次去住酒店,是你追到她多久的时候啊?
这一次,那个‘粉丝’没有立刻给帝暮回应,他磨蹭了足足三分钟,才又是一段文字落入帝暮的眼睛里。
他说:楼主,实不相瞒,那是我女朋友答应跟我在一起的第一天。
帝暮:“……”
见过速度快的,没见过速度那么快的。
他一时有些激动了起来,心脏在胸膛里狂跳。
帝暮低眸看了一眼胸膛,旋即蹙了蹙眉,抬起手来捂住心脏的位置好一阵,才吞了几口唾沫,继续打字:第一天……你那么大胆的跟她动手动脚,她没打你?
粉丝:打我做什么啊?我也是后来才知道,她早就觊觎我的英俊潇洒了,只不过她怕在一起太早,会分手,所以就一直忍着不给我回应。眼看着大家都二十岁了,她觉得是时候了,就憋不住了。
所以才会一在一起,就明里暗里的暗示我带着她去酒店,再后来,就发生了……嘿嘿,楼主你懂得吧,反正女人比男人还色,真的不是一句空话。
帝暮: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我认为这样还是太唐突了。
粉丝:你太古板了,你情我愿的,有什么唐突?
帝暮:爱她不是应该尊重她,照顾她的感受吗?
粉丝:她想要,我也想要,我尊重她就给她,这才是爱她。
帝暮:歪理,哪里有女孩子主动说想要的?
粉丝:女人往往都是嘴上说着不要,心里还是想要。口是心非四个字,就是应女人而生。
帝暮:……
……
他们两个人之间,进行了一次很深度的交流。
足足二十几分钟,都没停下来过。
不过最终帝暮也在跟‘粉丝’的交流中,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
有些事情的确不该杞人忧天,过分思虑,他应该多站在小老板的角度上去考虑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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