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初夏的清晨,山林里云雾迷蒙,晨露深重,徐缓清风带着凉意,吹醒了白鸟走兽。
谢朗和顾明月起早收拾好了行囊,掩上家门后朝着季江城的方向赶路。男人后背的箩筐里放满了各式各样处理好的动物皮毛,今日准备拿到市集上去换些银钱补贴家用。
这一趟的赶集之旅,按着谢朗平日的脚程不过约莫一个半时辰就能到,但因为这次多了个顾明月,他们在路上的时间就会被拉长,小女孩儿的体力毕竟跟不上而立之年的男子。
顾明月很少有机会在山里行走,她至多是在山谷或附近里林子活动,平日里进到山里,不过是为了采一些野果野蘑菇、挖一些野菜之类的食材,基本不会入到山林深处。
来到这个任务世界的时日里,她还没有机会出山谷看一眼。在羊肠小道上,听着树林里白鸟啼鸣以及风吹过树叶间隙带来的清吟声,看着满目的生机绿意,顾明月深吸了一口气,兴高采烈地蹦蹦跳跳,一副天然野性的孩子做派。
她很是期待着这次赶集之行,从前世到开始做任务,只要任务时代的背景是古代,她几乎都是被囚禁在笼子里的鸟儿,飞不出去也走不远,不论是贵女还是丫鬟,时时刻刻都要端着装着,不被约束行为,畅然自得的感觉让顾明月感受到了自由的滋味。
她的笑容如钻石般闪烁,明亮的双眸如繁星般璀璨,整个脸庞光辉灿烂。谢朗看着张开双臂,时跑时停,雀跃着的小女儿,嘴角勾起了愉悦的笑意,略微有些低糜的情绪也被带动得明阔敞亮起来。
该来的事情总会来的,只要自己能够一直看着她开心就好,谢朗如是想。
两人一路走走停停,抵达集市的时候,时间正巧卡在开市的时辰。
谢朗和顾明月在集市的地上寻了一小块地,往地上铺好一张褐色麻布,就在上面摆出了从山林间猎得的动物皮毛。
他们并肩席地而坐地少候了一会儿,就陆陆续续地有人过来向谢朗询问价格。这些人用手在皮毛上东摸摸西捏捏的,眼神却一直往顾明月的身上飘去,显然醉翁之意不在酒。
来问价的大多是年纪不等的少年郎,他们为了能多看一眼顾明月,东挑西拣,磨磨蹭蹭地耗了好一会儿才从一堆皮毛中跳出最不出色的一小块,付了相应的银钱后一步三回头的走了,那依依不舍的劲儿让谢朗看得额头紧缩,怒意横生。
这群小兔崽子,也敢肖想他天仙童女一般的小女儿,简直是不自量力!但不知道是想到了什幺,谢朗在生出怒意的下一瞬,神色徒然没落晦暗了起来。
顾明月正津津有味地打量着热闹的集市,那些少年男子怎幺能和任务世界里一水儿的相貌堂堂,器大活好的男主比,在她心里比得过任务男主重要性的也就是……罢了,有些事情,时时都能在不经意间被记起,却是不能深想,顾明月深知这一点,轻易不去动尘封的那段记忆。
于是想到前世的时候,她作为玉华郡主的时候,想要购置物品哪次不是直接让下人唤来知名商铺的掌柜直接领着货物到府里拱她甄选。就算是做任务的时候,她也没有过在大街上抛头露面经历,这次能够毫不计形象的盘腿坐在集市的地上,观察着熙熙攘攘的人群,怎幺会不新鲜呢?
两人的摊子上偶尔也会有一些中年的男子来挑选皮毛,他们之中有几个是谢朗的老主顾了,真真是抱着挑选好皮料的心情寻过去的,却也不能免俗地被顾明月分去了大半注意力。
谢朗还是用那张缺乏表情的严肃脸送走了老主顾后,他内心五味杂陈,用莫可名状的眼神足足盯了顾明月一盏茶的功夫,只看得顾明月毛骨悚然。
被面无表情的男人用复杂微妙的视线注视着,那诡异的感觉实在酸爽。
此时在谢朗的心里,大概齐想的就是:在我不注意的时候,小女儿都长得如此美丽动人,开始吸引男人的目光了……我做为父亲,应该感到欢喜才对,但我实在是愉快不起来……若是她能够一直属于我该多好……若是……能成为我的女人……?
在深山里讨生活不易,不光需要强健的体魄,还需要拥有野外生存的知识以及狩猎的技巧,故而能干的猎户不多。谢朗作为为数不多好猎手,他的皮料摆出去不到一个时辰就全卖光了。
男人把所得来的银钱在胸前,站起身拍拍衣服,拉起顾明月道:“走吧,爹爹带你去一个地方。”
顾明月不明所以,还以为谢朗要带她去买些家用品,于是乖巧地跟在他的身后,直到两人停身于一户人家的大门前。
谢朗走上石阶,在上面拉起门环,轻轻地扣了几声。少顷,就有人从里面打开了大门,那是一位长得干净喜庆的中年女子,只见她眯着一双月牙儿般的笑眼,张嘴寒暄着:“谢大郎,你可算是来了。”
谢朗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指着身后神色茫然不解的顾明月,介绍了一句:“这是小女谢依。”
那位中年的女子,睁大眼睛把顾明月从头顶瞅到脚跟,啧啧地只咂嘴:“真真是为标志的小娘子,不知道有多少男子哭着喊着想娶回家咧~你放心,包在我身上,你放一百个心,我绝对会给她找一个好婆家。”
顾明月听到这里,才明白这中年女子竟是民间的私媒。没想到谢朗带她过来,原是打着把她许人的主意,真是可笑透顶,他们两人夜夜同塌而眠,赤裸相见,关系都到这个地步了,她在这个时代哪里还有清白可言……但这个男人竟然还想要自欺欺人地给她定亲,顾明月都词穷了,心道谢朗倒是自私,他不想冲破道德底线,所以就算把能做的都快做尽了,仍然不想去捅破那层膜,她可不能让他如意,世界上哪里有这幺便宜的事情。
谢朗想了想,内心几经挣扎后还是颔首表示了认同,伸手准备从胸前掏出些说媒的礼钱,递给媒人,可手还没伸进衣领里,就被一双小手按住了。
“爹爹,我不想嫁。”顾明月清澈见底的乌瞳里映着男人的身影,轻启朱唇用坚定的语气说道。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沈星丛穿进某本起点流修真文,成了文中反派萧霖的炮灰师兄。彼时的萧霖还是个尚未成器的小师弟,但沈星丛知道,此人有朝一日将屠尽满门甚至连待他极好的师门同仁也没放过!因此,当他醒来看见被原主百般欺凌的小师弟,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打得好!给他往死里打,打死算他的!萧霖就是天生的反社会人格。既然感化不了,不如痛快报复(划掉)教育一番!沈星丛已经无所畏惧。直至某日回门。那浑身煞气的修罗持剑立于血海之中,眸色鲜红,回头看他。沈星丛梗住脖子,默默等待那把剑穿透自己胸膛。竟不料那人露出了笑。无人再会妨碍我们。脸庞沾血,语气却是截然不符的天真。此后我接手宗门,你就做宗主夫人,可好?萧霖自小便失了七情六欲。不会觉得快乐,更从未感受过痛苦。唯独空虚感在体内不断蔓延。直至那人出现,一片黑暗的内心终于泛起波澜。他忽略那人恐惧的神情。强硬将人抵上榻,冰冷指尖拂过那微红的眼角。是师兄先来招惹我的。眼眸微弯。却仿佛沉了淤泥,瞧不见底。所以,也应当负责到底才是。食用须知1文案最后一段师门人没事,攻正当防卫...
1983年夏,兴华高中教师办公室。刘老师,我想好了,打算去读书,不过北大的名额换成过国防大学解密专业。深秋的风泛着寒意,宋时礼单薄的身体笔直挺拔,眼神异常坚定。...
六月的阳光刺得她眼前发黑,她买了手表后来不及休息,便迫不及待地赶去夜宴会所,想要把这份礼物送给贺闻朝。贺闻朝在夜宴兼职做调酒师,这是他们相识的地方,两个穷困潦倒的年轻人,在灯红酒绿中互相取暖。...
(双洁,互相救赎,前期女主攻略)为了保住小命,洛小甜亲自上门找人人害怕的霍爷娶她,众人都在猜测她活不到生下孩子的那一天。没人知道洛小甜暗地一直计划着跑路。后来,洛小甜跑了,霍狂追上来,抓住她双手,红着眼说道老婆,你怎么把我丢下了呢?...
叮~本文预计530入v,当天掉落万字大肥章和小红包,感谢小天使们支持么么哒! 我本是五条家大小姐,因为一些原因沦落异世界,只要你v我50,就可以听我的复仇计划 好吧,事情很紧急,我一睁开眼,刚刚还在和未婚夫幽会,现在已经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周围全是咒灵,我的未婚夫也不知道跑哪去了,我非常着急,不过幸好,有一名大叔救了我。 虽然他的长相看起来和二十出头差不多,但是我看得出来,他已经奔三了。 我感恩的朝他道谢。 并向他询问有没有看到我的未婚夫。 哦?鹿紫云?那是四百多年前的人了。白发大叔朝我玩味道。 四百年! 我两眼一黑,差点昏过去。 狱门疆封印最强的计划失败,反而冒出一个有些眼熟的和服少女,娟子觉得熟悉,心中暗道不好。 当务之急是继续推进他的计划。 所以他强行开启了死灭洄游,期待那些过去强者的降临。 比如说,称雄了一整个时代的最强雷神鹿紫云。 如他所愿,鹿紫云出现在了东京结界内,受肉成功,容颜恢复成年轻时候的样子。 并且刚好碰到高专阵营。 提着铁棍的雷神一眼看到了自己找了一辈子的人,瞬间浑身电光噼里啪啦,死死盯着站在别的男人旁边的五条奈。 雷神怒不可遏,并且在五条奈扑过来时候迅速把飘在周身的电流收回去,任由少女抱着自己。 呜呜呜吓死我了你去哪了?! 有受伤没? 好多咒灵,我要吓死了! 五条奈,一款水系术式的柔弱少女(?)。 但是她的男友,是雷电系。 结界内大水倾覆,电流瞬间蔓延整个水域,带有必中效果的术式,在短短一分钟内击杀上千名咒灵。 五条奈抱着男友手臂,指指这又指指那就是那里!他想动手! 那个也是! 还有那个人!就是他拿着一个东西!然后我就到这里了!! 鹿紫云一抬眼,看见一个熟悉的缝合线,脸上勾勒出冷笑。 cp小鹿 没吃过小鹿饭的本人决定自己动手,私设多,ooc有 设定是年龄差七岁 微量涩谷致死量死灭,时间线有调整,事件调整,根据以往经验很容易写成剧情流(嗯) 妹是娇纵大小姐(真),小鹿物理意义上地雷系,两个人配合强无敌≧▽≦再tips妹为什么喊鹿紫,后面会有解释,别人提到小鹿都是连名带姓or喊姓(鹿紫云)的本文统一称死灭洄游,而非死灭回游短篇预计15w内完结,60%免费章,喜欢点点订阅支持一下~推推基友半晌酒盏的西幻小妈文学!驯服恶役的日与夜坏消息奥佩莎穿了,穿进一个限制同人文世界里成了恶毒继母,附赠一屁股债和三个便宜女儿。更坏的消息睁眼时,她正坐在一旁悠哉地看着下人折磨主角辛德瑞尔。却绑定了恶毒值系统,不能靠圣母拉好感。恶毒值系统请注意人设,并完成主线。失败将消除记忆留在这里。任务扔掉苹果,让主角用嘴叼起来,并获得其亲吻奥佩莎陷入沉思。但为了不盒饭,奥佩莎选择微笑接受,在限制文里做起了情qv生意还债,并鞭策辛德瑞尔勾引王子。努力了好一阵子,万幸,王子似乎对辛德瑞尔有意。奥佩莎看向身边的()用品,心生一计。于是王子微服私访的那个深夜,她将辛德瑞尔灌醉扶到王子的房间,用绸带束上辛德瑞尔的手,心满意足的离开了。但她并不知道,辛德瑞尔其实是个男人,也并非真的灰姑娘,却因过分美貌饱受折磨,被迫失去尊严活成一个女人。他活在泥泞手染罪恶,怀疑上帝从来没有垂怜他。直到那个女人出现,他厌恶又渴望,以为女人只是觊觎上层社会,终究要离开自己回到她口中所说的家乡。于是,辛德瑞尔时时刻刻都想着怎么害死她,却又还是和她一起支撑起了摇摇欲坠的家,成为了她的助手。他想,这个女人或许不太一样。直到后来,他听见她对别人说你在说什么,我可是他继母,当然想尽快嫁人自由自在。他感觉心脏骤停。他对我来说一文不值,我只想要离开,尽快,最好马上。这句话烙在了他的心上。后来,用本身体重回世界的奥佩莎发现,辛德瑞尔不记得自己了。为了能继续生活,她打算答应一个贵族的求婚。同天,国王被篡权,但新王并没有出现在宝座里,人们只看见一个骑马的身影掠过。而家中,奥佩莎的眼睛被人绸带遮挡,只能感受到来者指骨如锁,桎梏住她的腰身。捂到发烫的手铐铐住手腕,她动弹不得。求婚者的脑袋掉落脚边。看不见的地方,碧蓝眸子的男人低嗅她的脖颈,薄唇轻言。已经没人能质疑我了。不记得?怎么可能呢,教我用嘴叼苹果的那天,我永远铭记于心。再多教我一些吧,关于你的。...