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温雯笑了笑,正要走进去,突然身后马路边有人温柔地喊了声她的名字。
“小雯。”
她知道是谁,撩了撩碎发,稍微整理一下裙子,才回头,看向她当时的暧昧对象,在文化馆图书室认识的时髦帅哥,省内期刊上小有名气的诗人孙誉文。
她故意学他,也叫他:“小文。”
然后略略一转头,看到他今天不是一个人来的,旁边跟着一个又瘦又黑的颧骨极高的陌生人,那人含着胸,微微垂头,眼神带着些怯懦。
孙誉文就介绍:“这是勇哥,外地的,算是我的读者吧。”
孙誉文说最后一句话时笑了,似不自信,那勇哥就赶紧补充,一口沙哑的南方口音:“不是算是,就是,你是我偶像。”
孙誉文像是害羞了,抿唇看向温雯:“滑旱冰去吗?请你吃汉堡。”
吃汉堡。
去吗?
可是妈妈包了饺子。
年轻的温雯回头,透过擦得干干净净的玻璃窗,看到澡堂小厨房里一家人围着餐桌忙碌,妈妈把刚捞起来的饺子放在折叠桌上,小雅摆碗筷,爸爸从抽屉里拿出瓶二锅头,像是要喝点,他刚收的徒弟余凯旋就眼疾手快给拧开。
后来她无数次回想那个温馨的画面和她即将做出的愚蠢决定,都觉得冥冥之中,就在那一刻,在那个秋天傍晚,是她一念之间,一手将她热爱的一切毁掉,将那画面里的所有人推向不可逆的深渊。
将对未来美好的描摹,都变成了悲哀的隐喻。
“好啊。”
她提着碎花裙摆,带着可耻的雀跃,在金红色的秋日霞光下,踏入布满原罪的沼泽。
温雯常常想,如果能再遇到当时的自己,一定在一刻狠狠抽她几耳光,如若还不听劝,就干脆直接弄死她。
在她余生死咬不放的所有仇恨里,她对自己的怨恨,其实并不比对任何敌人少。
她是真真切切的,想过去死的。
案子发生在三个多月后的年底,那时候温雯已经跟孙誉文谈起恋爱,也意识到他不太对劲了。他一向神秘,话少,不爱分享自己的事情,那段时间更奇怪了些,整天跟丁勇厮混在一起,不仅负责他的吃住,还为他所有开销买单。
他创作精力突然很旺盛,风格又大变,虽说写的是情诗,却透着一股浓炽的狠辣,不仅发表在传统期刊,在刚兴起不久的网络上也攒了不少读者。
后来温雯才知道,孙誉文不是丁勇的偶像,正相反,那恶贯满盈的丁勇是他的偶像。孙誉文打着艺术创作的旗号,疯狂迷恋着丁勇变态的犯罪心理和手段,在那些畸形的暴力情绪刺激下写出令人作呕的作品。
而他最为得意的,也是后来流传最广的那首诗,就是在温雅被害现场得到的灵感。他虽然没有参与实施犯罪,但默认,纵容,旁观,甚至某种程度上,享受其中。
所以他这样一个反社会人格帮凶,本来就该死的,凭什么不能判死刑,法律不办人事,这不公平。
公平的话,你,和我,我们都应该随着可怜无辜的小雅,和那个枪毙一百遍不足惜的恶魔,一起去死。
但没想到,先熬不住的,是妈妈。
温雯的妈妈在目睹了温雅的死状后,浑浑噩噩的走出家门,说要去抓凶手,却踉跄着,不知是不是故意,掉进一个敞口的井盖。
温雯第一个找到妈妈的,井不算深,俯身就看到熟悉的衣角,她想也没想,立刻跳下去,看到妈妈头磕在冻得结结实实的冰上,像小雅一样,鲜血已经凝固,晚了。
她仰头,看着圆形井盖上一小片湛蓝明亮的天空,撕心裂肺,痛不欲生。
本该是我的。
你们等等我。
是在余凯旋和警方把那两个杀人犯都抓到后,其实也就隔了不到一周时间,尘埃落定了,她也终于撑不住了。那个念头已经在她心里盘旋了好几天,不是一时冲动,她觉得她活下去的每一天,都无比罪恶。
经过深思熟虑的准备,她提前给爸爸包了桌饺子,又找借口把盯着她的余凯旋骗走,在夜晚来临时,吃了顿饱的,换了身新衣服,去石城刚刚竣工的最高的15层商业楼。
没错,温雯一开始并没有想跳河,她另有计划,实际上她当时准备了三个计划,都不是跳河,可搞不清楚怎么回事,那三个计划统统出了岔子。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萧尘二十岁生日这天,却被师父下药,帮他圆梦。翌日醒来,师父离奇失踪,只留下来一纸婚书,让他下山娶妻!奇怪,山下的世界怎么跟想象中不太一样?哎,美女别这样,有话好好说...
爱,才是目的性,不过是载体。某导演手札。这篇文讲述的是一个本来在孤儿院生活的孤女被富家领养成为千金小姐,又沦落为玩物的故事!...
觉醒后怎么都跟我抢进忠的简介关于觉醒后怎么都跟我抢进忠卫嬿婉重生了,在女大学生林甜的帮助下,她才得知自己是得了懿症,原来如懿拥有的一切都是偷来的。既然重来一次,她誓要扫清一切障碍。阿龙?她根本不爱,她要的只是所有人趋之若鹜的权利。凌云彻?一个跟人淡如菊的后妃勾搭的不忠男罢了。至于亲亲皇后,误会解除后还想跟她义结金兰成为异父异母的亲姐妹!只是进忠看着她身边围绕着越来越多的女子怎么还小心眼了呢?完全不知他也被人惦记上了。你吃的怎么这么好?要不把进忠也...
...
超甜超宠双洁娱乐圈豪门恋综偏执深情男主共感女主疼痛甜美小玫瑰重生后赖在死对头怀里疯狂撒娇重生前,时星和祁宸衍是公认的死对头,她讨厌祁宸衍,讨厌到了骨子里。直到一场大火,她被毁去容貌和声音,所有人都厌弃她恶心她,他却抱着她,说星星别怕,有我在。时星才知道,她最讨厌的人是这世间最爱她的人。临死那刻,他紧紧拥抱她,冰凉的唇贴在她耳边,嘶哑祈求星星,爱我好不好?时星撕心裂肺的说爱,可她的话,他再也听不到。重生那天,正好是在颁奖典礼的红毯上。男人容颜绝世,矜贵淡漠的靠在车前。一眼望去,时星的世界便只剩下他,她不顾一切,越过红毯朝他奔去,吻上他唇。把那句他没听到的我爱你,重新说给他听。我的星星,光芒万丈也好,黯淡染尘也好,我也要将你嵌入血肉,生死不休!因为,在我心里,你永远是最美的那颗星。重生甜疯了,勾京圈太子红毯热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