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心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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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第2页)

什么时候要孩子-

披萨店到了。

电动感应门向两侧缓缓打开,门口挂着很多盏风铃,清风一吹,叮铃,叮铃。

时煜收了伞,放在门口:“喜欢哪个位置?”

“靠窗的!”

“好,依你。”

书禾走到靠窗的双人位置,坐在沙发上,窗外可以观赏到雨中的多巴胺小巷。

时煜点了店里的招牌披萨。

禾禾是芝土脑袋。

十五寸的披萨上面浇了厚厚的芝土,奥尔良鸡肉,烟熏风味肠,玉米,菠萝碎。

饮品是店里调配的清爽柠檬果茶。

小吃拼盘里有刚炸好的薯条,地瓜条,还有秘制鸡翅,都是禾禾爱吃的小零食。

书禾戴好手套。

时煜递给她一块披萨,她接了过来,惊叹:“我还是第一次见这么大的披萨。”

书禾才要咬。

男人单手托着下巴,指尖轻轻敲击着脸颊,打量她:“我猜你第一口肯定是给我吃。”

“你说对了。”

书禾眼疾手快,把送到嘴边的披萨挪开,起身,喂给傲娇鬼:“我正想把第一口喂给你呢。”

论谈恋爱,还得是怼。

时煜咬了一口禾禾喂的披萨,许久没来这家店了,味道跟以前差不多。

“好吃吗?”书禾问。

“没你好吃。”

“”

书禾脸色蹿红:“这是在外面,你收敛着点。”

“什么时候回家。”

“!”

书禾尝了一口披萨。

口感蓬松柔软,芝土香气爆开了,她喜欢:“挺好吃的,你推荐的这家店果然不错。”

时煜意味深长地说:“我的眼光何时差过。”

“傲娇鬼。”

书禾喝了一口柠檬茶,大言不惭:“娶到我,便宜你了,你得对我好点儿。”

男人低笑出声。

转头看,雨中的缤纷小巷愈发明艳动人,一如坐在他对面的她,越来越有灵气。

他喜欢禾禾的这种改变。

书禾把长长的薯条裹满番茄酱,随口说道:“我答应了梁叔叔,后天去他新建的马场,学骑马。”

“好。”

“你知道梁叔叔为什么送我玉老虎吗?”

“为什么?”

时煜抢过禾禾手中吃了一口的薯条,填到自已嘴里,嚼着:“他今天跟你说了?”

“你老喜欢抢我的。”

“就抢。”

书禾哼了一声,抓了一把薯条,蘸了蘸番茄酱,放在时煜手边的餐盘中。

这下总不能再抢了。

“梁叔的女儿走失了,也是属虎的,今年二十三,估计看到我就想起她女儿了?”

“咳——”

男人瞳孔猛缩,侧了侧身,掩唇咳嗽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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