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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抵达矿洞(第1页)

在晚餐时,莫凡还告诉了他们,矿洞内可能有宝物。不过一听是亡灵宝珠,两家人更是极度拒绝。

“对于随时上战场的将士们来说,死亡是敌人,亡灵宝珠我不会要的。如果宁家真的拿到了,并用亡灵宝珠做了些什么,我第一个砍了他们。”亲王元明说道。

“对我们孙家也没用,我们就是商人,秉持着诚信从商的理念,否则我们也不会有那么多朋友相助。亡灵宝珠还是对你们这些修炼的强者用处大些。”孙家孙有说道。

不过不管是元明还是孙有,都表示希望莫凡前去将亡灵宝珠带走。自古以来,和亡灵相关的一切事物都是灾祸的源头,起码在民间是这样的。所以两人都不希望这种东西出现在边关附近,再加上对万象学院品德的信任,他们相信莫凡就算拿到亡灵宝珠也不会做什么危害人民的事情。

对于两人的信任,莫凡心里暖暖的,他本来想着矿藏是宁家和孙家合伙开采的。到时候就算拿到亡灵宝珠了也要给孙家一些补偿才好,但孙有拒绝了,还直言取走亡灵宝珠就是对他们最大的帮助。

人家都说到这份上了,莫凡还怎么拒绝。于是当晚在休息之前,将一些实用的治疗方面的药膏制作方法写了下来,在第二天离开前交给两人。虽然民间也会有一些药膏的配方,但种类不多,效果欠佳。毕竟有炼金术士存在,有些钱的都是直接买效果更好的药剂的。莫凡留下的这些配方,其中材料大多都是可以在森林中找到的,用于日常方面是十分实用的。

至于一些强行续命或是断臂重生的药膏也有,但材料珍贵稀有不说,制作也是颇为繁琐,莫凡便没有抄录。不然一晚上怎么可能抄的完啊!

在城门处和两家人分别,莫凡踏上了前往矿藏的位置。毕竟是一起开采的,就算孙阳再怎么相信宁家,将矿藏交给宁家负责,那位置还是知道的。

拿着地图,莫凡用最快的度赶去。回去时没有孙阳三人,莫凡的度很快,第一天就差不多走了之前两天的路程。要是莫凡晚上继续赶路,怕是能在天亮前赶到宁城了。

矿藏在宁城附近,莫凡选择先回一趟宁城,看看宁家人对于孙阳他们的离去有没有什么反应。还可以看看他们会不会提防莫凡去矿藏,以免直接去矿藏导致掉进埋伏了。

第二天一大早莫凡便再次出,花了一两个时辰赶到宁城,跟着人群进了城。因为目前并没有人看到过莫凡的样子,所以莫凡并没有躲躲藏藏,而是在城中四处闲逛,等着天黑再去宁家看看情况。不过说是闲逛,莫凡还是照常的打探情报,这次他伪装的是一名冒险家,也算是本职工作了。

在冒险家协会里待了一会儿,听闻宁家似乎在昨天有些骚动,并派了一些士兵前往矿藏的那个方向,莫凡便离开了这里。看样子,矿藏那边人手增多了,这无形中给莫凡带来了压力。

先是宁天五人,还可以解释是碰到了魔族。那后面的三十人呢?三十人死亡恐怕宁家已经现了,那样的话想再去矿藏夺取宝物,怕是有点难了啊。

不过莫凡没有放弃,找了家旅馆住下,等到晚上莫凡并没有贸然出去,因为他现城内安静的出奇。哦,不是指声音,而是没有一个人在暗处监视着这座城,这是很不正常的情况。

莫凡再三观察后,翻身出去,从屋顶向着宁家的豪宅靠拢。用魔眼观察过后现没有暗处的守卫,莫凡便直接潜行进去。在经过长达半个时辰的细致搜查后,莫凡现这豪宅内竟没有一个主家的人。留下来的只有宁家的旁支,或是一些仆人之类的。

看样子都是去矿藏了啊。莫凡心中得出结论,回到旅馆睡觉。在第二天上午吃过早饭后离开宁城,向堡城的方向走了几公里,确认没有人跟踪后,绕一大圈向矿藏的方向赶去。至于为什么不是晚上直接去?急什么,他们一群普通人,就算有冒险家存在,那顶破天也就是三十多级的,如果真的存在四十级……那就跑路吧。

经过一段时间的奔波,莫凡到达了矿藏上方。矿藏是在一个矿洞内的,而洞外又有很多人进进出出,洞外的广场上还有着一些建筑,看起来像是矿工宿舍之类的。不过其中有一栋房子修建的比较豪华,甚至比较干净,那应该就是领导住的地方了。

莫凡悄咪咪的摸过去,虽然矿洞入口就一个,但只要莫凡不进矿洞,在广场上潜行,那还是轻轻松松的。毕竟广场上矿石和一些其他杂物很多,借助这些莫凡可以慢慢靠近那栋看起来豪华的房子。

“怎么这么慢!到底还要多久才能拿到亡灵宝珠!那群雇佣兵都是废物不成!”

“老爷稍安勿躁,他们都是附近有名的冒险家,更是全都过三十级的强者,一定会成功的。”

“哼!最好这样,否则别怪我要他们好看……”

莫凡在房屋外面听着,里面的人似乎是宁家家主?不过他们雇佣的人倒是挺强的,全都是三十多级的强者,而且是一个小队的话,那肯定是配套齐全,战士法师牧师什么都有,这可不是一个好消息,莫凡已经有些打退堂鼓了。

虽然亡灵宝珠不是那么好拿的,那个冒险家小队也不一定拿得到,可是拿到是一回事,带走又是一回事啊。要从一个三十级的小队手中拿走宝贝,那对现在的莫凡来说有些不现实。如果开启魔化或许能试试,但也只是试试。魔化后的莫凡能和三十多级的人硬碰硬,但是不代表能和一个满编的小队硬刚啊。

但似乎还有转机,这老爷说让他们好看?一个普通人的家族,有什么资格说让一个三十级小队好看?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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