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皆因那个记录着媵人名字的简册。在这个简册上,不只记载着百里奚之大名,且位居第一:“百里奚,年六十九,楚国宛人也……”
秦穆公看着看着眉头皱了起来:“六十九了还来做媵?这个老不死的晋献公,连闺女都嫁给了寡人,还在乎一个媵人?那么多年轻人不选,选了一个六十九岁的糟老头儿!”
他强忍住气,继续往下看:“虞国之中大夫也。”
“中大夫?”他的眉头拧成了一个八字,“晋献公把他从虞国掳来的一个中大夫送给我做媵人,这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在向我示威呢?看看,我只用了一个小小的计谋,便把虞虢二国给灭了,把虞国之中大夫送给你做媵人。虞、虢二国,乃周天子同姓之国,连周天子的同姓之国我都敢灭,在列国中,还有哪一个国家我不敢灭呢?尔要小心点。”
秦穆公拍案而起。
他又慢慢地坐了下去。
也许是老不死的无意为之,根本没有示威的意思。
就是有,大婚之日,也不能和人家闹翻。不只不能闹翻,还要善待晋人,包括这些媵人。
于是,便想到了检阅媵人,顺便再赏赐他们一人一份价值不菲的礼品。
谁知,一开场,一号主角百里奚竟然缺席。
他有些火了。
可这火向谁发呢?向优施吧,人已经走了。向公子絷吧,他不只是自己的铁杆兄弟,还身居左庶长的高位。左庶长者,类似列国的相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不能当众驳他的面子!
他长叹了一声说道:“除了百里奚,还有跑的吗?”
公子絷忙道:“没有了。”
即使没有跑的,秦穆公也无心把名点下去了。
他将媵人简册摔给随侍的寺人,转身就走。
寺人紧跑几步,追上秦穆公,小心翼翼地问道:“那帛呢,还发不发?”
秦穆公一边走一边回道:“你们看着办吧。”
寺人不敢独断,迎面将公子絷拦住。
公子絷急着追赶秦穆公,满面不悦道:“主公让汝看着办,汝就看着办吧,问我作甚?”
望着匆匆而去的公子絷,寺人双手一摊,双肩微耸,发出一声无奈的苦笑。
公孙枝走了过来:“汝不必为此事犯难,主公一向出手大方,特爱赏赐,还在乎这三百匹帛吗?发吧!”
还没等寺人将帛发完,一内侍跑步而来,气喘吁吁道:“主公有旨,传公孙大夫御书房见驾。”
公孙枝道了声“遵命”,一路小跑,跑进御书房,见了秦穆公,正要以大礼参拜,被秦穆公拦住了:“此处并非金殿,不必行那大礼。坐,请坐。”
公孙枝也不再多说,便在公子絷的右边坐了下来。
“公孙爱聊,寡人问你一个问题,你怎么想便怎么回答,你能不能办到?”
公孙枝道:“臣能办到。”
“偌大一个晋国,人口有六百多万,为什么要将一个亡国之人,且是一个曾经做过大夫的亡国之人来做伯姬娘娘的媵人?”
公孙枝抓了抓头皮回道:“老实说,这个问题,臣还真没有想过呢。”
秦穆公道:“汝应该想想,汝作为大秦国第一号谋臣,这么大的事汝若不想,让谁去想呢?”
公孙枝红着脸,没有凑腔。
约有半刻钟,秦穆公又道:“以寡人猜度,晋献公那个老东西是在向我大秦示威呢!汝说是不是?”
公孙枝轻轻颔首道:“有这么一点意思。”
秦穆公道:“依寡人之意,立马诏告全国,缉拿百里奚。拿到之后,便以逃匿之罪,将他斩首。而后,遣人骑快马将他的首级送到晋国,来一个反示威。可左庶长竭力反对……”
公孙枝道:“左庶长怎么说?”
秦穆公道:“按照左庶长之意,百里奚不能杀。不杀的理由有二。其一,晋献公用百里奚做媵,也许是无意之为,我若是将百里奚的首级送到晋国,岂不屈了晋献公一片嫁女的好意。其二,晋献公既是存心拿百里奚向我示威,也不能杀。不唯不能杀,还要重用百里奚。何也?听说那百里奚很有骨气,他恨晋人灭了他的国家,终身不肯仕晋。百里奚若是做了大秦之臣,那比掴晋献公老贼的耳光还要厉害。看看,你晋国再厉害也只能是灭人之国,却不能使其民臣服。我秦穆公不才,连亡国者的大夫也心甘情愿地臣服于我,孰厉害孰不厉害,不辩自明!”
公孙枝频频颔首道:“左庶长之言是也。”
秦穆公道:“既然公孙爱卿也觉着左庶长言之有理,寡人也就不再坚持寡人之见。但在给百里奚授官之前,寡人很想知道百里奚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谚曰:‘欲知山中事,须问打柴人。’公孙爱卿本为晋人。而晋,又与虞国毗邻,不至于对百里奚一无所知吧?”
“臣知道百里奚。”
“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他是一个才人、贤人、智者、大忠之臣!”
秦穆公来了兴致:“公孙爱卿,汝对百里奚如此高看,不妨说一说他才在何处?贤在何处?智在何处?忠又在何处?”
公孙枝端起几案上的茶杯一饮而尽,方才说道:“百里奚出身于书香世家,早年熟读三坟五典,后又潜心于《太公兵法》,一肚子文采,一肚子韬略。”
秦穆公面无表情。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时值三月,春暖花开,清风吹过树梢与小草,温煦地唤醒这片大地,一场细雨迷蒙后,点点杏花俏立枝头,桃桃粉色的温柔,包裹住每一个渴慕美好的人,我坐在窗前看着书,半开的窗户透过微微徐风抚摸着我的脸庞,温暖的阳光照印在书本上。当我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妈妈轻轻的推门进来,温柔的说道天气这么好出去走走,也别天天窝在家里...
八零+炮灰女配重生,嫁给了男主的养父十几年前沈庭下乡,在乡下认识一个小女娃,喜欢的不得了。非拉着人家父母,戏说自己以后结婚生儿子了,就跟他们家定娃娃亲。让他们家小女娃给自己当儿媳妇儿!可没想到十几年后,他的养子因为不乐意这桩娃娃亲,竟然设计让他自己跟那长大成人的小女娃,林微染,领了证。在那小女娃拿着结婚证找到家里后,沈庭看着这已经长大成人的姑娘准儿媳成了小媳妇儿,还能怎么办?他一个老男人,宠呗。可他却觉得,这小女娃似乎有心事,有秘密,还不告诉他。上一世,林微染娃娃亲对象嫌弃是个她乡下人,悔婚并设计林微染跟他的养父领了证。林微染一气之下,回了乡下可自此之后却接连遭遇错失高考,被人撞残了腿,父母去世。最终在拾荒的时候,被一群流浪汉给打死。临死的时候,林微染才知道这一切,都是那个所谓的男主一手造成的。重来一世,林微染果断嫁了男主那个当厂长的养父,成了男主的妈。看着在自己的手底下,战战兢兢地生活的男女主,林微染冷笑说怕了吗,这才刚刚开始。却不知道,那个大自己一轮儿多的厂长丈夫,早就把她做的一切看在眼里。利用完就想离婚?你跑的掉吗?准儿媳成了小媳妇儿,厂长心慌了...
前男友出轨,苏曼大着胆子攀上了A市出了名心狠手辣的霍景川在霍景川眼里苏曼只是腰细身软的金丝雀只要他还是霍家家主,她就一辈子都不可能脱离他的掌控后来苏曼厌倦了这毫无名分的爱恋,车祸假死脱身可她不知道,A市那令人闻风丧胆的霍景川彻底疯了直到那天,苏曼大方自信的站在大荧幕前,谈笑风声,摇曳多姿霍景川发了疯般将女人堵在了墙...
我有一家客栈,不接阳人,只送阴鬼。阴尸过道,百鬼夜行...
他的热气吹在的肌肤上。真的有。他皱起了本来平坦的眉头,喃喃自语。白司言的目光难以从她的大腿上移开。...
一睁眼,沈妩面前出现一个长在心坎上的男人,意识到自己穿书了,下一秒,听到熟悉的声音,反应过来不仅自己穿了,她闺蜜也穿了,她和闺蜜成妯娌了她俩穿进了妒忌她们的人写的一本小说中,书里,她是大奇葩,闺蜜是小奇葩,她不讲理,闺蜜不讲武德,被婆婆折磨,离婚,最后双双失足下海,而女主,她有光彩的人生,是大学生,是下乡知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