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心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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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节(第1页)

如同所有的女孩一样,她以为这世上所有的一切都事出有因,直到好多年过去后,才发现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做错事的是他们,而不是她。

她也不觉得自己是什么受害者,也不是什么复仇者,也不是什么正义人士。她只是一如既往那个地在做她想做的事情而已。

她凑近她的耳朵说:“这世界上从来不缺年轻漂亮的女人,只要他出来,就有好多小姑娘上赶着送上门,你恨是恨不完的——你不是离了他不能活吗?他也一样,你想想看,他对你最好的时候是什么时候?”

她看着那双浑浊的眼睛,总是在不经意的时候亮起来,仿佛想起了什么快乐的往事,带着少女般的清甜。

钱闪闪面无表情地问:“那些文件在哪?家里?还是银行?”

她母亲则茫然地眨着眼睛,似乎根本没想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喃喃道:“当初是他先说喜欢我的呀,他在我们家门外跪了好久,又是磕头的又是下大雨的,跟我爸说肯定会对我好一辈子的……我本来没那么喜欢他的,但后来他非要亲我……我爸说,你是他的人了,不如就嫁给他好了……”

她语无伦次并絮絮叨叨地讲着,钱闪闪则及时抓住了重点,问:“是在外公家里吗?”

“不是呀,你外公都死了好多年了,当时你不在……他对你外公可好了,花了几百万买了个风水宝地,下葬那一天还一直盯着呢……”

钱闪闪顿时就松开了她,轻声说:“我走了。”

她立即问:“你去哪儿?”

“一个没有你们的地方。”钱闪闪笑着说:“跟我爸问好,就说我爱他。”

——爱是彼此毁灭。

——孝顺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钱闪闪从房间里走出来,看到戴尚意味深长的眼神,显然,是听到了方才那些对话。

钱闪闪则无所谓地耸了耸肩,拿起沙发上的香奈儿,婀娜多姿地往前走着,回头说:“果然爱才是这世界上最伟大的事。”

戴尚轻笑着问:“我们现在去哪里?”

“去我外公的坟头蹦迪。”她说。

第90章去码头整点薯条吃

再一次跟钱闪闪视频的时候,顾西穗忽然觉得,她应该再也不会见到钱闪闪了。

她坐在酒店房间里,讲她的坟场惊魂夜,大概是,他们俩租了辆车子,一路开到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明显是那种用来骗傻子的荒山,风一吹,到处都是声音,什么鸟叫虫叫鱼叫的……

“鱼是不会叫的。”刘灵面无表情地说。

“细节不重要啦……”钱闪闪穿着吊带背心、短裤,盘腿坐在桌前,左手一支烟,右手一杯酒,一副饱受摧残的中年大汉的模样。

顾西穗还听得津津有味,问:“然后呢?”

钱闪闪吐了口烟圈,自己都鄙夷地说:“然后我们俩就迷路了,当时天还黑了下来,没办法啊,只好报警,等了半天警察才来,问我们跑到山上去干嘛,我就照直说了,警察听完还以为我们俩疯了,想以破坏防疫的罪名拘我们几天,结果刚好有个小年轻认出了我,说搞不好是真的……但那种村镇小警察,根本没见过什么大场面,你们晓得吧?一时半会儿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我就开始打电话,先给律师打,给律师打完打公检法,打完公检法打给市长热线,打完市长热线再打去找国务院……打到最后警察都慌了,让我先别打了。”

刘灵和顾西穗都笑得不成样子,钱闪闪挠着额头道:“那真是我有生以来最泼妇的一天,跟《秋菊打官司》里的那个巩俐似的,说你们必须得给我一个说法。”

“然后呢?”

“然后那几个警察半信半疑地给市里打了个电话,之后就上山挖坟去了——真的是那种特别朴实的警察,不久后浑身是泥地扛着铁锹下来,我问怎么样,他们比我还懵逼,说,真的有好多东西,他们处理不了,就亲自我们俩送回来了,整个一个黑色幽默。”

后面的事她就不再讲了,只是深深吸了口烟,转移话题,道:“我发现如今北方比南方热多了,你们说,地轴是不是真的变了?”

“不知道,我已经两个月没见过太阳了。”刘灵也一脸丧气地跟着她的话题走,说:“我现在只想带着甜甜去个有太阳的地方。”

“去三亚呗!”钱闪闪呷了一口威士忌,瞄向顾西穗所在的方向,问:“你什么时候搬去三亚?”

“下个月。”

“住处呢?”

“公司安排了酒店式公寓。”

“海景房吗?”

“楼景——只能看到对面的楼。”

顾西穗撇了撇嘴。边笑着,边翻阅着厚厚的招标书,想都想不明白,她一个卖衣服的,为什么要研究这些。

刘灵将电脑转向顾西穗,顾西穗抬头看了钱闪闪一眼,怔了怔,问:“你什么时候回来?”

“暂时不回去了。”钱闪闪伸了个懒腰,道:“我想先玩几个月再说。”

“去哪里?”

“还没定呢,新疆?西藏?云南?”她说:“突然发现我没去过的地方好多啊……”

是她说话的语气太温柔,让刘灵都怔了一下,皱眉凑到电脑前,问:“戴尚呢?”

“我让他先回去了。”钱闪闪说:“再掺和下去就没意思了,他一个陌生人……”

她轻扬了一下嘴角,刘灵则看了顾西穗一眼,顾西穗立即低头发消息给戴尚,钱闪闪却笑了起来,说:“他肯定听我的,不听你的——别忘了,我跟他才是一类人,我们反人类的世界你是不会懂的。”

刘灵只是问:“那你呢?”

“看什么时候能走了,就出去逛逛,自由地活一次。”

“什么叫自由地活一次?”

“就是谁也不是地到处走一走,逛一逛。”钱闪闪非常孩子气地笑了一下,说:“其实我小时候一直想当个流浪汉来着,觉得一个人走江湖特别酷……可惜我这个人又懒又废,总觉得一离开钱,或者离开大城市就活不下去了,然后又一想,我今年都三十二了,如果再不去试一次的话,这辈子应该就没机会再试了吧?”

顾西穗和刘灵都是呆呆地听她说着,都知道她这么说,就很有可能真的会这么做——她曾经消失过一次,为什么不能消失第二次呢?

可奇妙的是,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她仿佛已经变成了那个谁也不是的人,整个人都蓬松了起来,有种说不出的轻盈和丰沛。她叼着烟,拿下鲨鱼夹,晃了晃卷曲的头发,又重新扎起来,问:“你们说,我要是剪个光头会好看吗?”

好像头发才是女人最重要的表达,每逢想做什么决定的时候,都是从头发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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