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安迪,你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你已经两年没出作品了,你知道吗,你还欠着出版商的书!”
“就算你写不出那些狗屎东西,你也不要拒绝我给你找的活儿啊!”
“《十七岁》杂志请你写博客,它们喜欢你说话的调调,这是工作,我是你的经纪人,我是在帮你!”
安迪。
史密斯看着眼前的光头中年男人喋喋不休的念叨了一早上,脑袋嗡嗡直响,用手指压制住快要炸开的太阳穴,蜷缩在沙发上,痛苦的说道:“好吧好吧,卡尔你别再念叨了,fuck,我的头快炸了,不行,我要去吃片止痛药,然后睡一会儿,就不送你了。”
卡尔看着安迪史密斯揉着太阳穴,踉踉跄跄的走上楼梯,抬起手,嘴唇微动想要再次开口劝说,不知想到了什么,放下手,微微叹了口气,“那你好好休息,休息好了,记得给我打电话。”
安迪史密斯躺倒在宽大杂乱的大床上,紧闭着双眼,面露痛苦之色,回想起过去的12个小时,简直就是不可思议。
“咳咳。。。。。。”
文翔从冰凉的游泳池中爬上岸,呕吐起来,拍着胸口大口大口吐着水,好一阵子才回过神来。四肢乏力,头痛欲裂。
该死的,我这是在哪里,不是拿着正充电的三星打电话的时候,被手机给炸死了吗?
他捧着胀痛的脑袋,抹掉脸上的水渍,缓缓的站起身来,凭借着别墅里的微弱灯光走进了屋里,找到盥洗室。
啪,刚打开灯,文翔就傻了,盥洗室的镜子上出现了一张陌生的脸,黑色的头发,犹如湖水般蓝色的眼睛,五官柔和,面色病态的苍白,身高180-190公分的样子,但是很瘦弱,感觉十分的不协调。
只是分外的年轻,透出一股青涩。
就这样直愣愣的看着镜子,已经三十几岁的文翔目光呆滞的掉头走出盥洗室,带着水渍的脚踩在柔软的地毯上,直接躺倒在客厅的白色大沙发上,同时咕哝着:“擦,我这是附身穿越了?”
陷入回忆中的文翔脑袋里忽然一阵剧痛,仿佛有把烧红的烙铁在脑袋中搅动,让脑浆沸腾了起来,嗷嗷叫着抱头摔在了地上不断翻滚着,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鼻腔中流出了鲜血,晕死了过去。
恍恍惚惚中,文翔意识中,看着一朵带着微小电流的灰白色云雾正在和一朵白色的云雾融合,其中的电流在分解着白色的云雾。
“啊……刚才……发生了什么事了?”
文翔有些莫名其妙的坐起来,醒过来的他发现刚才还痛晕过去的脑袋一片清明,感觉到鼻子下面有些黏糊糊的,用手一摸全是鼻血。
他赶紧站起来走进盥洗室看向镜子,鼻血一直流到了嘴角思考了几秒钟后,他闭上眼睛回忆起来,接着在咽了口口水后猛然睁开,额头冒汗,又是一阵眩晕感,这具身体的主人名叫安迪史密斯,21岁,是个少年成名的青年作家,母亲是蒂芙尼珠宝设计师,父亲是名律师,是纽约一所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而最让他欢喜雀跃的是,现在的时间是------2006年4月!
看着乱糟糟昏暗的宽大客厅,安迪把所以的灯全部打开,别墅装修简洁明亮,以白色为主色调,欧式的家具,现代感十足,一张十分巨大的全家福照片挂在沙发后面的墙上,从记忆中找到的信息,他的外公是华裔,母亲是混血,他身上有四分之一的华人血统,家里十分的富裕。
安迪自小就十分聪明,钢琴,吉他都精通以及阅读各种书籍,他在十六岁的时候写了第一本小说《吸血鬼学院》,一举成名,接着又写了一本《纸镇》的小说,让他成了美利坚十分著名的少年作家。
安迪脱光衣服,把自己泡在洁白时尚的大浴缸中,看着蒸腾的水汽把周围三面镜墙打湿,微闭上眼继续回忆着。
直到纸镇被好莱坞的一家电影公司买下,他被自己的猥琐经纪人忽悠着从纽约搬到了洛杉矶,还报考了南加大。
洛杉矶,好莱坞。
在这个充斥着贪图享乐之人的世界里,时间在你身上捉弄,某天你做着梦,然后,你的梦想就变成现实了,那是段美好时光,如果有人告诉你,犯了错,伤了心,得到了无情的教训,而当你沉溺于毫无意义的女人香时,在这儿,在这温暖的加州阳光下就会开始变得糜烂起来。
在来到好莱坞的一年半中他失去了灵感,现在遭遇了所谓的人生危机,简单来说就是写不出东西了,这样很糟糕,因为他是个作家,职业作家。
现在却连个该死的断句都写不出来。
女人,大麻,酒精,滥用药物,把他原本健康的身体糟蹋的一塌糊涂,深陷的眼窝,苍白病态的面色,瘦弱的身材,在他188公分的身高映衬下,变得十分的怪异。
终于在大麻和酒精的作用下失足掉进屋外的游泳池中被淹死了,这才便宜了魂穿的文翔。
穿上睡衣,文翔在别墅里恍恍惚惚的游来荡去,看着一切既熟悉又陌生的装潢和照片,看着宽敞摆满整面墙书籍的书房,豪华的电影放映室,摆着大理石桌球台和各种健身器材的健身室。。。。。。
“真是。。。。。。像梦一样。”
安迪看着阳光洒照进来的落地窗抓了抓乱糟糟的头发,他花了一夜的时间来整理下记忆和查看别墅的情况。
一夜未睡,又是记忆重组又是大麻和酒精的刺激,不仅没让他精神萎靡,反而是异常的亢奋。
虽然安迪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不过他并没有放在心上,以为这只是知道附体穿越后激动的。
就像之前说的那样,这个叫安迪史密斯的家伙,年少成名,卖书的版税和电影改编权就有500万左右,别墅是他父母花200万多美金给他买的,一辆他爷爷送的价值25万美金的红色法拉利f430,外公送的46万欧的保时捷carreragt。
虽说在洛杉矶这种富人区,百万富翁多入牛毛,这点钱实在是不够看,更何况安迪来的一年半时间花天酒地的,没有灵感,写不出东西,精神上的苦闷让他痛苦不堪,大手大脚的,无所顾忌的买醉,到现在他自己都不知道还剩下多少存款,记忆中还算清晰的数字,好像还剩下200多万,还好的是每年出版商都会把新的一笔版权费打进他的账户上,好像他的两部作品都纳入了美利坚教育部门推荐青少年阅读书籍的目录中,销量会再次增加,这算是一笔固定的收入了,或许是以前的安迪史密斯唯一感到欣慰的好消息了吧。
无论如何,我继承了他的一切,身份,生活。我就是安迪史密斯。
安迪耸耸肩,走到了落地窗前伸了个懒腰,脑袋虽然还是有些痛,但是他还是开始思考。那么,自己现在该怎么做?
还在思考着的安迪微眯着眼睛,挡住刺眼的阳光,不由舔了舔有些干涩的嘴唇,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激动笼罩了整个身体,似乎一阵电流经过让他微微颤抖起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孟霓终于回神,悄悄离去。她慢慢挪回偏房,小心清理了下身子,便上了床。挨了板子,孟霓只能侧躺着。...
,阴森森的威胁我告诉你们,我无父无母,就这一条贱命,你们要是想要活命就给我好好听话!记住,以后我就是孙承天,你...
本文背景时间线灰塔等设定均为科幻虚构,与现实世界无关。钓系神枪手受X彬彬有礼偶尔疯批攻双洁only1v1五年前的谈墨视洛轻云为偶像,实习任务的时候却被洛轻云评了个B,大名鼎鼎的洛队甚至不记得他的脸。五年后,谈墨没想到自己竟然成为了洛轻云的人间妄想。可惜,谈墨对偶像滤镜已碎的洛轻云心硬如铁。呵呵,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啊。第一队队长洛轻云常年戴着一双黑色手套。有人说这双手曾经被异生物咬伤,双手都是狰狞伤疤。还有人说他的双手被灼伤,为了避免感染手套不离身。一次任务,第二队的副队长谈墨一枪入魂,让洛轻云体会到了惊艳。洛轻云谈副队,如果有一天我和高队长同时被异生物掠走了,你先救谁?谈墨废话,当然先救我家高队长!(os你能死多远死多远!)洛轻云不紧不慢地摘掉了他的手套,上面一点细小的疤痕都没有,修劲有力。他的指尖在谈墨的眉心轻轻点了一下,顿时战栗的感觉遍布全身,心跳过速喉咙干哑,眼前的男人仿佛要了谈墨的命。众人os标准答案当然是先救洛队长啊!这样的送分题你怎么也能答成送命题!背景一人类从开普勒22b带回来的样本泄漏,造成全球生物异变,形成与地球生物不同的生态系统。二部分被感染的人类会拥有异星生物的能力,保持人类的心性,这些人被称为融合者。随着他们使用能力的次数越来越多,会完全被同化为异生物,称为越界三每个中队外出执行任务的时候,会配备一个inspector,职责就是远距离狙杀已经越界的融合者。inspector是融合者最后的保险栓。...
温书媛和陈知尧同班三年,说过的话一只手都可以数得过来。两人正式有交集是在那个夜晚暴露狂还没来得及打开自己的衣服,温书媛就被他从后面捂住了眼睛。为了感谢他,她想都没想就邀请他上楼喝水,没想到就在那个晚上她被他压在自己的床上操了,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
相逢已是上上签,何须相思煮余年?本小说主要讲解嬴政和王妃妃(阿房)痴缠千年的爱恋!儿时初相识你赠饼充饥,互赠玉佩和香囊,念念不忘少时再见,君未娶,我未嫁,遇阻碍,自杀成全,恋恋一生我痴迷长生不老,只为结魄等你归来!世间繁华万千,我却只愿为你驻足,钟情一人,至此终年!不死不休!许你一生甜美爱恋,诺我一世爱恋甜美!...
将为人父的吴宇,在幸福即将来临的时刻遇上了前所未有的诡异事件,是命运在和他开玩笑?还是有人在背后操纵着他的悲剧?源远流长的中国无古老文化,是否正等待着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