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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叫人心烦意乱的孩子。
你瞧瞧你,你多美。
这时候管家弗里曼再度走进房间,走到他身边,端着一个小托盘,上面放着用来醒酒的木瓜甜汤,还有几颗去了皮的圆滚滚的新鲜马蹄,还没有说什么,他就主动在椅子上坐下来,看着老管家。
弗里曼将托盘放在茶几上,体贴地将汤匙递到他的手边。
他一脸发困地吃了。
巴兰突然起身走出了下午茶室,路易跟了出去。
房门被关上。
巴兰道:“关于米诺-范……”
他停下了话头,眉心微褶。
路易便问道:“你想要他做什么,巴兰?”
“我不知道,我不太确定。”巴兰抬起一只手抵在下巴上,食指贴住唇。
“你想让他当你的‘情人’?”
“情人”只是个有情调的称呼,它暗地里的别名也叫“供血者”“奴仆”“人羊”。
“情人”在血族中十分流行,它并非人类社会中所指的那种关系。自从《血族法》规定血族不能吸食人类血液之后,想要享用“美味”的血族便另辟蹊径,用“包养”取代“饲养”,用“情人”取代“人羊”“血奴”,但事实上,其实只是形式或者称呼有所改变,本质上还是贵族支付一定的物质,让人类定期为他们提供血液。
血族的生理和人类并不完全相同,血族肉体的性欲需要血液才能激发。比如,血族男性没有“晨勃”,即使他们内心很渴望一场性事,他们的身体也无法完全勃起。唤醒肉体的欲望的唯一办法就是“换血”。血族并非只是会吸取人类的血,他们也会吸取同类的血,只是两者的意义完全不同。在血族中,互相吸血是十分亲密的一件事,甚至比接吻更具有色情性质。如果丈夫撞见妻子正在咬另一个男性的脖子,或者正被咬,那么他就知道他的头上已经绿成一片了。
根据最新的《血族法》,在任何情况下,血族都不得吸食人类的血液,哪怕他得到了人类的允许。
但法律对于吸食的定义是“将牙齿插入人类肌肤从中食用血液的行为”。
于是有些贵族玩弄文字游戏,将人类称作“情人”,那么他们从人类身上吸食血液的行为就不再是“食用”而是“调情”了。
“我并非想吸他的血,路易……”
巴兰困惑地道,“我不是说我不喜欢他的血……”
但是不为了血那是为了什么?
他喜欢他的血,但是却并不想吸他的血;他不想吸他的血,却又想得到他。
那么他想从他身上获取什么?
巴兰知道路易不会懂的,毕竟连他自己也搞不懂。路易不可能领会到他未知的意思。
路易了然道:“所以你想让他当你的恋人。”
巴兰肯定道:“不是。”
他们似乎都误以为自己喜欢米诺,但巴兰知道并不是那样的。
米诺喜欢阿托莎,他才不会干这种自讨苦吃的事。
“我想要他……”
“你想要他亲近你。”
路易换了种表达方法。
“就是这样。”
[1]“我将在那里得些平静,因为平静时徐徐地滴下来的,
从清晨之幕里滴下来,到那有蟋蟀歌唱的地方;”by叶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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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有些读者想给我提意见的时候会投颗雷先自保一下,没用的,我这个人就是很容易炸毛的(笑)不过都是一时的情绪,炸完了还是会考虑的。写作感受和阅读感受是不一样的,我自己没办法准确地知道自己写的小说读下来是种什么感觉,因为要考虑技巧性的问题,会干扰到对纯粹阅读感受的评价。我写的时候,安排剧情的时候考虑的是一章内情节、细节、梗的浓度,场景设计的精度……有读者跟我说了之后,才发现我忽略了小说时间这个要素……
emmmm……这个辅助情节快写完了,删调剧情也来不及了_(:з」∠)_只好先凉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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