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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北(翻白眼):傻猫,出去后别说你是我养的。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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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隐的手伸在半空,他想要像以前一样摸一摸顾小北的脑袋。手到半空又止住。
他清楚地看见顾小北的余光落在他的手掌上,他的手故意在半空中停顿了一会儿。
顾小北没有贴上来。
他们都变了,小北变得成熟了,冷漠了,不再稀罕自己手掌落在他脑袋上的安抚。
“我到美国一个多月,最近我总想着,美国的秋天挺漂亮,要是我能够和我的小北一起去逛逛,该多好。”林隐的手落在顾小北的头上,很轻地摸了一下。
头发的触感依旧是熟悉的,看着卷卷的头发,摸上去很软。顾小北把额头的一绺头发染成了灰白色,看着挺扎眼。林隐的食指总是忍不住去触碰。
顾小北心生酸涩,他并非是第一次想,要是他不听林城的话,要是他不怕傅二少,要是他坚强一点——
“我过来这边,埃蒙问我,为什么没有把我的小开心果带过来。”林隐注视着顾小北脸上每一个表情的变化,“我说,他早来了美国,我过来就是想要找找他。我好像把他弄丢了。”
顾小北鼻子一酸。
他把架子上的皮鞋拿下来,顺便拿了几双他觉得合适林隐的鞋子。
鞋子都是最好的那一款,他蹲在林隐面前,将林隐的脚放在自己的膝盖上,亲手给林隐穿上鞋。
“先生,这双怎么样?还合脚吗?”
“合脚,包起来吧,我改天还过来买。我做小北的回头客,需要充卡成吗?”林隐玩笑着说。
埃蒙这时候打电话过来,问林隐几时回去,是否需要他开车过去接。
“埃蒙,今天家里多备一副碗筷,让女佣做几道小北爱吃的菜。甜品加一份冰激凌,荔枝口味的。”林隐嘱咐道。
他看了顾小北一眼,顾小北正低头把鞋盒装进纸袋子里。顾小北穿着白色衬衫和黑色西裤,胸前戴着黑色的围裙,衬衫的袖子挽了起来,露出精瘦的小手臂。
记忆中,顾小北很少有这样的穿着。带着点随性和不羁,不像工作时,穿的西装那么正式,也不像读书时,穿的五颜六色花花绿绿的衣服那么艳丽。
顾小北小时候,特别喜欢穿颜色鲜艳的衣服。当然这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是林小星爱穿颜色鲜艳的衣服,顾小北就爱学林小星。
林隐花了许多功夫,也没能让顾小北改正这个不好的习惯。反而是他自己的衣柜里,多了几件顾小北送给他的红色短袖。
“今天回家吃饭。”林隐拎过纸袋子,伸手在顾小北左手的无名指上小幅度地敲了一下,“小北你听到了吗?”
顾小北缩回手,点点头,就当是应下了。
到了晚上吃饭的时候,顾小北早早地就过来了。他拎了一瓶红酒,是上好的chateauaone。
埃蒙笑着从他手里接过酒,拿到厨房去用醒酒器醒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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