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心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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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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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狗走了之后,日子渐渐平静下来。玄青这个时候也恢复了平常的样子,说什么马上就是武技大会了,他要回到族里张罗事情,恭敬地跟无名道别后,又给欧文抛了个飞吻,嘴里说着“我还会回来的”,也走了。

真是,就这么走了……他还说要好好好好戏弄他一下呢。

日子就这么慢慢过下去,其实这样的日子过的非常惬意,反正那个武技大会他决定露脸,便将部落里所有人集合日日练武,吓得戒色天天念阿弥驼佛。

而沈先生和云大小姐跟机器人一般拼命造房子,现在每个人都拥有了自己的房间,而欧文的那一套是最喜欢的,房子虽然不是怎么很大,加起来也就十四五平方米,但是住的非常舒心;兰斯洛特每天上课,他倒是真学到了不少在野外生存的知识,奥巴马的老婆带着女儿也“投奔”了过来,没想到奥巴马的老婆竟是一个跟春哥有一拼的女壮汉,黑夜中一笑,只能看见牙,并且名字起的非常劲爆,就叫“第一夫人”,一时间部落里又更加热闹了起来,一家四口天天吵架,晚上都能听见听见孩子的哭声。

从大船上带来的东西十分实用,在戒色与欧文不朽的教导下,所有人基本上知道了搬回来的东西叫什么,并且戒色在后山谷种上了茶树,茄子,还种了点西瓜,小日子也过的不错。

兰陵王巴顿他们少年心性,没过几天就有些腻了,说想再去大船上搬点东西,便带着一群好兄弟去了,部落里空空如野,就连大米小米外加小诺都已见识场面为由,三只大胖猫蹲在了戒色的头上,也一并去了,部落里只剩下了兰斯洛特。

突然之间的寂静还有些不适应,到了半夜,他有点睡不着了。

想了半天他还是决定去叼着一根狗尾巴草看星星,这是欧文最喜欢干的一件事情。

这里的星星要比地球上的更大更亮,还有银河,真的是非常漂亮,突然想起了神马天地之大、神马叫男人的胸怀,神马叫怀天下……咳咳咳……跑偏了,其实,让他真正想到的是:他的感情。

一塌糊涂。

欧文咧了一下嘴,重新拔了一根狗尾巴草,含在嘴中,一旁小猞猁又跟狗皮膏药似的凑了上来,悄声问:“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你。”

“……我怎么了?”

“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

“我的意思是你到底喜欢我的哪一点?”

“……”

“再不说话给老子滚的远远的!”

良久后,兰斯洛特才低声说:“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喜欢你。”说着,他快速问了一句:“你难道不喜欢我么?”

欧文侧过脸,吐出口中的狗尾巴草,第一次正脸看他,笑嘻嘻地说:“其实我是一个无赖哦,千万不要被我迷惑了。”

自己身边的这几个人,伦巴身上的责任比爱情重的多,兰斯洛特这孩子还小,占有欲极其强烈,桑巴这小伙子傻乎乎的一根筋,而玄青则没皮没脸,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他们其实都是人,只不过多了两只耳朵和一条尾巴,被人喜欢着,被人呵护着这种感觉,也挺好的么。

他一个人生活了很久了,总而言之,他缺爱了,却不会爱。

他是真的爱过一个人,大概是上初中的时候。

他还记得自己小时候没有父亲管教,所以学习成绩不好,那会儿漫画满天飞,他在一名超级同人女同学的帮助下,以一本《绝爱》走上了gay的不归路,他头一个喜欢的男孩,就是自己班里的团支书。那个团支书白白净净的,学习成绩特别好,运动万能,人又很阳光,欧文从刚一开始的崇拜到了渐渐的爱慕,竟然不能自拔。

现在想想,十四岁的自己其实并不喜欢那个男孩吧,只不过是觉得那会儿非常羡慕这个团支书,希望自己也变成像他那样的人,只是当他满怀欣喜又半开玩笑说自己喜欢他时,招来了小男孩轻蔑的一口吐沫。

欧文长大后有时会回忆起这个让他觉得非常难受的画面,却觉得当时这口吐沫幸亏没吐他脸上而是衣服上,已经很不容易了。

从那以后,他觉得自己不会再喜欢上任何人了。

但是等到十年后某一次意外的看见那个团支书时,却觉得非常好笑,小团支书正跟一个男的玩肉|体游戏,开房的时候被他撞见了,他当时出差选择的丙谷胺房间正好是小团支书的对面,这一个打眼,两个人都愣住了。

十年后的团支书长高了不少,带着一副金丝边眼镜,衣冠禽兽的样子,怀中抱着一个化妆的跟日本非主流的男孩子,男孩子喝得烂醉,满口都是“吹箫200,全套500”的话,小团支书看见欧文一身西装革履的样子也愣在了那里,最后他微微笑了笑,带着不知是什么感情的笑容从容地关上了门。

其实现在想起来真的没什么,有时候欧文会设想自己当时怎么就跟一sb似的,这种时候应该一口吐沫吐上去,哇哇大叫:“你t也有今天?你t就是一傻x!”,可是他为什么什么都没做呢。

这是他糟糕的初恋,却让他念念不忘生气坠毁外加愤恨了多年。

想到这里,欧文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低声说了一句:“谢谢你们,谢谢你们包容了我。”

兰斯洛特有些不明白,但他凑了过来,颇为亲密地用头蹭了蹭欧文的脖颈,圈住欧文的腰,小尾巴也卷上了他的尾巴,冷声埋怨道:“你说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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