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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我曾经很喜欢她(第2页)

迟绪却答非所问:“有时候想起那些梦境,想起高中时候心情不好,会有自伤的行为,她总是带很多药在身边,在每一次的完脾气后给我上药。”

这样的事,林霁予也做过。

那一次,她开口说的那句“好久以前”,正是想起了楚思晴。

林霁予仿佛在这句话里找到了迟绪给她的答案,喜欢,要不然……怎么会主动过去帮忙。

然而迟绪却说:“梦里我以为我会一直喜欢她,以为我会在角落里看着她结婚生子过着幸福的人生,那么我的人生就足够了,梦醒过后才现不是,我没那么深情,甚至我还觉得她就是个拎不清的傻,只能说感谢我们都不算不体面的人,彼此放过得挺痛快。”

林霁予无形中如同坐了个过山车。

在迟绪说出“还觉得她是个傻”的时候,她甚至阴暗地在想,这句骂人的话实在是过分可爱。

“说起来,我梦到这些或许是因为你。”迟绪莫名其妙,又把锅甩给了林霁予。

林霁予一愣一愣的,“为什么……”她更不认识那些人,不论是谢钰涵,亦或是现在的楚思晴。

“哦,我回忆了一下,”迟绪面无表情,“当时我想和楚思晴睡的时候,楚思晴拒绝了,我在那跟个傻瓜一样想着,也好,不一定能走到尽头的感情,我去拿她的第一次做什么,不如让她完完整整去结婚,前前后后纠缠了八年,八年,我谈了个柏拉图恋爱。”

跟林霁予也算是半斤八两了。

说完,迟绪忽然起癫,在沙上尴尬得直打滚,“我是什么清朝来的人吗我居然还要在意第一次不第一次的,我病太大了简直了。”

病大到想疯狂扇自己巴掌的程度,尴尬到能原地抠出一百栋别墅,究竟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思想啊,迟绪当真扇了自己一巴掌。

林霁予:……

“别打自己。”她握住了迟绪的手腕,然而她的动作到底没有迟绪的思维快,白净的脸上已然留下了一个红通通的巴掌印,有些刺眼,“为什么会突然觉得她是一个拎不清的傻……”

林霁予说不出“傻”,她皱着脸,再度美化了迟绪的用词,“傻瓜。”

“你还形容得怪甜蜜的,”迟绪有些好笑,对于林霁予的问题,她想了许久才回答,“我有个很好的朋友,算是小吧,小学里就认识了,关系一直很好,后来高中也分到了一个班,和楚思晴谈恋爱的时候,吃喝拉撒都带她,后来我和楚思晴分手,她去表白了。”

楚思晴没有应下这份表白,迟绪是毕业后和楚思晴短暂复合,才知道这件事。

“从那之后,楚思晴和她一出去我就很不舒服,”迟绪倒也没美化自己的行为,她向来实事求是,哪怕上一世,她也不是什么完美的好人,甚至在感情事上处理得一塌糊涂,连正常人都不如,“时间久了,吵起来了,我有点脑残,小火给了楚思晴,大的火气全给了那个小。”

“她性格也是有一点茶吧,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骂起来挺没品,什么脏话烂话都说得出口,现在想想,我才是真脑瘫,跟我不去责怪出轨的没有把控好分寸感的正主,反倒去责怪一个……”

这些都是迟绪后来才梳理出来的东西,“虽然她也不好,茶里茶气特理直气壮你懂吗,我又是那种就算道理在我这都不敢挺直腰板说清楚的窝囊废,就憋屈,憋屈到最后,楚思晴结婚了,最好的朋友也没了,唏嘘。”

所以这一世,她生不出一点要和这两个人接触的意思。

即便再见,余下的也只有恍如隔世的唏嘘。

哪里还有什么喜欢,或许那份喜欢,早就在楚思晴每一次的相亲里消磨殆尽了。

“你是……窝囊……”林霁予拧眉,像是又在自己的词库里寻找词汇来美化迟绪的话,然而找了半天都没找出窝囊废的近义词,最后只能改口,“迟绪,你不窝囊。”

如果迟绪这样的都算窝囊,那她算什么呢,任人刀俎的鱼肉吗?

“是吗?”迟绪唇角扯了扯,瘫了下去,林霁予见状,往那边凑了凑,好叫迟绪能拿她的双腿做枕,迟绪有气无力,“随便吧,我现在是挺不窝囊的,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两级反转吧。”

那种莫名的割裂感再度升起,有一刻,林霁予恍惚生出迟绪所说的梦境,不是梦,而是她亲身经历的错觉。

但比起虚无缥缈不切实际的错觉,照迟绪的梦境来看,她应当是不会再喜欢楚思晴才是真。

林霁予抬手,轻柔拨弄着迟绪额前的碎,“绪绪,不喜欢的话,我们明天早点走?”最好是和楚思晴这一群人完美错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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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随便你,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就算遇见了也不会突然喜欢,而且我和你一样,痛恨出轨。”

林铮有没有出轨不好说,谁也没证据,可她的爸爸是真真正正出轨了的,迟绪甚至跟着简卿柔去抓奸,结果迟朝阳的朋友说只能带一个人过去,为了挽回迟朝阳,简卿柔放弃了自己去到现场,让迟绪一个小朋友去捉她爸的奸。

那天晚上,迟朝阳包养的女人割腕,鲜血流了一地,迟朝阳在医院守了一晚,迟绪被送回家里,被简卿柔大骂没出息,她质问她为什么不上去直接扇那个女人一巴掌。

也是那一晚,简卿柔手里握了一瓶安眠药,无数次想要吞完,后来她说,看见迟绪小小的一只,不想她年纪小小就没了妈妈,可怜得很,放弃了。

“霁予,你好像不喜欢楚思晴,为什么呢?”迟绪挡住了自己的耳朵,也挡住了林霁予手欠总拧她耳朵的动作,“我的耳朵这么好拧,上瘾啊?”

拧一下就够了,怎么还拧不停了呢,这会儿耳朵热得烫。

“好拧,”林霁予却跟没察觉到迟绪的阴阳怪气,欣然点头,“绪绪,你的耳朵又大又软,和清明的一样。”

迟绪气的直接爬起来跪坐在林霁予身上,掐着她的脸,“拿我跟狗比,它是你的小狗,我也是吗?”

清绝的脸被迟绪扯出个歪歪扭扭的模样,林霁予反手环住了迟绪的腰,“绪绪,如果你想的话。”

迟绪:???

“我想个屁还我想,还有,你这个见鬼的语气是怎么回事?在跟我玩什么do?”

幽深得不行,还怪带感的,这拦腰的动作,是不是有点强势了。

迟绪下意识打了个激灵,不能啊啊啊,林霁予是个小窝囊,她就是单纯看不惯小窝囊被欺负,对,就是这样。

然而迟绪丰富的词汇又踩到了林霁予的盲区,她有些茫然:“do……是什么?”

迟绪轻咳一声,“没什么,你快去看你的小狗吧,这里没有你的狗子。”

林霁予闻言,慢腾腾地低下了头,“我喂过清明了,绪绪,如果晚上高老板来敲我的门,我不敢。”

迟绪静默不语,静静看着林霁予表演。

林霁予等了半天想等迟绪接话,可惜迟绪也不是个傻的,就等着她自己把目的说出来,她犹豫许久,才支支吾吾开口:“我可以住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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